回顾自己写作的缺点,总惦记着阅读量 点赞数 但是明知自己能力还差点,又盼望着有人夸 有人赞 有人赞赏
一、语言啰嗦
喜欢到处都用“但是、却”,哪有那么多转折——还是想抖个激灵
总是要把自己如何想的过程写出来,其实除了我自己,没人关心是怎么想出来的。所以这种句子也只能在日记里写写,要发表的文章,断不可以这样拖沓。
二、内容冗长
跟第一个差不多,除了要把思考的过程写出来,还总是会想要把思考的内容全部写出来,而不懂得删减。针对一个问题,三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而长篇大论的最直接结果就是,把一件事说成两件事,两件事说成三件事。说的多了,就跑远了。
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啥了。
三、缺少修改
其实这个是态度问题。写作有时候似乎成了工作任务,每天一定要写,写完就发,而缺少了回顾校验的过程。
而校验过程其实很重要,例如错别字,例如分段。文字其实是需要打磨的。未经打磨的文字,不光别人,自己看着就不舒服。这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
昨天看《大师们的写作课》,里面提到古文除了遣词造句要表达清意思外,还要考虑到词语的音节是否连贯,能不能让人朗朗上口。
多么复杂。
其实这也是一种用户体验思维的体现。作者以自己为中心,写出的大部分都是自嗨文章,别人最多围观看个热闹。
而以读者为中心,那就是产品,是对读者有用的产品,他们才有可能花钱去购买。即便是没有什么干货的小说,也要注意读者的情绪引领,让他们看热闹也看的手不释卷废寝忘食。
四、结构不清晰
想到哪是哪,很少列出结构,然后丰满骨架。往往都是信马由缰的写,然后自己都收不回来。诚然我现在有洋洋洒洒写一两千字文章的能力。但往往是一个点发散之后,漫无目的的散开,总是到达不了目的地。
这就有问题了。
所以要定下方向,把其他枝叶删掉或者另起炉灶成为另一篇文章。一篇文章只说一件或两件事。就像《权利的游戏》说野狗就说野狗,不说魔山。那篇《读书能活的长久》本来是要写读书,写完提利昂就要说说山姆威尔,他俩是除了学士们之外最喜欢读书的。
但不知怎么就又拐到说脑子上面了。虽然最后大家好评也不少,但我自己知道这篇其实是写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