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过后皇帝安抚百姓,免税,释放死刑以下的罪犯。对个人来说这是好事儿,所以有些看似糟糕的事儿,也有好的一面。
“威虏、平戎、定羌”这种剑拔弩张的名字改成了什么“广信,保定,保德”,文字是创造思维的,不同的词汇创造不同的氛围和气场,引起不同的感受和回应方式。
1005年初的民间祥和安静,皇帝内心却忐忑不安,从来都是这样,几家欢乐几家愁,悲欢很难相通。有些人的安宁是需要另一些人的斗争和努力换来的
皇帝去问“杜万卷”,回城应该用什么样的模式,有事儿问专家,原来是从古有之呀。杜镐把澶渊之盟比做武王伐纣,可见一件事不同的人角度完全不一样,渴望和平,为百姓安宁的角度就觉得和平第一,把血气和荣誉看成至高无上的,就会以此为耻,像中世纪欧洲贵族动不动就决斗,不惜为小事儿丢掉性命,只为捍卫名誉和尊严的一样。
澶渊之盟的签订过程就是两方心理的博弈,看谁心理够强大,能坚持到最后。现在的谈判桌上如此,生活中也处处可见,市场上的讨价还价,集体里的权利之争,甚至一个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有时候也包含了这样的内容。
“人家打到面前才谈成的和约,这不就是城下之盟吗?”“用钱买来的和平,这不就是丧权辱国吗?”决定权在自己手上,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做的决定,不是不得不,就不是屈辱。这让我想起现在的许多关系,看似形式所迫,但却是自己的选择,这其实就没有屈辱,比如有的媳妇为了照顾丈夫的感觉和给孩子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去并不接纳自己自己也不喜欢的公婆家过年,比如给特别爱干涉的公婆花钱,让他们自己在一边好好生活不来影响到自己,这也是花钱买和平,为的是保全自己的自由和幸福,还有单位里在强势领导面前的看似屈从,一些似是而非的小的交通事故里被对方小小的“讹诈”,只要是自己的选择,符合自己的内心需求,就不是耻辱。如罗胖所说,这就是“两个力量在长期对峙和激烈碰撞之后达成的一个理性的、平衡的安排。”
有些事情是大势所趋,符合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需要,不逆潮流而动,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就像当时宋的大臣的预判,和辽当时的处境,和平谈判其实是双方共同的需求,反之,则是生灵涂炭,两败俱伤。
有些战争是可以算账的,有些是不能算账的。可以算账的,觉得自己能赢才发动战争,不能算账的,不惜代价的就要有豁出去的勇气。
眼下的生活也是如此,家庭矛盾,和外界的冲突,如果关乎生命,那就要勇敢战斗,可是如果不关生死,就要去权衡利弊,不要轻易发动战争,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宋真宗真的是胆小鬼吗?宋真宗到战争一线,可能是形式所迫,可能是大臣的连拉带拽的结果,但一定也有他的责任和担当在其中,心有恐惧,但敢于直面恐惧,这本身就是一种勇敢,就像我们面对挑战,也会有担忧有畏缩,但只要敢去做就值得鼓励和看见,即使怕,一面怕一面做,也可以取得成功。博弈的双方,看似都勇敢无畏,可能彼此内心都有担忧,你怕他也怕,就看谁能坚持,能沉得住气。所以有时候也没必要高估别人,看低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顾虑,重大的决定都需要各方权衡,谨慎考虑,就像大宋朝廷对待河北将领王超一样,位高权重的皇帝尚且如此,普通百姓又何尝不需要如此呢?
判断一个人一件事儿。不能只凭眼前自己看到听到的,还应该把自己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联系他身边的各个因素,才能去理解他行为背后的成因和他内在的需求,以及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文明是保护人、尊重人,发展人的那些观念、制度、行为。符合这样的标准,是文明,可是如果违背这样的标准,那就不一定了,像M国的所谓民主,民权,是不是文明?像有些家庭内部,父母对儿女,有尊重孩子发展孩子吗,夫妻双方一方对另一方,有尊重对方吗?
保护,尊重,发展,真的是一条可以普遍应用的文明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