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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时大树底下太过活跃被教官罚站的少年,吸引了一个精灵一般的女子的好奇,低头的刹那正捕获了蹲在前面的她抬起送来的笑容。她的笑是原始森林夜里上苍劈下的闪电,劈散沉睡的生、沉默的死的猿人心灵的迷雾;她的笑是上苍劈下的闪电燃在枯木的火,驱赶走无边的寒气与饥饿,把恐惧和黑暗一寸寸推向更远的远方。那天的闪电,就一条条跳入我怀里。我的心我的头我的脊背,一朵朵花纷纷开放。
尔后半年,一百多个日日夜夜,一日夜八九个小时的聊天,想象手机上的短信与QQ消息是一只只丘比特射出的箭,密密麻麻扎满她的芳心。怎料这往来的信息却成了缝针的线,穿过我的心扣着她的心,把我的心向她越缝越紧、越缝越死。线的活结在她的心上,她松线我心便离她远了,她拉线我心便靠她近了。
若不是那夜,灯火阑珊,三杯两盏淡酒后的她在我迷醉的眼里看来像瑶池里慵懒的仙葩,像海妖塞壬盎惑人心的歌声,我的嘴唇不会第一次吐出炽热的爱恋和蓝色的相思与忧愁。喧嚣的人群中,仿佛我们是唯一的两个人,一同坠入美丽的河被情网打捞起,一生都不再挣脱。
这之前我们只是在道路的两侧一同前进,文字是我们心交流的媒介。这之后的我们才是在同一侧路内,心贴着心手牵着手前进。
我开始了解她,才知道我不是找了个女朋友,我是找了一堆女朋友还连带着一个世界。
一个是还需要人牵着走路的小妹妹。
喜欢比郭、比郭的模仿皮卡丘,喜欢叫着妖精还我爷爷的模仿葫芦娃,喜欢模仿动画、游戏、甚至周边师友的小孩。
喜欢学幼龄儿童用那张可爱的脸露出小小洁白的牙齿装凶吓我。
喜欢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仰着小巧的脸骨碌骨碌转着眼睛卖萌,一脸无辜的看着我,直到我在萌的攻势里败下阵来,说道你又卖萌了,她问那你买不买,我说买买买,或者有时还傲骄说别人想买我还不卖。
喜欢故意看我起鸡皮疙瘩,嗲声嗲气学着一口台湾腔,我越是受不住她越是说的起劲。
明明自己胆子小,却喜欢逛鬼屋,想看恐怖电影,爱讲鬼故事,却最后常哇呀哇呀的在我怀里乱叫,倒把人家的工作人员给吓懵着。然而却常想为自己的胆小找回面子,在一个黑夜的亭子里,又照常给我讲恐怖故事,我也只得凝神乖乖的听她讲,正听到快高潮点时,突然一声尖叫抱住了我,看到我被惊的抖了,没心没肺的笑我胆小。
聊天喜欢用那种萌到人心坎里去的表情,为了和她进行友好的两国访谈,我的QQ上一排排全是萌萌的表情,有时习惯之下无意识中与旧友交谈一个表情便飞过去了,迎来一场场旧友的打趣,说汉子也有了少女心。
一个是典型的吃货、猪精女孩。
我们做出行攻略吃总得在第一位。到一个地方游玩基本靠鼻子导航。
可以为了吃一顿臭豆腐,来回坐数个小时的车。
被一家店铺乱收价坑了四次,只因那家串串的味道挑动味蕾,说好下次不来又去了下一次。
贪吃多喝了关东煮加小米辣的清汤,肚子疼得满大街寻找厕所。
常去富顺县吃东西,又去了很久,也眼睁睁看着几家喜欢吃的店倒闭关门,我们常常调侃自己,说贪吃把人店铺都吃垮了。
我吃饭不喜欢重复吃上次吃过的东西,她却喜欢尽兴吃个够。有次她迷上冷锅鱼的味道,一连几天央着我吃了,吃得我的痘痘一个二个都直接起义并牺牲了。最后她还为自己美化一番顺带丑化下我。说我喜欢新鲜感而她一直眷念旧物。
出来吃东西,美食那么多,肚子就那么点。她喜欢把想吃的东西带在自已的肚子里,有次吃得过多,深夜里辗转难受不能入眠,凌晨发信息给我,然后陪着她聊天聊到很晚。
我们喜欢用自己的嘴去试遍身边的每一家新开的店铺,有时听某个朋友说某个店的的菜好吃,我们便仿佛欠了一场债,非去不可,也因此吃了很多让我们觉得一般甚至不合口味的食物。
然而说到吃,我想和她在一场最深刻的印记,就是改变了我的一些饮食的喜好。我挺羡慕她的,诸菜不挑,百味不忌,能将上帝留给人类的每一种美味能从舌尖发现。我则是个挑食挑味的人。像醋、像酸奶的酸,像臭豆腐、榴莲的臭、像折耳根,像鱿鱼类海鲜的腥,像皮蛋入口的莫名感。喜欢一个人应该就是会去迁就她的口味吧,不曾想这不断迁就的过程中就是一个适应爱上的过程。除了那她怎么要求我都咽不下去的鱼腥草外,我都爱上了这些有着她气息的食物。一个人的时候也会自己偷偷的吃。
她是贴心贤惠、知冷知热的小姐姐。
用她的柔情蜜意抚平我内心苦难创伤的褶皱,用温柔温暖我骨子里的悲凉感。是我每次志得意满时按下我肩膀的那只手,是我在遭遇挫折后拉起我的那只手。是生病时病房里跑前跑后还逗我开心的女孩;是酒醉中道途间踉踉跄跄搀扶着我回校的女孩;是那个在你上台竞赛前会为你化妆,一直心里记得给你卸妆的女孩。是那个会为你的问题想各种办法的女孩。
她是盼你成长成器的母亲。
我是带着一身的野性与稚气扎进都市的丛林,身上带着许多或落后或异于都市的习性。是她或用劝说或讲原理或谈利弊或强迫或奖励或要求,从外在到精神,大至对人性的看法,小至吃饭时手肘的要求,一件一件的改变着我,并一直持续到现在也必将持续到将来。这也是使我心间一直感谢她的原因,两个人相爱最重要的不是送了什么需要的东西,而是一个人使另一个在好的道路上不断改变。
她是善良的小仙女。
相信基督的爱,相信佛陀的爱,相信世间万物的爱。于是我陪着她入教堂则进,见寺庙则拜,有小猫小狗就靠近,有小动物能养就买。
她还是拥有个人恶趣味的有趣少女。
伤口结痂后蜕下的死皮她不是马上丢掉,而是觉得这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包在纸上拿来给我看。喜欢挤我脸上的黑头,一边叫着怎么会有这些东西,一边又暗爽。有时脸上没有,还要把我脸翻来覆去的找,让我一度怀疑她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挤我脸上的黑头。
真诚的爱情是错误百出的,她也有人类所有的情绪……
有时的她像夏日突然变脸的天空,阴云滚滚聚集在脸上,怒吼声像轰轰的雷声响彻在大街上,响彻在空旷的田野上,忽明忽暗的闪电使人心惶惶。
有时的她像卷尽落叶的秋风,狂飙着挣开我拽紧的手,任落叶在原地独自打着回旋,风已在行人外在山外。
有时的她像被触犯的或者失去安全感的猫,无意伤害人,却本能挥动指爪在你脸上脖子上留下丝丝血痕。
有时的她像攀比的小孩子,因为看到周边友人的玩具比自己的玩具更秀气精美,便赌气狠狠砸着自己的玩具。
在一段长长的时间后回过头来看,其实可以以更包容的心来避免这痛苦的相互折磨,可惜局里人永远没有局外人的理智。
她还是一只小猴子,在堤坝上,在山上,在树上,拽着绳子或空手便上去了。她是一只小燕子,在老街古巷里穿梭来穿梭去,我在后面苦苦追赶。她是一只蜻蜓,脱了鞋子便从水面的这块石头跳到那块石头。她当然还是一只黄鹂,唱着好听的歌,说着好听的话。
我们说不要留下遗憾,于是一件件去完成我们的愿望。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依旧是满满的遗憾,两个人不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遗憾,再怎么去完成也是遗憾。
我们没能一块儿出生,也没能将生命的轨迹合一。
海子说你在早上碰落的第一滴露水,肯定和你的爱人有关;你在中午饮马,在一枝青丫下稍立片刻,也和她有关;你在暮色中,坐在屋子里,不动,还是与她有关。你不要不承认。
岂止呢?
先知说,那曾使你多欢乐的,必将使你多痛苦。每一个诞生欢乐的地点你都是埋下了一颗引爆痛苦的地雷。两个人如果有一天生命的轨迹驶离对方,那些地方就成了重情的人的雷区。此时,应该羡慕记忆力弱的她,羡慕记忆提取能力差的她,羡慕记忆覆盖的彻底的她。对我来说,在这就是享受几座城市的地雷的狂轰滥炸。
独自一人去逛沃尔玛,在每个货架前失神的站着,脑海像走马灯般走过往日的图像。喝一口酸奶、吃一个雪糕、咬着一块牛肉……突然脑海里有了无数的重影,有了无数两人相对的画面。看一场电影,看着右边空荡荡的坐椅,现实的荧幕便模糊了,清晰的是以前一起所看的每一部片子。KTV里和友人一起唱歌,友人无意点起的歌是她以前唱过无数遍的歌曲,于是记忆里的声音活了过来。甚至路过电玩城的门口,瞥见小孩子按着键,都让我将她与他的影子重了起来,我仿佛是在以前在她身后教她打。每一个公园都是我的梦魇,每一处景点都是我的雷区。每一条街道都是我的战场……
甚至没有埋下地雷的时间与地点,情绪也自己就爆炸了。你在睡梦中何尝不曾梦见她的影子,在初晨醒来的时候何尝不曾想起她的名字,甚至在学车的时候还要发神回忆,被教练责问是不是来做梦。
我的肩膀没能成为两座房子,容纳下白天黑夜的她,她靠在上面抬起的双眼是照亮房屋的彩灯,却再也不会亮了;我的手没能成为两道河流,环绕住她的喜怒哀乐,她迷蒙着眼睛,离开了住了很久的心房与世界,用泪水锈蚀了铁铸城门的锁,她来不及带走的记忆陷在里面,再也走不出那座寂寞的城。外面的眼睛看不到里面的白天黑夜,只觑着面上与人来人往间的笑容,却看不见记忆在心内痛苦新鲜的水里从此变得湿漉漉,心是记忆的棺材。
我为自己在心上留下永远的伤口,作为我们爱情的见证。
我为什么要把血泪流在笔下留在纸上,陆游为什么要把心呕在沈园的墙上,天下的人们为什么要在焦仲卿的墓下苦苦诵读孔雀东南飞。我想人是不自由的。像陆游与唐婉,像焦仲卿与刘兰芝,像纳兰与沈婉,也像莺莺与张生,杜丽娘与柳梦梅。爱情的刀很多时候割了你一刀便消失了。但爱情也是一杯酒,我们都在寻找合适自己的口味,有些人一喝就是一生,有些人总在不停的更换,有一些人想就喝一生却不得所盼,但正如酒后酒光会被忘却,酒杯也会被忘却,而酒味却永远要被忆念。温一壶月光下下酒,不如烫着自己的爱情下酒,那样到老仍旧使人老怀堪慰。
而这故事,就是我的一壶酒。如人饮酒,冷暖自知。酒味留给自己,酒气愿大家得闻。
我把我的心事、相思、故事倾吐给我的亲故、好友,他们说我是个病人,这一切全是我的臆想。一直以来他们看到的我都是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自娱自乐。
我向他们说她的名字,描述她的体态风貌,说她的美丽与温柔,犹如被世界冤枉的孩子悲愤的辩解。我急促的挣扎质问道:“你们不是认识她吗?她不是你们的同学吗?你们不是很熟悉她吗?”
他们怀着上帝怜悯的目光,不忍的回答道:“她确实存在,我们确实熟悉她。但是我们只在你描述的世界里常见到她,没在她的口中听说过你。而且,她……她有她自己的男朋友”
这是真的吗?难道这真的是假的吗?没看到黄粱酒在烧,也没躺在南柯下,没人带我入梦,这难道是我给自己织的一场安慰疲惫的心的梦吗?
不,我不信
直到那一个阳光驱散阴霾的午后,我想去音像店买一盒陈粒的CD,在门口被店里循环播放的张信哲的《信仰》所吸引,失神的站着。曲终回神,正好看见迎面而来的她与男朋友挽手笑谈,而后与我漠然擦肩。原来,她有男朋友,她真不认识我。
后来,我买了一盒张信哲的碟子,因为我觉得我恍惚听懂了他的歌。
后来,我买了一盒张信哲的碟子,因为我觉得我恍惚听懂了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