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内容:第八章 ——犯罪与预防
“犯罪总是在私底下和个人方式上争优越感,他追求的一切都不会给其他人带来任何好处。他不具备与人合作的精神。
罪犯的一切行为和态度,都是为了力争出人头地、解决问题、克服困难。他们有别于常人的不是他努力的事实,而在于他选择了错误的奋斗方向。
社会的发展需要每个成员的参与,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需要为共同的利益奋斗,需要具备合作的能力。
许多人在万事皆宜的时候会安分守己,但是一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应对之际,他们就会犯罪害人,个体的生活方式,即解决问题的方法,至关重要。
成长环境本身并不能决定孩子的一生,真正影响孩子的是他误解了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并且他当时身边没人向他做出任何解释。
如果我们认识到犯罪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种人生态度的表现;如果我们还了解到这种态度是怎么形成的,那么摆在我们年前就不是难解的困境,我们可以信心满满地实现一项改造罪犯的工作。
方法:我们可以让老师成为社会进步的媒介,我们可以训练老师纠正孩子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错误观点和习惯,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拓展他们对别人的关注。
我们无法判断职业的高低贵贱。如果人们能够恪守职业,并致力于贡献他人,那么他们就是栋梁之材。”
——来自《自卑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