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45期“追”专题活动。
一、
我的名字叫秦风芸。可能是因为名字里有一个“风”字的关系,所以我特别喜欢风。关于风的美好记忆,起始于幼年时候的一段美妙的旅程。那年我五岁,年轻的父母由于工作忙碌,决定把我带到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小住一段时间。而就是这段时光,造就了风在我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地位。
酷热难耐的夏天,年幼的我站在村口的大榕树边,目送自己父母远去的背影。那时候的我,已经懂得父母的不易,所以并没有哭闹,我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的景象,呆若木鸡。一直到他们的身影变成指甲盖那么小,我还痴痴地望着。火烈的阳光钻过榕树叶的间隙,照在我稚嫩的脸上,热得我晕晕乎乎。汗水从脑袋上的发丝间,一点一滴顺着脸颊往下流,最后汇集在下巴的下面,像雨水一样哗哗地往下淌。我这才意识到,心脏的上方,下雨了。那参着悲伤接连不断的雨水,堂而皇之地流进了我幼小的心房,却没人看见。树上的知了更像是比我还不懂事的孩子,吵闹且大声地叫唤着。它们的声音尖锐刺耳,叫人无法忽视。我想,也许是天气太热了,或者它们只是在为我而叫......
天底下没有几个愿意离开父母的孩子,包括内向的我在内。所以刚开始的几天,我几乎不怎么说话。能用手势代替的,绝不轻易开口。我和爷爷奶奶之间,一直保持着一种礼貌而疏远的微妙气氛。我并不是不熟悉他们,只是刚刚离开了自己更加熟悉的人。奶奶明白,我需要的只是习惯的时间。
一切的转折,是在我来到乡下的第三天下午。百无聊赖的我,独自在田间的小溪边玩耍。炎炎夏日里,村里这条不足两米的涓涓小溪,成了我心头的香饽饽。我坐在小溪边的破石头上,把光溜溜的胖脚丫,放进水里。温润中带点凉意的溪水,刚刚好能够洗去夏日里的暑气。我用小脚拍打着小溪,晶晶亮的水珠随着脚丫挥动的方向,在空中散出了好看的弧度。我乐得笑出了声。双脚一蹬,索性直接跳进了浅浅的小溪中。
正玩得起劲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了奶奶慢慢悠悠走来的身影。我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站在小溪里一时之间不知作何反应。奶奶手里拎着一个大西瓜,走起路来肩膀一高一低地,看起来有些吃力。她终于来到了我身边,弯下腰去,把手里的西瓜轻轻地放到了小溪中。奶奶挑了两块看起来比较圆润的石头,找好了角度,把西瓜卡在了石头之间。然后“哎呦”一声,一屁股坐在了我身边的石头上,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看着我笑得慈祥。
“娃娃,我能在这儿坐一会儿么?天气太热,我想这边可能有风,应该会比较凉快。”奶奶问我。
我点了点头,又转头继续玩水。虽然有了观众之后,多少都有些不自在。但小孩子的幼稚心,能打败所有的介意。接下来的时间,我还是在水里玩得很开心。
“娃娃,要不要来一口甜甜的西瓜?那么热的天气里,吃一口冰凉的西瓜,一定很舒服吧。”奶奶问我。
我又点了点头。便看着奶奶弯下身子,伸手去捞那个之前被放到小溪里的西瓜。当我还在猜测,没有刀具的我们,怎么样才能吃到西瓜的时候。奶奶用力地把西瓜举过头顶,直接一股脑摔到了地上。随着“夸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好端端的一个大西瓜被摔得四分五裂,东倒西歪。清新而诱人的瓜香味,全都飘散了出来。
年幼的我,顿时被奶奶夸张的动作,逗得前仰后合。不得不说,奶奶为了逗我开心,是花了点心思的。她肢体夸张,动作滑稽,看着躺在地上的西瓜,露出了莫名其妙的表情。好像一个充满喜剧天赋的小丑,用最奇怪的动作,做出了意料之外的事情,还显得特别的神经质。我笑得更开心了。
“哎哟喂哟,瓜熟落地,甜得很嘞!娃娃快,可别让地上的小蚂蚁给捷足先登了咧!”奶奶夸张地跺脚大叫。我哈哈哈笑得大声,随着她一起捡起散落在地上的西瓜,一口一口地往嘴里塞。
我和奶奶坐在小溪边,狼吞虎咽地啃着西瓜。天上飘来一朵云,为我们挡住了酷热的阳光。田间吹来一股风,为我们赶走了熬人的暑气。眼前的小溪越发透亮,映照出我和奶奶的笑脸。看着自己吃得满面通红,我和奶奶相视一笑。
我永远记得,那时候的风,吹在身上暖暖的,柔柔的,透着一股清新的味道,甚至夹杂着西瓜的甜香。我分明地看见,微微屡屡的清风,吹起了奶奶银色的发丝,又把奶奶的脸上因为笑容而泛起的皱纹,划得更深。只一瞬间,我便爱上了这种涟漪。因为它所到之处,都是爱。
二、
后来父母靠着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县城买了房。我们也算是在这里安了家落了户,成为了真正的城里人。但他们起早贪黑依然忙得顾不上我。虽然老人并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但为了照顾我这个还在读书的小孙女,奶奶毅然决然地留下爷爷一个人在乡下,前来城里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不用上课的周末,陪着奶奶一起去大集上赶早。春日的清晨,人头攒动的大集上热闹非凡。一个又一个冒着浓浓热气的点心摊头,给本就人山人海的大集更增添了一份烟火气。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夹杂着开笼的蒸汽声和油锅的滋滋声,听得人血脉贲张。只一缕春风,便把最远处肉饼子摊头上的肉香味,给吹进了我和奶奶的鼻子根。我和奶奶相视一笑,便默契地往大集的最里面钻。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的兴奋劲,几乎都要提到了嗓子眼。并不是因为肉饼子有多么好吃,而是心里觉得特别有趣。这骨子戏剧化的风,竟然能像吸铁石一样,把嘴馋的我们给吸了过去。这些简单的快乐,我和奶奶在一起的时候总能感受到。
奶奶会在刮冷风的冬天,逼着我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上厚厚的粗绒线和棉袄。仿佛这样,寒冬腊月里的阴风才冻不坏我。我总是笑她小题大做,却又被她宠溺得心里甜滋滋的。奶奶也会在炎热的夏天,坐在电风扇的前面,耐心地陪着我画画写字。看着我对着电风扇傻乎乎地唱歌,露出一贯慈祥的笑容。秋天的时候,接我放学的她都会顺手带一片在路上捡到的漂亮枫叶给我。我明白,她虽然没读过书,但也想与我分享秋风起,枫叶落的美。这种时候,我都会好好收起奶奶给的枫叶,把它们都珍藏在一个饼干盒子里。每次只舍得拿一片,当做书签,带在身边。
我以为平淡而美好的日子,就会这么一直继续下去。直到我上初中的时候,爷爷重病去世。经受不住打击的奶奶也跟着中风过世。我抱着奶奶的骨灰盒站在冷风里,眼泪哭了又干,干了又哭,最后在脸上留下两条深深的红印。
而后,父亲一声不吭地卖掉了爷爷奶奶乡下老宅的举动,遭到了母亲的严重怀疑,最后被她发现了父亲在外面养的女人。两人从谈判到离婚,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虽然我被判给了经济实力更强的父亲,但他的心却早已不在我身上。我也被迫需要在往后的日子里,时不时地得察言观色那个女人的脸色。母亲在家里亲戚的劝说之下,嫁给了一个来大陆做生意的香港人,而后回来的次数便越来越少。再后来,她给那个香港人又生了一个我同母异父的弟弟。而她后半生的美好人生和幸福婚姻里,便再也没有了我的影子。
那年十五岁的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没有家了。人生的前十几年的快乐时光,如同泡影一般,消失不见了。在很多个哭醒的夜晚,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连平淡的幸福都不配拥有。我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家庭的变故,完全打翻了我对于未来的期许。现在的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快快长大,早早地参加工作,自力更生养活自己,从而能够尽快离开那个不再属于我的家。所以我成了我们学校唯一一个读完九年制,就放弃学业,早早踏入社会的孩子。无论同学和老师怎么劝都没用,我已经变成了一头倔牛,没有任何人拉得动。
父亲最后还是随了我的意思,同意我放弃学业。我明白他所有的想法。他只是很庆幸,还好我只是个女娃儿,没文化没工作都不要紧,只要等着给我找一户人家,早早嫁出去便可摆脱我了。尽管我什么都知道,但我从来没有和父亲吵过一句嘴。可能心寒的人,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
可是因为我还未满十八岁,根本没有正规的地方敢收我这样的童工。我寻思着慢慢找,总能找到愿意收我干活的地方,只是需要一些时间。于是我暂时成为了那女人眼里,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或者说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可能在她的眼里,从我毅然决定放弃学业走上社会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
三、
乡下的大姨知道了这件事情,心生怜悯,便说要接我上她那里小住一段时间,想要给我散散心。父亲没有意见,我便又踏上了去乡下的路。
奶奶过世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害怕。我害怕再次回到这里,看到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回想起奶奶陪着我的点点滴滴。我害怕即便我反复回忆,那也只是一段刻在我脑子里摸不着的影像而已。我情愿自己已经失忆。
可我还是回到了这里。我惭愧的是,我并不是因为变勇敢了,才回来的。而是因为走投无路,才来到了这里。
我站在村口那棵再熟悉不过的大树底下,看着眼前的那条路。回想起年幼时候,被父母留在这里时候的心境。突然觉得那时的自己,要比现在幸福得多。曾经在那个强忍泪水的小女孩的心里,以为父母对她的爱,是百分百的。之所以把她送来,一切都是因为生活所迫而已。而现在,我却要反复地承认,一直以来,我对于他们,都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塞不回去的包袱而已。
咸咸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立刻伸出袖口擦干它。只因我不想再叫千疮百孔的心,再淋到更多的雨。
我慢慢地走到了小时候最爱的那条小溪边,溪水还是一样的清澈。虽然我早已成为了被幸福所抛弃的人,但在这里,一切好像都没有任何改变。我把手伸进涓涓细流之中,试图寻找当年奶奶奶奶费力放进去的西瓜,但一无所获。
突然,一阵风吹来,卷起了树叶落在了我的头上。在我还没来得及剥落掉在头上的树叶之时,更多的树叶随风,朝我飞了过来。它们有的落在了我的肩膀上和头上,有的还随着接连不断的风,继续飞翔。树叶在空中转圈圈,而后又继续往前飞去。
我突然有一股冲动,很想去追随这股风。我觉得风里好像有声音,有味道,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只要我追上去,便能一探究竟。我不知道这种直觉从何而来。也许是想起了那年夏天,和奶奶一起坐在小溪边吃西瓜时候,吹到的风。我很想去看看,这股子风,和当时的风,是不是同一个风。
我疯狂的往前跑去,我跑得很快很快,快到我以为自己几乎已经超越了风。却什么也没有抓住。我想我是疯了,竟然痴心妄想能够抓住风。或者我以为,只要我抓住了风,便能巡回在这里最快乐的那段时光......
四、
一晃过了好些年。这些年来,我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吃了数不清的苦。那股子倔如牛的气势,早在被社会一次次毒打的过程中,被南墙撞断了牛角,折断了前腿,使得我只能跪着朝着生活的路前进,速度缓慢而艰难。而那些读完书的同学们,早已成家立业,过上了美满而幸福的生活,这都与我的黑暗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好在还有晓光陪着我。
那年我二十岁,在一家饭店的后厨干活。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去大厅的。只是那天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饭店通常会在凌晨三点打样。之所以那么晚,本就是照顾了经常要组饭局的老板们喝酒谈天。可那天一直到凌晨三点,包厢里的一桌客人,还是闹着不肯走。据说他们几个都是老板的朋友。他们虽然有的烂醉如泥,有的满面通红, 但动静不是一般地大,甚至有几个人已经开始砸东西发酒疯。酒瓶和玻璃杯都已经被砸得七零八落的。整个包厢被搞得一塌糊涂满地狼藉。
于是我们两个干活的也都被大堂经理叫过去做壮丁,一起收拾碗筷并劝客人离开。而我的手,也就是在收拾的时候,被划伤的。我记得很清楚,在一众客人当中,只有一个男人还算清醒。是他张罗着给几个烂醉如泥的叫了车。也是他,联系家属忙前顾后的,还一个劲地给我们饭店的人赔礼道歉,并特别关心我的手伤势如何。当时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挺还不错的。
没想到,第二天他又出现在了饭店里。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个西瓜,说是昨天晚上闹得太凶,今天特地前来慰劳一下大家,顺便请大家吃个西瓜。因为他的老板和我们饭店的老板也算是老熟人了,不来打个招呼,实在过意不去。我也是在第二天才得知,他的名字叫陈李辉。
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西瓜。我看着他没有用刀,直接把西瓜压在桌上掰了开来。说实话,我很喜欢他这样的做法。
后来见面的次数多了,一来二去,我便被这个男人骗去了感情。得知我怀孕了之后,李辉便没了踪影。
所有人都劝我把孩子打掉,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有必须留下他的理由。那就是,孩子的出现,可以重新给我构建起一个家的蓝图。所以,恨归恨,我还是接受了我的宿命。我给孩子取名为秦晓光。
拉扯孩子长大的那几年,虽然是我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年。心里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苦涩。毕竟在很多年里,没有几个亲人,真正愿意把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那么久了。而我的孩子,却愿意无条件这样做。
时至今日的我,看起来比同龄人要苍老很多。我的双手早已布满老茧,我的眼神早已暗淡无光。我终于靠着自己这么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活成了别人眼里的苦命人。但这些都只是他们以为的我。在我自己的眼里,现在的处境已经好过了那年十五岁的自己。
我总是把晓光带在身边。我不愿意留他一个人在家,只因我知道孤单的滋味对孩子来说有多难嚼。所以我时时刻刻把他揣在自己的身边。白天,我带着他在一家小公司里做一些杂活。晚上我就带着他开着电瓶车去地铁站拉客。一天下来,回到出租屋里,我早已累到直不起腰。但只要看着他熟睡的小脸,就觉得心满意足。
我开始不再抗拒父亲的资助和母亲偶尔的慰问。只要能让我的孩子过得好一些,我可以放下自己所有的傲气。毕竟我现在也是有家的人了。
五、
盛夏的天气总是变幻莫测。一晚上的酷热,却能换来次日清晨的清凉细雨。今天是周六,我不想让孩子淋雨,也想让他好好睡个懒觉。给孩子准备好早饭之后,往嘴里塞了一个馒头,我便轻手轻脚地出门准备去地铁站拉客。如果实在没生意,我再去送外卖。讨生活的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门道,这是我在苦难生活中学到的随机应变。
今天早上的生意出奇地好,所以我一刻也不敢怠慢。我骑着电瓶车,快速地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之间穿梭着。可能是越来越密集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模糊了我的视线,又或是雨天导致柏油路面的湿滑,搅乱了我的轮胎。我在小路的转角处,狠狠地摔了一跤。
我可以清晰地看到,鲜血瞬间从膝盖上流了下来。一股火辣辣的疼痛,从膝盖传递到了脑子。虽然对于饱经沧桑的我来说,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但我知道晓光一定不会这么认为。想到晓光,我低头看了眼手表,有些吃力地扶起了车子,抬脚就往家赶去。都到中午了,也该回去给晓光搞午饭了。
“妈妈,你回来啦。”刚进家门,就见到五岁的晓光不顾我身上的湿漉漉,笑脸盈盈地抱了上来。他就像一团火球一般,只需一瞬的点燃,便能温暖我的身心。我享受着,作为母亲的最大福报。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知足了。孩子用他的无比温暖的笑脸,帮我画出了家的样子。
晓光还是看到我膝盖上的伤,脸色开始变得凝重。他执意要我坐下,好好地处理一下伤口。虽然他还小,但是他好像已经是个懂事的大人一样,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我坐在床边,把受伤的那只膝盖抬高,享受着孩子的专宠。我看到他笨拙地给我擦了点红药水,然后便把脑袋凑过来,小心翼翼地用小嘴给我吹干。他的动作几近轻柔,吹出的风带着点热乎乎的气息。
很多年后,这是我感受到第二种和那时田间的微风一样美妙的风。风里也参了和当初的风中,一样的爱。我想奶奶如果在天之灵看到这些,一定也会很欣慰。
“妈妈,你下午还要出门吗?可是天气预报说,今天会有台风来啊。很危险的,你还是别去了吧。”晓光说道。
“没事的,放心吧晓光,我会尽量小心一点的。你想呀,刮风下雨的日子,生意不是会更好么?”我说完,便又骑着电瓶车冲进了雨里。
我骑得拼命,我得追上这股台风,它可是我们小家的生机呢......
十五岁之前,我是一棵有根的小树。在那之前我所吹到的风,都透着无忧无虑的美妙,我享受其中,无尽滋润。天真的小树单纯地以为日子就会这么继续下去,却不想突然有一天,有人把我连根拔起。我成了乱风中那棵最凌乱无助的小树,过上了无依无靠苟延残喘的日子,日复又一日,年复又一年。终于又有一天,我又重获了真正属于我的家。于是我发誓绝不能再失去它。我让停在我枝头上的小鸟牢牢抓紧,我将粗糙而沧桑的根再一次重新伸进了土里。我拼尽全力,深深地埋进土壤里。因为太过努力,我几乎将自己的半个身子都扎了进去,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任肆虐无忌的狂风暴雨,都无法再次将我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