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历史起源
1,发展历程:古代中国(名辩之学);古代印度(因明之学);古希腊(逻辑学)。
先秦名辩学说 代表人物:惠施,公孙龙,墨子,荀子,韩非。代表作:墨子《墨经》,荀子《正名篇》。著名逻辑论断:白马非马,狗非犬,
古印度:“正理论”(婆罗门)和“因明学”(佛家)。因,指推理的依据;明,知识,智慧。作品:陈那《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思想:陈那的三支论式(宗,因,喻)
古希腊:世界逻辑学的发源地。大批学者,如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划时代的逻辑著作,希腊逻辑历史的第一个高光时刻,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被称为形式逻辑),斯多嘎学派(传统形式逻辑巨大发展其学派的逻辑被称为命题逻辑)。继承与发展:脉络:形式逻辑(《工具论》),命题逻辑,《逻辑大全》,(早期因自然科学的限制,呈现的特点:重演绎轻归纳,17世纪以后,自然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呈现重归纳轻演绎的特点,)英国弗朗西斯·培根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作品《新工具》),《波尔·罗亚尔逻辑》(集大成的教科书),
2.世界三大传统逻辑:中国名辩学体系,欧洲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
批判性思维
1.包括 认知技能(批判性思维技能):阐释、分析、评价、推理、解释和自我调整等技能
+情感特质(批判新思维人格倾向):求真、开放、分析性、系统性、自信度和好奇心等维度。
2.鼻祖:约翰·杜威
3.前提性原则:延迟判断。
4.以逻辑为基础,非独立求新的逻辑思维。
5.培养方法:知识积累、了解形式逻辑的论证理论、论证方式的识别。
是什么?
1.逻辑的涵义:客观规律性、思维规律性、某种理论观点、或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思维的形式结构和思维的规律以及相关逻辑方法。
3.思维具有客观性,间接性、借助语言实现、
4.逻辑形式:不同的思维内容所具有的共同结构。同一种逻辑形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同一个语言形式在不同场合可以表示不同的逻辑形式。
二.概念
概念及其特征
1.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对象: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切可以被思考的事物。)
(属性:事物的性质特点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性质:形象、颜色、气味、美丑…… 关系:大于、小于,在……之前……
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
2.概念的形成:陈述对比
抽象
命名.
3.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表达形式。
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是概念,语词只是用来表达概念,只是一个符号。
任何概念都需要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能表达概念。(能够表达概念的只有实词)
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4,概念的内涵及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在概念中对象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概念的外延指的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有哪些)
概念的外延是一个类。(逻辑学中具有相同属性的对象统称为类)(类中的每个对象称为分子,分子可组成子类)(空类:不含有任何分子)
概念的种类
(客观事物中存在的关系:类与分子,群体与个体)(群体与类的区别:类具有的属性,分子一定具有;群体具有的属性,个体不一定具有)
1.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eg.丛书具有的属性,某一本书不一定具有;森林具有的属性,一棵树不具有
非集合概念:不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eg.树的属性,每一棵树都具有;书的属性,每一本书都具有。
2.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空概念)
单独概念:反映某一个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只有一个单独的对象。主要是专有名词和摹状词。(摹状词:通过对某一个别事物某方面特征的描述,而指称该对象全部的语词。)
普遍概念:反映某一类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不是由一个单独分子构成,而是由两个乃至许许多多分子组成的类。eg.工厂,学校
3.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肯定概念):在思维中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否定概念):在思维中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论域:一个负概念与其所指称的正概念所组成的类。eg。红色与非红色,论域是颜色。
4.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实体概念:反映具体事物的概念。
属性概念:反映事物属性的概念。
概念间的关系
(仅仅指的是外延关系,是命题的基础)
分为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1.全同关系:两个关系的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内涵不同)。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是从不同方向反映同一类对象的。eg。等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
2.真包含于关系: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3.真包含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
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统称为属种关系。外延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小的称为种概念。属概念具有的属性,种概念必须有。属种关系是相对的。
4.交叉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5.全异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一部分重合的关系。就同一论域而言,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矛盾关系:两个外延构成一个完整论域。eg。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种概念的外延和等于他们的属概念的外延。正概念与负概念具有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两个种概念的外延和小于属概念的外延。eg,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阶级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1.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组概念,外延与内涵的反变关系:外延越大,内涵越小;反之亦然。
反变关系是研究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
2.概念的限制:通过增加概念内涵以缩小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只适用于普遍概念,不适用于单独概念。单独概念不能再限制。)
作用:有助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从一般过渡到特殊,从而使认识越来越具体。
3.概念的概括:通过减小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由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
作用:有助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从特殊到一般,提高认识的高度。
(只适用于普遍概念,不适用于单独概念)
4.规则:概括或限制得到的概念与原概念之间必须具有属种关系。限制和概括的外延必须有增加或者缩小。单独概念不能再限制。哲学范畴不能再概括。
概括和限制可以连续进行,但并不是可以无限进行。
哲学范畴是不能概括的概念。eg.属性,物质,意识,质,量,存在……
下定义的方法
1.定义: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什么是什么。
被定义项:内涵有待明确的概念。
定义项:用来说明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定义联项: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语词。
2.定义的分类: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
真实定义(本质定义):直接揭示概念所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即概念的内涵。
语词定义:通过揭示表达概念的语词的含义来间接明确概念内涵。分为说明性的语词定义和规定性的语词定义。
3.定义总是不全面的。
4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真实定义的下定义方法):被定义项=种差+临近属概念。
步骤:找到被定义项临近的属概念找到种差
用种差限制临近属概念以构成定义项
用适当的定义联项将定义项与被定义项联结,形成一个完整的定义。
种差是将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与包含在同一属中其他种事物区别开来的特有属性或本质规定。
ps.(1)必要条件:被定义项必须要有相应的属概念。
but,不是所有的概念都有属概念。eg.哲学范畴不是所有定义都可以用属加种差的方法。
(2)下定义的目的决定对于临近属概念的选择。
5.下定义的规则: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完全全同。(否则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
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
定义应该使用肯定的语句或正概念。(特殊情况下存在不受此规则约束的定义,负概念本身不受此规则制约)
定义必须明确,不可以用比喻代替定义。
概念划分的方法
1.外延较大的概念一是案例分析,一是划分。
2.划分:以对象的一定属性为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划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达到明确其外延 的逻辑方法。(类和分子)
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概念,
划分的子项:被划分的种概念,
划分的根据:把母项划分为子项所依据的标准。
划分前母项的全部属性,划分后子项必须有。
3.划分的类型
一次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方法):对母项一次划分完毕的划分,这种划分只有母项和子项两层。
连续划分:把一个词项划分为若干子项,在对子项进行划分。
ps二分法(特殊的一次划分):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为划分标准,划分出一正一负两个概念,只在我们对一个词项的部分外延感兴趣时使用。
4.划分的规则:
(1)划分所得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全同与母项的外延。否则,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2)每次划分的标准必须同一。否则,子项相容,多标准划分。
(3)各子项外延之间必须互不相容。否则,子项相容。
(区分:划分:类和分子。分解:整体和部分。单独概念不能划分但是可以分解。列举:划分的省略形式,是一种特殊的划分。)
三.复合命题及推理
命题和推理概述
1.命题:用语句反映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
命题的特征:断定性(对事物情况做出陈述或断定),真假性(命题的基本特征,逻辑值,+-表示),
命题的组成:内容和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命题内容:命题所反映的事物情况。
命题形式:命题内容的联系方式,即命题的逻辑形式。
命题形式的分类: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以逻辑变项是概念还是命题为标准)
简单命题:原子命题,命题的最小单位。不含其他命题,其变项是概念。包括性质命题,关系命题。
复合命题: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变项是命题。包括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和负命题。
命题和语句的关系:任何命题都是通过语句表达的;命题是语句的内容。(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命题和语句的区别:
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来表达。
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命题,(陈述句,反问句表达命题,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表达命题)
命题属于思维范畴,语句只是符号。
2.推理: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前提)推出一个新命题(结论)的思维形式。
推理的种类: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根据前提和结论之间有没有蕴涵关系);(根据思维进程方向的不同)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ps.演绎推理,完全归纳推理都属于必然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
演绎推理:一般到特殊。归纳推理:特殊到一般。类比推理:特殊到特殊。
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1.联言命题:
定义:陈述若干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组成:支命题和联结词“并且”等。
2.联言命题的逻辑特征:同真为真,一假则假。
3.联言推理:根据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推理。分为组合式和分解式
组合式联言推理:全部支命题为真,推出联言命题为真。
分解式联言推理:由联言命题的真,推出一个支命题为真。
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1.选言命题:形式:联结词(或者,要么)+支命题(成为选言支,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2.相容选言推理:
否定肯定式:前提中否定相容选言命题前提的除一个以外的其他选言支,从而得出肯定剩下一个选言支的推理形式。
析取附加式:以任一命题为前提,得出以这个命题为一选言支,并附加另一选言支构成的选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形式。
3.不相容选言命题:支命题不可以同时为真的选言命题。
4.不相容选言推理:前提有一个是不相容选言命题,并且根据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肯定否定式
假言命题及其推理
1.假言命题:表示一事物是另一事物存在的条件的命题。
假言联结词:一个支命题所描述的事件是另一个支命题所描述的事件的条件。
分类: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构成:前件(表示条件的支命题)+后件(依赖条件而成立的命题)
2.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及其推理:
(1)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反映某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的充分条件的命题。
逻辑性质:有前件一定有后件,没有前件不一定没有后件
(常用联结词:如果……那么……,只要……就……,倘若……则……,一旦……就……,当……就……)
真假性:只有前真后假时为假,其余情况都为真。
(2)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
肯定前件式:前提肯定前件,结论肯定后件。
否定后件式:
规则:肯定前件必然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必然否定前件;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3.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及其推理:
(1)必要条件假言命题:陈述某一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的必要条件的命题。
逻辑涵义:没有前件一定没有后件;有前件而不一定有后件。
联结词:只有……才……
真假性:前假后真时为假,其他都为真。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以必要条件假言命题为前提,根据必要条件的假言命题的特性进行的推理。
否定前件式:前提否定前件,结论否定后件。
肯定后件式:前提肯定后件,结论肯定前件。
规则:否定前件必然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必然肯定前件。
肯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4.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及推理
(1)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一事物是另一事物存在情况的既充分又必要的条件。
逻辑涵义:有前件就一定有后件,没有前件,就一定没有后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
联结词:当且仅当……才……
真假:前件和后件必须同真同假,如果真假不同,则命题为假。
充分必要条件推理:所有式都是有效式。
二难推理
1.二难推理:又称假言选言推理,是依据假言命题和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的复合命题推理。
2.构建二难推理
构成式:以选言前提的两个选言支分别肯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前件,从而得出肯定这两个假言前提的后件的结论。
破坏式:以选言命题的两个选言支分别否定两个假言命题的后件,从而否定这两个假言命题的前件。
简单破环式
3.简单式和复杂式的区别:简单式的结论:简单命题;复杂式的结论:复合命题的选言命题。
构成式和破坏式的区别:构成式:利用充分条件的肯定前件式;破坏式:利用充分条件的否定后件式
4.如何摆脱二难困境(破解):能否找到p或者q这两个选言支之外第三种选言情况;能否指出p或者q进行选择的一个无法满足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