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疼爱成为一种习惯

一、幸福得如此愚蠢

我和一凡的闪婚不是因为爱得电光石火,而是因为他被初恋女友甩了。为了挽回面子,他把自己的婚期抢在了她的前面。而我,绝非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做了他的新娘,就因为知道,我依然肯嫁,只能说明我对他的钟意,这跟勇敢与否无关。

或许是因为愧疚吧,一凡对我很好,是那种努力的好,对,很努力。我爱吃樱桃,但樱桃只在夏季里才有,他就开车满城寻找冷库,再将应季的樱桃花高价寄存在那里。隆冬时节,他隔几天去取一次。

我的胃一直不好,又不肯喝粥,也不愿意吃面食,家里就一直做那种似米饭又似粥的糊涂饭。偶尔我俩出去吃,我会坚持陪他吃一点饭店里的米饭,然后回到家里大呼小叫地胃痛。一凡于是忙着烧水、买药,为我按摩胃部助消化。病痛,因为有另一个人的疼爱,半虚半实地持续着……

一凡的公司很忙,但天大的事儿也阻挡不了他接送我上下班的执著,仿佛我曾有过被拐卖的前科。每天下班时,他就站在公司楼下大堂的那棵发财树旁,像一个恪尽职守的门神。为此,不知引发公司女员工多少次夫妻大战——陆亦茗并非什么国色天香,却有那样一个粉丝般的丈夫。

婚后第一年回一凡的老家,由于没买上火车票,我们在火车上站了七个多小时,脚都控肿了。回到家,一凡也不顾公婆那异样的目光,把我的双脚搂在怀里,按摩。他一句话也不说,那个春节他一直很沉默。回来后的第四天,他来接我时还开来了一辆新捷达。他说:“亦茗,先委屈你坐几年这个,很快就换一个二十万以上的,再也不让你挤公交、站火车。”其实,怎么会委屈呢?如果一时的不适可以换来男人这般的用心,我可以不停地小恙,我可以挤一辈子的公交。一凡,你是真不了解女人,还是不了解我?

妈说,亦茗,你的婚姻幸福得像一个童话。我说,是,一个美丽的童话。

但我还是得意得太早了,很少醉酒的一凡不仅在一次酒后喊了初恋女友的名字,还恶狠狠地说:“我对她往死里好……往死里好……我要让你后悔死,往死里后悔……”那句话,他重复了很多遍,重复到我还可以在悲伤、愤怒然后反应过来,将其录进手机里。那是全世界最让人崩溃的酒话,且我相信它的真实性。看着睡在身边这个卧薪尝胆的男人,我觉得自己曾经的幸福是那么愚蠢。

回头再接受他的那些宠爱,我忽然有了做戏的感觉。我已经入戏了,可是一凡,不过是一个努力把角色演好的演员。所以,我决定把愚蠢进行到底,在第二天早晨问了他一个最没智商最恶俗的问题:“一凡,你爱我吗?”他愣在那里,其实我没想要什么答案,我只想用这个问题揭露一下他、难堪一下他,让他知道,我其实没那么好骗!

我没有等到答案便起身离开了家。胃就在这个时候尖锐地痛起来,我不仅悲从中来。迅速地钻进院房,买了最贵的药吃下,期待着快点好。没有人疼,我疼给谁看?!那一天,真漫长。我想,如果日子要用熬来过的话,那活着实在是一场苦役。我没想到,一凡有如此能力,可以轻易将我托至天堂,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我送至地狱。

重要的是,我离开,是因为我没有想好,应该怎么面对他。

二、我决定爱你

那天晚上下班时,我心惊肉跳地下楼,心里想的是,如果一凡不在楼下,我该怎么收场。还好,他在,以同样的姿势。我突然间恨他这样的执著——怀着一个绝对不纯良的目的,那么顽固不化地坚守着——他在挑战我的智商以及情商,不是吗?

我准备上车后,什么也不跟他说,只把手机里那段录音放给他听。我想看到他的尴尬,我想看到他被揭开羊皮后的狼狈,我更想把这个他送的手机扔到他的脸上,然后告诉他:我并不幸福,你失算了。想着想着,我一脚踏空了一级台阶,高跟鞋曼妙地扭了一下,我的脚踝传来断裂声,很夸张,我觉得自己心都跟着一起摔碎了,怎么这么倒霉!然后,他背起我,不知要往哪儿跑。只听到同事喊:“傻瓜,干嘛不开车?”他像没听见一样,我注意到了他的表情,我亦了解他的想法,油门的速度实在是跟不上他的心焦。他宁愿一直奔跑依然很慢,也不愿忍受红灯带来的任何停顿。

到医院时,一凡夸张的紧张吓到了大夫,当得知我只是扭了脚踝时,他们对他嗤之以鼻。面对他们不紧不慢的救治速度,他终于火了,拿起电话:“110吗?我在医大二院急诊科,你们再不来这里就出人命了。”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因为我看到了他比酒后更失态的时刻,而这种失态是为我。看到我哭,他更慌了,挥舞着胳膊对医生护士更加大声地咆哮。直到警察真的赶来,他才安静下来,捧着我打上了石膏的脚,一声不吭。直到警察说:“不就是个骨折吗?至于这样大惊小怪的……”见他不出声,警察继续数落:“要是所有的人都像你这样,这点小事儿就报警,我们警察不用干别的了。看你也像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怎么遇事这么不冷静……”“摔得不是你媳妇,你当然可以冷静。”一凡终于说话了,那无论如何都装不出来的愤怒真的很帅很酷——而当初,我不就是看上了他的这一点,才义无反顾地嫁了吗?

一凡还在与警察争论,丝毫不肯服输、把牛角尖钻到底的样子。而围观的人当然也很公正地将他归结到无理取闹的类型里。吵吵闹闹中,我的思维已经不在眼前,我决定爱这个男人,对录音的事情只字不提地与他过下去,用我们漫长的一生却覆盖他那段早已成为往事的初恋。

三、相见不如怀念

在不能下地行走的那一个月里,我真的有点梦回小时候,吃喝拉撒都由一凡照看着。医生也相当配合地给我开了为期两个月的假条,而事实上,半个月过去后,我已经可以一瘸一拐地直立行走了。可是,在一凡面前,我总要是要强地站起来,然后“不争气”摔倒,一而再,再而三。然后,气吁吁地拍打着自己的腿说:“我不想成为残疾人,我要走路……”于是,一凡就不厌其烦地抱起我,老妈子般地安慰我:“你就当老天给你放年假了,名正言顺地不用上班,不用做家务,多好。我都巴不得把自己也摔成你这样。”

若非爱,怎么会有如此动听的甜言?

一凡不在家的白天,我一个人过得相当无聊。无聊了将近一个星期后,我终于憋出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创意的点子——帮一凡寻找初恋情人。我还没有傻到、开放到让他们重拾旧爱的地步,我只是想做一种赌注:不是说相见不如怀念吗?如果他们的相见胜于怀念,那么也只是百分之五十的几率,我愿意为此赌一把,我不相信,我与一凡那朝朝暮暮的恩情抵不过那场有疾而终的初恋。

只是没有想到仅打了七个电话,便那么轻易地打听到了那个叫林路的女子。而据最可靠消息:林路甩了一凡之后,嫁给了如今这位已经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男人,过上了她理想中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只是,像许多成功男士一样,林路的老公在外面也是眠花宿柳,而林路能做到的最恶毒的回应就是拿着老公给她的信用卡,随心所欲地透支。一年前,林路辞去了幼儿园老师的工作。老公为她办理了投资移民,成为了加拿大籍华人,希望她能够为其生至少三个以上的一群孩子。

线人客观的描述里,让我得知林路过得谈不上好,但也不算坏。她选择了嫁给那个人,也就等于事先预料到未来的一种生活模式。因此我很想见一见林路真人,我想用自己的眼睛目睹她的现状,重要的是,然后知道动用什么样的招术让一凡对这位梦中情人死心。

与林路的见面说来很容易,像她这样的有钱有闲的富太太是很多休闲场所的拥趸。说实话,办那张姿妍丽的美容年卡时,我是心疼我和一凡的血汗钱的。可是同漫长一生的幸福心安相比,钱,也就不足挂齿了。

第一次与林路遭遇是在美容院,她对着电子秤失声尖叫:“啊,我又长了四斤。”那份由衷的沮丧,仿佛那多出的斤两不是肉,而是恶性肿瘤。事实上,她的身材很好,我在她的在意里,看到了她的危机感——一个失爱的女人,对自己的要求是相当自虐的。她下了秤,我很自然地走上去,然后微笑着对她说:“你那么好的身材还不高兴,难道是逼我这样的胖子自杀不成?!”林路笑了,不是开心地笑了,而是有些得意地笑了。我暗自高兴:这个优越的女人现在只能从别人的不幸里找到快乐,可想而知,我的情敌虽然还称得上是美女,但美得并不快乐健康,亦不从容轻松。

看着美容师小心翼翼地服侍林路,经常遭到其不管不顾的批评,我的内心已经开始歌唱了——时隔多年,一凡,你的初恋已经在锦衣玉食的生活里熬成了怨妇。我期待着你们的不期而遇,期待着一场碎成一地的见光死。

那天,我特意与林路一起从姿妍丽出来。她骄傲地对着门口那辆桃红的宝马遥控,而我则礼貌地说再见后,向路口的公交车站奔去。我想,林路看我背影的眼神一定相当有优越感,可是,我知道,我没必要把我的得意表演给她看。

四、我和你的似水流年

一凡与林路的那场偶遇是我策划的,地点在五星酒店的咖啡馆。我说自己有个重要的商务活动希望一凡来帮我充场面,但等一凡到了酒店,而且小等了一会儿之后,我很抱歉地跟他说客户临时有重要的会议要参加,会见取消。

我订的是咖啡馆最靠里面的座位,而林路每次去坐的都是与其隔了两个座位的位置。就算一凡进去时,他们没有发现彼此,但出来时,他们应该能够看到对方。

那天一凡回来得很晚。见我没有吃饭,他换了衣服便钻进了厨房。那顿晚餐,他做得大失水准,显然十分心不在焉。而我那天也做出无比心大的样子,吃过饭后,便在网上打游戏,一副无比沉迷无比、讨厌被打扰的样子。一凡呢,则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我想,不管怎样,偶遇初恋都是一件令人心动的事情,我允许一凡有独立的空间与时间,去想想曾经的她——我深知,美好的,可能也仅仅是回忆而已。

打那天起,一凡终于与林路又有了联系,我无需盯梢,也感觉得出来。而我能做的,就是制造一个又一个的事件。在一凡不能按时来接我下班的时候,坐错了公交车,花一块钱,坐到了郊区,然后带着哭腔打电话给一凡:“我迷路了。”一凡飞车来接我时,语气中心疼多于责备:“这么大的人还会丢,你可愁死我了。”

在一凡不能像往常那样做晚饭时,我开始学厨艺。今天打碎了碗,明天烫伤了手,后天熬糊了一锅粥。等到一凡回来时,我就扑在他的怀里:“一凡,我这辈子是做不成贤妻良母了,你休了我吧!”每每此时,那个从林路那里回到我身边的男人,就会搂着我说:“怎么娶了你跟娶了一个定时炸弹似的,时不时地就制造一个小灾祸,害得我整天为你提心吊胆。”

成为他心尖上的牵挂,让疼爱成为一种习惯,这就是我的招术。

又一个一凡晚归的夜晚,他开门进来时,我正对着赵本山的小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到一凡,我求救般地招呼:“老公,快来帮我揉揉肚子,笑死我了,肠子全拧个儿了。”一凡跑过来,一边帮我揉肚子,一边若有所思地对我说:“亦茗,你怎么好像就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呢?”我则若无其事地回答:“我有什么不开心的。长得也不倾国倾城,不必担心被上司或同事性骚扰;老公不是花心大少,我从来不用担心长了二两肉也得被嫌弃;别人家的奔驰宝马在塞车时跟咱家的捷达一样,在现在的路况下最多跑到八十迈;还有,最重要的是,老公居然为了我扭伤了脚而暴力抗法,我有什么理由不开心,我干嘛不没事儿偷着乐。”

一凡被我的话逗坏了,乐得甩胳膊晃屁股的。然后,他很感触地对我说:“我新近认识了一个女客户,家里要啥有啥,但一点儿都不快乐。你是没见她出门在外,就跟全世界都和她有仇一样,看哪儿都不顺眼,得茬儿就跟人吵架。有时候,我也挺同情她老公的,跟这样的女人在一起过一辈子,无聊无趣。再说了,就她那样儿,男人怎么可能对她怜香惜玉啊!”

说着说着,一凡有点气急败坏了。我当然知道他决非路见不平大声吼,而是为自己为这样一个怨妇虚掷了多年的痴情与伤心而愤怒。他与林路之间的多年后再次相见终没能爱火重燃,我,赌赢了!

我终于明白,有多少过去能够与朝夕相处的恩情相抗衡呢?与其让那本来存有瑕疵的初恋在记忆中美好,不如让那两人再度重逢,旧情复炽也好,相看两失望也好,滚滚红尘,非此即彼,敢赌才会赢。我知道,从此,我开始了与一凡有了真正的似水流年。如此老去,才算得上理直气壮、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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