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阅读第一卷,休息后再阅读第二卷,按顺序来,而且首先要了解康德哲学
彼得拉克—《智者的真理》中:“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
走出童年时代,朋友,觉醒吧!
——卢梭
“世界是我的表象”——这对于任何一个有生命、有认识能力的生物体来说都是一个颠不破的真理。
能够认识一切却不能被任何事物所认识的,就是主体。
根据律:
世界上的一切,都具有以主体为条件,并为着主体而存在的性质。那认识一切而不为任何的事物所认识的,就是主体。因此主体就是这世界的支柱,是一切现象、一切客体一贯的、经常作为前提的条件;原来凡是存在着的,就只是对于主体的存在。
因此,作为表象的世界,有着本质的、必然的、不可分的两部分:一半是客体,另一半是主体。 客体的形式空间与时间、因果性,是先验地在我们意识中的。这是康德的主要功绩,我现在进一步主张,根据律就是我们先天意识着的,客体所具一切形式的共同表述;因此我们纯粹先天知道的一切并不是别的,而正是这一定律的内容。
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我们所有一切先天明确的“认识”实际上都已在这一定律中说尽了。 根据律是解释一切的原则,解释一个事物意味着把它的存在或关系归因于某种形态的根据津。根据律可分四种形态:
(1)存在的根据律;(2)变化的根据律;(3)行为的根据律;(4)认识的根据律。
外在和内在的感性,即空间和时间形式中的感知属于第一根据律;知性和因果属于第二根据律;自我意识与动机属于第三根据律理性、认识的根据与逻辑属于第四根据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