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和喜欢我的,都不在我的选择范围内。我只会选择彼此都喜欢的,因为感情是双向的,不是单项的,否则的话都不会幸福。原因有以下几点:
1、我喜欢的,当然会令我心生愉悦,但如果他不够喜欢我的话,又会令我心生惆怅。因为感情需要互动,我一方的付出得不到回应,也是很受伤害的,正如那句话: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那就放过自己,也放过他吧。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儿,与你无关好啦!当然,在他喜欢我之前,我会努力争取,让他喜欢我,尝试失败再放弃不会后悔。如果努力后他喜欢我了,皆大欢喜,这是努力改变后的结果,性质不同。
2、喜欢我的,我不够喜欢的,违心接受?很难做到,不舒服,不自在,不快乐,忍耐一时可以,谁能长久忍耐?对他也不公平,双方都不会幸福,还不如不开始,对自己的感情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也有可能通过双方努力,我喜欢上的,那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3、我喜欢的,也喜欢我的,一定是我选择的,因为感情一定是双方发自内心的愉悦,只有喜欢,才可以做到,那叫男欢女爱,电光石火,心心相印,情投意合,郎有情妾有意等等。这种美好确实可遇不可求,但正因如此,才值得毕生追求和拥有。
4、如果是为了结婚的话,感情的成分会少很多,只考虑合适和利弊,双方不反感,倒是可以再培养和投入感情的,相信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回报。感情和婚姻本来就是两回事儿,有一点相同的是,投入产出比合理就行,凡事过犹不及。这又涉及到咱们老祖宗的中庸之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