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有大半年了,从一个跑步小白到现在可以称之为“进阶跑者”的大白,也到了一年初春,码一些字吧。
跑步初衷其实特简单,一个是在家里待了半年多,感受到自己体质在下降(比如返校第一天去机房上课就因为体温37.4被拉去北苑隔离了三天,堪称我大学期间的耻辱性事件),另一个就是想这学期的体测里拿一个好一些的成绩,最初并没有想过要跑半马什么乱七八糟的,只是觉得跑步成本应该蛮低的(后来发现自己还是太年轻……),还记得最初的五公里配速勉强进个六,能跑进27分钟就很开心了,后来发现自己可以跑的更快一些,还能再快一些,终于跑进25分钟了,终于跑进23分钟了,直到现在自己5公里的pb22分钟,而单次的距离也在慢慢拉长,从5公里到10公里,去年七月底成功完成第一个15公里后我就知道,或许可以试试半马了。
说实话,“跑步”这种明显缺乏技术含量的运动,其实充满了寂寞与枯燥——空旷安静的跑道,单调重复的抬腿摆臂,风声之外只有自己的呼吸与心跳,一个人傻傻的坚持。想起半马前一周为储备体能在操场拉练长距离,一个人绕着操场跑了四十多圈,眼看着操场跑步的人从布满大半个跑道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独的跑圈,确实是件太无聊的事情。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种寂寞,我能忍受这种枯燥。毛姆说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或许跑步对于每个人来说也是门独特的哲学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爱上了跑步,也许是他给我带来难得的独处的时间,也许是沉迷于跑完后操场的阵阵晚风,也许是突然发现夜空中的繁星和月亮是如此的美丽,也许是手机上比上次快了几秒的数字,可能更多的是那种独自面对自己,当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开始模糊,只有清晰的呼吸,心跳和步伐的声音,感受风吹过皮肤的感觉,经历过的人再也无法忘记,所谓runner’s high,就是如此吧。
当半马撞线的那一刻,我真的好开心,好开心,与其说是成绩比跑前定的目标快了一分钟,我想更多的是自己对于自己的肯定,看,半马就在那里,我来了,我征服你了。
与其纠结晨跑还是夜跑,跑多长跑多久,不如先随便穿上一双运动鞋,去操场上跑两圈。当然,夜跑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十一点钟还有冒着寒风在操场上手牵手聊天散步的小情侣,但作为一名内心孤傲的跑者,我一点都不羡慕,真的(划掉)不过我内心更真实的想法其实是,他们...真的不冷吗,可能这就是为爱发电所带来的能量吧……然后每当套他们圈的时候我就会加速从外道超过,留下一个自认为帅气的背影,展示一条单身狗最后的倔强……
村上春树说:世上时时有人嘲笑每日坚持跑步的人:“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我却以为,因为希冀长命百岁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怀着“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
我很感谢在九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那个踏上了跑道的自己,那一刻,你就像个战士。
那么,未来会去尝试全马吗,会努力成为一名马拉松兔子吗,也许会吧,害,管他呢,只要我换上了跑鞋迈开了步伐,我就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这,就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