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文丁 图:KL
她大声的诵读着——自己是多么喜爱蓝色,说到蓝色自然而然想起大海,那样的平静阔远无边无际啊......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就像在发表即时的感想,但拿在手里的稿纸跟着手轻微颤动着,又有些紧张。她的眼睛在看向他前,总要先飘向远方,飘一会儿,才注视在他脸上。在他即将面露疑色前,加强了声调,显得坚决,“在临近码头的浅水域,海水清澈,能看见底下的枯木和鱼,颜色在这里变了,接近绿色。然后会有风掀起那海浪来,赶头儿荡散复聚的浪花,却是银色的。”方渐坐在离她不远的前方,闭上了眼睛微笑着点头。她笑着继续诵读:“小镇有了这海,便拥有了永久基业,人们吃的用的都从那里头来呢。”——声音似昭告天下般飘起来了。方渐问:“果真吗?”她的眼神重复这雷同的轨迹,看向远处再看向他,“当然,你不在那儿长大,你没经过。老人常说靠山吃山,那靠海不就吃海吗?”方渐夸她聪明。他俩的笑声回荡在没有第三个人的教室中。
夏日校园如此安宁,一两群女生们结伴而行,间隔着发出鸟儿般清脆的声音。清风徐来,吹在她刚吐出的字句上,“那地方我在梦里见过,歌里听过的,没想到有这一天,我真来了,可知这愿望令我疯狂,更想以后住在这儿。当我透过飞机舷窗朝下看时,那些斑点云漂浮在蔚蓝的洋面上,云是不动的,海是不动的,云和海拼接而成一匹壮阔的绸。”她停顿了,由远而近注视方渐,他的身影有些偏斜。方渐点头示意,让她往下继续。她受到鼓励一般,放大声音,“这镇子叫无名,有很多很简单的东西吸引着我——善良的人经营的咖啡店,非常干净,真是个蓝色的世界。屋檐下有淡蓝色的薄纱垂着,屋子里有深蓝色的仿真鱼群,朝一个方向,都准备要潜藏在天蓝色椒图巨大的贝壳下面。还有呢,远处是一扇璀璨夺目的鲸尾,扇动着无数涌流裹挟了四五只透明的发光水母······”
真晴带着笑意醒来,看样子,她做了一个美梦。但是她脸上恬淡的笑容瞬间就不见了,她翻起来,急切地寻找着纸笔,无论如何,也要把梦里的字句写下来,它在减弱,自己速度要快。她找到笔和一张旧报纸,闭上眼睛思考,是什么,完了,根本想不起来是什么。那在她耳边诉说又很快流逝掉的故事,太让人绝望了。她的手猛按太阳穴,撑在桌上不断摇头,又艰难地写下:天,海,蓝,鱼群,咖啡店,还有那个是什么······哦,又是这个叫做无名的镇子。真晴望着纸上的字,无力地哭了,脑袋呼的一声完全泄下气来。
旧报纸上东倒西歪的字迹被眼泪浸湿后化开来,除了这些字,还能记得的也只有方渐了。梦里的他这样有耐心,认真听她说话。有这样的倾听者,抵得过很多悲伤。做梦的感觉太真实了,而自己又像假的,像陌生人。挂着粉蓝色毛茸挂饰的拐杖倚在桌前,它也像假的,玩具一般。那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真晴头疼起来,窗外的风呼呼的,房间也冷,而自己衣衫单薄在桌前坐了这许久才觉出寒意。她常常对很多事都感知缓慢,也爱跟自己说话,比方说现在,她悄悄与自己说道,反正离比赛时间还长,来得及把文章写出来,这个梦做完还有下个梦,保不准下个梦就能记住了,虽然是依靠梦境,但她肯定能写好。
真晴快乐起来,即使又忘了梦的内容,忘了梦中自己亲口诵读的字句。那个叫做“无名”的小镇又出现了,说明梦可能是连续性的,是某种力量在牵引她完成她的参赛作品,她竟然觉得安心,虽然她并不能解释这一切。
第二日,真晴第一时间找到了方渐,那个承诺教她写作的男生。已经放学很久了,再过两个小时还得上晚自习,她觉得时间有限。她总能在下午放学后找到方渐,他吃完饭后会在教室做题。真晴敲门后叫他:“社长。”
方渐抬头看到她又拄着拐杖站在门前,让她进来,然后从自己的座位上走过来,坐在了第一排的位子上。他问:“今天又要讲什么故事?”她的快乐从昨晚持续到现在,因为经过一番痛苦后她幡然领悟,也许她那碎片化的梦最终会汇聚成一个完整的,她完全想象不到的故事。方渐看出了她的快乐,又问:“什么事情这么高兴?”
真晴说:“我又做梦了,很惭愧,我还是没记住。”
方渐知道她说的惭愧是真的惭愧,她就是那样想的,勉强安慰她:“你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她看向教室的后门,又看向方渐,“梦是关联的,都有个叫‘无名’的地方,一个小镇,靠海。我感觉那个世界全是蓝的,梦中我说了好多话。”方渐脸上展开了笑颜,说:“这和之前你做的那个梦好像没有区别吧。”她说:“其实有区别。”又问:“那个无名镇在哪儿?有这个地方吗?我想把它写进参赛作品。”
真晴说着和她第一次梦见无名镇时一样的话,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学校通过上一届写作比赛,选了几个优秀的写作者进入文学社,方渐作为高二年级组第一名,被推选为新任社长,并在社团杂志上刊登了两篇文章。真晴热爱文学,拜托她的父亲要来了一本文学社杂志,她翻开第一页,看见社长方渐的名字,摸索着厚厚的书页,翻到了他的文章。
“在那个多年之后也必定会想起来的盛夏,在学校花园南面洁白的逸夫楼里,一层的窗户飘出‘洪湖水’的歌声,二层的窗户飘出‘我和我的祖国’的歌声,三层窗户飘出的是‘大海啊故乡’,我的歌声在第三层中间。倘若那时有人从外面经过,一定能够听到好几种旋律,一会聚拢,一会疏离,重重叠叠此起彼伏。我们在暗中较劲,我们在互相打气······”——《我在合唱团》,方渐。
文字放大了影子,在真晴眼中划过,她口中喃喃道:“原来高一年级当时唱的是洪湖水啊。”原本她也能唱的。那节音乐课上,老师弹钢琴为大家伴奏,一个个站上讲台,选择自己最喜爱的歌曲试声,唱得好的能入选合唱团。轮到她时她唱道:“拨浪鼓,脸蛋儿圆,好像是胖妞妞带耳环。左一个,右一个······”她唱着唱着便忘了词,夹在腋下的拐杖不停晃动,和手一样无处安放。她憋得脸通红,好不容易把歌词想起来,且故做音色唱了出来。音乐伴奏却在老师加重弹奏了一个音符后戛然而止,老师说,跑调了。课堂上响起笑声,真晴又红了脸,淡淡说道,那好吧。
真晴没有入选合唱团。她不认为自己当时唱歌跑了调,只懊恼自己还是太紧张了,心理素质不好。方渐笔下的那个夏天她也记得的,那时下午放了学,都会有许多学生陆续走进逸夫楼排练,歌声隔老远都能听见。她选择绕道而行,不想听,不想靠近,全当作没这回事。
真晴最爱写作,爱在笔记本上誊抄歌词,自己也学着写。她很希望吉他社的学长学姐们能够为她写的歌词谱曲,成为一首真正的歌被人传唱。参加写作比赛前,她决定先去寻找文学社杂志上那个叫方渐的人。
方渐神情倦怠地把脑袋托在两只手上,“你完全不记得吗?”“我只记得一些词语。蓝天白云,汪洋大海之类的。”方渐说:“你这也太难了吧。大概没有无名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为何你非要写自己的梦?”真晴说:“我写作都靠做梦,不做梦我写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