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把作者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有感而发,另一种则是为了写作而写作。后者占据大多数。
为了稿酬和版权而写作,本质上就是文学的堕落。除非一个人是纯粹因为有东西要写才动笔,否则他的作品将不值一读。
如果是小说呢?这个地方我不敢贸然反驳,但是,当把事情一分为二的时候,总有一些中间地带被忽略,结论真的能那么清晰吗?世界上的作品有感而发的一定可读吗?为写作而写作的一定不可读吗?怎么能肯定作者不能是有感而发,而且也要为写作而写作?
这段里面比较有价值的说法在于对于思想搬运工、拼凑者的书籍,确实没必要费神观看。作为写作者,也要力争有自己的想法。哪怕这些想法已经为前人所熟知,但是也要用自己的脑袋想出来。
他又把作者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光写作不思考的人,第二种是边写边思考的人,第三种是先思考后写作的人
除非一个作者所写的东西,是来自于他自己的头脑,否则他的作品就不值得一读。
叔本华不同意以看新书代替旧书的阅读。
如果可能的话,读者应该阅读那些真正作者的作品,宁可购买别人用过的二手书,也不要读摘取他们内容的新书。
关于原创,叔本华这样写道:
真正思考论题本身,而不是思考写过这类论题的书籍,和别人说过的话语。
除非一个作者所写的东西,是来自于他自己的头脑,也就是说来自于他自己的观察,否则他的作品就不值一读。
一本书只是其作者的思想留下的印痕而已。这些思想的价值,要么在于题材,即作者思考的对象和问题;要么在于形式,即作者思考的方式。也就是说,他是如何思考这些对象和问题的。
当一本书被人称赞的时候,它之所以获得名声的原因,可能由于题材也有可能是形式。
因其题材内容而显得重要的书,写作者反而不甚重要。因形式而重要的书的独特性,取决于写作的人是谁。
然而公众更感兴趣的却是内容而非形式。(重点)
叔本华说,他所指题材与形式之间的区分同样适用于人们的谈话。谈话的形式,是一个人的理解力,洞察力,以及机智灵活。谈话的内容是这个人的知识面。
谈话的价值有可能取决于形式,也有可能取决于内容。取决于谈话内容的谈话,正如西班牙谚语所说:“笨人对自己事情的了解,远甚于智者对他人事情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