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重新醒过来后,已经过了三个月多,那死鬼冥君一直吵着我让我赶快给他找故事去,越是伤情越好,不然他的酒就酿不成了。
许洲找到我后就赖着不走,说是我走哪就去哪,不让我离开他视线。真是的,这么爱我,我也是受不了。然而这个家伙一听,快三天没再见到他了。我不过说说而已。
我想世人多是对仙魔两国的爱恨情仇多有兴致,不然为何我这几日走遍临川的大小酒楼都是一则相同的说书段子,真真无趣!大概这人间的凡夫俗子尤其对风月格外喜欢,难怪师父总是入红尘就难以脱身,这喜欢八卦,沉浸意淫的习惯不好啊!
所以我想那有些闷骚臭美照影自怜自恋的冥君或许也好这口,唉!谁能想到我一代仙门高徒,赫赫威名。竟沦落到写自己的风尘往事来苟且偷生呢!我不怕死,却是舍不下那横贯心里的那可笑执念。
屋外亭亭玉立着两棵桃树,花开得分外妖娆,竟是我最钟爱的胭脂红色,少时喜欢装腔,持着一把白伞,故意趁着微雨时节,走过临安街道,那一路的杏花湿香,会在刚好晚归时分,去看一眼青衣少年郎。我撩起衣袖,拿着毛笔探入砚中吸饱墨水,略一思索,在纸上画出一瓣白杏。
蓝家,仙国赫赫有名的修仙世家,能人辈出。青灰色的屋檐坐落在临安街南,这仙国唯一一道长虹贯日只会出现在此地上空。那是我幼年的玩具,白柔的日光在手中随意成型,有时是小马,有时是长弓,射中探过墙来的白杏。
蓝家幼女,蓝瑟。生来就目带浮白,如同新月,有神明之相。
我却不知道隔墙之外,世人对我推崇如此,那时我就是一只桀骜不驯的炸毛孔雀。这是许洲说我的,那日无聊隔墙射中一朵杏花,不曾想是那邻居许家小少爷发骚,效仿姊妹戴着的绢花。小小年纪臭美得不要不要的,还让家仆抱起他来,欲去摘树上真花,刚好就被我挑中。
那小男娃哭丧着脸,白嫩可爱的样子就是个女娃娃,我那时也是个豆丁大小,却还是学着大人模样,仰着头笑话他。谁知道小女娃张嘴就是一口,这梁子就结到如今。
黄叶从眼前飘下,我隔着高墙看着四角蓝天。想着大人嘴里曾说过的话,许家是仙国最是富裕的,不,是世上最有钱的。
好吧!你咬着一口,算是提前打个醒,以后你的钱就都是我的了。
我按部就班地长大,离家拜师,修行游历。唯独身边多了一个算盘打的乒乓响的小跟班。
我从不知原来家里那么高的屋檐会被卸下,那么趾高气扬的叔伯会一个个死去。原因就是他们在朝政上站错了队,本来修仙就好好修,参合什么政事,我自来薄情,对着家里也是亲情寡淡。父母亲自小就把我当成炫耀之物,高高举起。幼时就关在院里自己玩耍,等到年纪够了就将我送走拜师,要是没有许洲带着我鬼混,我还以为这世上只有院里一般大。但是他们无疑还是关心我的,出事前紧紧叮嘱我不要离山回家,以后也不要回去。我想着倒也无所谓,就真的不曾回去。
但我还是一样遭殃。
作为罪人家眷,仙国担心我会报复,于是就利用逆天之术封住我经脉。
家里犹有遗脉,他们千辛万苦地找到我,要我带着他们回去报复,我却摆摆手。用着最后的力气断了他们的仙脉,那含着不可思议和恨的眼睛看着我,我摇头,推开临山的小窗。自从被封住经脉后我一直待在仙山后的竹楼里,蓄着最后一股力就是在等着他们,都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我轻声说道,“家中被屠,是站错了立场,本就难逃。家人杀出一条血路,只是为了救出我们,你等应该好好活着。为何还要回去寻死呢。”
有多无情就无情,话中没有一丝温意,甚至薄凉可怕。终究还是有用,他们垂头丧气地走了,当然还是打了一架,但是我可不是吹得,终究还是我赢了,就是受了些伤。差点就早死很多年了。
随着书信来的还有一封绝笔,家里早就做好打算,但是不可年轻一辈去冒险,于是令我打击他们,不可去寻仇报复,为蓝家留下血脉。
可是他们不曾说我有怎样的下场,顺着书信第一个被仙国捕到的人是我,被封住经脉,还要阻止其他人去寻死,那就是我在寻死。
幸好我还是活着,师父只有我一个弟子,耗尽心力救了我性命,然后令我下山,不得再回来。
那时正值仙魔两国交战,我浑浑噩噩地逃离两方追捕。没被杀死,却差点饿死。
好死不死还混进了屠杀中,那是魔族占领了一个小镇,明晃晃的刀顺着我头砍下,我眼睁睁看着,只顾吃着手里的叉烧,太难得了!流浪至今还没吃过如此美味,就算是死也好啊!
果然按照剧情,刀被挡下。
也许会有翩翩公子为我挡剑或许年少将军因我油污满脸而突然回头是岸,而我眼中只有半块叉烧,没有其他。
“有这么好吃吗?”不是眼前而是身后,一白衣郎君站在我身后,还可耻地缩缩脚尖,似乎要把自己藏在我身后。
太过分了!就算没有公子为我挡刀,拿我挡刀也是太可耻了吧!果然许洲那小子的话本子就是他妈的鬼扯蛋!谁会拿姑娘挡刀的!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于是我当街撸了撸袖子,将那白衣郎君暴打一顿,连对面魔将也是目瞪口呆。
于是我和琅禹就这样结下缘分,当然虽然初遇不够完美,但我还是最终喜欢上他,或许就是戏本子那样。冥君对我毫无前缀就峰回路转的剧情表示抗议,说谁会喜欢一个拿女人挡刀的男人!然而我就是喜欢,当然事实有一些小小偏差,但是因为书写者内心的渴望,所以被稍微更改一下。
事实是我关键时刻昏倒,那半块叉烧没保住,那人瞧我长得过去,就拎着我去他们少君那邀功请赏,那少君坐在美人堆里,敛眉看着邋遢的我,突然轻笑,我就留在琅禹身边。
我到死都渴望能替他挡住那一刀,以致这初遇我想要先还了他一命,这样此后本就与我不相干的花好月圆,至少他还能在。
当然这是一场悲剧。
我不喜欢看戏,尤其是悲剧,然而最终还是身处其中。
我遇到他时不过十五,谁又能知道我已经经过世事许多。所以他特可怜我,总说花一般的女子大多是娇养着,这样邋遢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他说女子要娇,会撒娇,会哭闹,会耍脾气。才有人疼,有人爱。
像我这样的倔脾气,茅坑里的臭石头,又冷又臭。是没人喜欢的。
我不以为然,仙国的小皇子就喜欢我,虽然那时候就五岁,但也是喜欢不是吗?
到了魔王宫,伙食就变得好起来,我一顿可以吃下一个肘子,外加三碗米饭。所以我的腰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起来,和那些回到王宫后就更加努力保持身形和笑靥如花的美人,我就是一股清流。养着美人的琅禹捂脸表示没眼看,嘴巴却笑歪了。
他养着这些美人不过就是图个好看,回王宫后纷纷被送给魔族各个权贵,他看着一直没被挑中的我。
说亏死了,本来是寻花却没想到拉了个饭桶回来。拎着我半天拎不起来,只好说姑娘你口下留情,多担个差事吧!我就成了给他磨墨的,真是什么品味啊!
“姑娘可会作画?”
我点点头,展开宣纸,几笔勾勒出梅枝消瘦。
“你都不说话吗?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你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开口。”他微微偏头,细碎的阳光漏下来,带着树叶遮住的光影,案几上我提笔作画,他侧眉打量我,眼中有盈盈笑意。
我想了想吃了人家这么久的饭,连不告诉人家名字都不说是不是有些坏。就清了嗓子,告诉他我叫瑟九,嗯,在家中排行第九。
“真难听!”
“……”
他一直抱怨我送不出去浪费了他粮食,一边把头靠在我腿上大叫着让我给他梳头。一点也不像一个威风凛凛的魔族少君。
我偶尔踏出书房去看那些跟我一起的美人儿练舞,真是赏心悦目。
那时候正在排练一支舞,刚好需要一个能飞起站在美人细细抬起高过头顶的脚上,掌练看中的美人不小心摔断腿。
于是要我顶上去,本是放轻地踏上去,那底下美人就一直喊着重,大家一笑,身形就散了。几次后我就知道这是在耍我,就直接借着法术踏空一跃故意大力地将美人山压垮。
结果就是闯祸了。我收拾收拾包袱,把厨房顺走的几只肘子装好,再感怀一下再也吃不上了。开门就看到琅禹端着叉烧溜过门前,他屋刚好在我旁边。
“呃,天气不错。”下雨来着。
原来那时候我还准备要走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