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对党员干部而言,政绩观不仅关乎一人一事、一时一域,更关乎“国之大者”、党之大计。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方法、工作方式、行为取向、实际行动等方面的具体反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方向明确,做正确的事情,也能够正确的做事情。要突出党性锻炼,加强党章、党史等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锻造坚强党性。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必修课程,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讨论,推动干部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明方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用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选人用人是风向标,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发展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要注重选用以百姓心为心的干部,推荐考察领导干部时,把为民情怀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不仅做“条件符不符合”的技术判断,更做“群众认不认可”的价值判断,真正把践行群众路线的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要注重选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始终坚持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大力选拔既有本事又干实事、既有政绩又有政声的干部大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在考核管理上下功夫。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考核具有牵引性、导向性作用,考什么就会引领干部干事,怎么考会影响干部怎么干。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结合,加大政绩考核的群众和社会参与度,推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考核。要灵活运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巡察等多种方式,综合分析评判干部的政绩,确保考的实、考的准。要注重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等结合起来,以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