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自己,可惜我不能
卡伦·霍尼在《我们的内心冲突》里引用过这么一句话:所有绝望的本质都是对无法成为自己而绝望。
最近收到一个读者的留言,让我对此深有感触。
A女士正在和丈夫闹离婚,这段婚姻已经千疮百孔,令她精疲力竭。但这婚最后没离成,不是她不坚定,而是父母不允许,觉得离婚“又丢脸又掉价”,跟她又哭又闹,各种哀怨。
她看见父母痛苦的模样,心情很沉重,可同时又深感人生索然无味,状态十分糟糕,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但都被自己打消了。
原因是她觉得:她的命是父母给的,她要考虑他们的感受。
“我活到30多岁,一直对父母言听计从,从不让他们操心,好好念书、考好学校,大学没谈过恋爱,因为他们不让,毕业后放弃了北京的工作机会,回老家考了事业编制,然后跟他们挑选的对象相亲、结婚。”
“我想让父母开心,几乎凡事都顺着他们,浑浑噩噩地活着。现在我想离婚、想解脱,想做一次自己,为什么就得不到他们的支持呢?连死还要考虑他们的感受。”
我想,她觉得“可笑”的点可能是:即使充满绝望和自嘲,最终还是选择了“照顾父母的感受”,扛下所有痛苦,继续为父母而婚、为父母而活。
在传统观念里,“让父母不开心”几乎等同于“不孝顺”,这个罪过太大,很多人都会妥协,妥协的代价就是“放弃成为自己”。
因为成为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而活,与顺从父母,按照父母的意愿而活,一定会发生某种程度的冲突,这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较量。
所以,对于那些特别“孝顺”的人来说,如果父母能力足够强,或运气足够好,为他们做的安排还算“正确”,最好的结果就是拥有一个体面而绝望的人生,但更多的情况是,又痛苦又绝望,难以体面,就如这位读者一样。
这种“孝顺”看似情感浓度大,爱的能量层级却很低:很多时候,缺少了主观意愿的发心,只剩下道德捆绑的压力。
也就是说,我爱你,但我是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