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冯小刚执导的电影《芳华》热映,没来得及去电影院,便去找来书看,作者严歌苓。
《芳华》讲述的是在一个到处批斗,大搞宣传的时代背景下,一名“雷锋”的成长和没落。1977年,文工团里有一个“雷又锋”刘峰,还有4个女生,身材火辣的郝淑雯,暗黑高冷的何小曼,文艺天真的林丁丁,以及小说家萧穗子。本来相安无事的四人在一次刘峰与林丁丁的“触摸门”事件发生后,命运的漩涡将他们拆散,推向了深深的暗流中。本文以我——萧穗子,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把五个人的坎坷的命运以小说的方式回忆出来。
刘峰,一个善良,纯真,乐于助人的小个子男生,他会帮人从北京捎东西回来,会帮人修补沙发,会帮舞队里的女生练舞,他就是雷锋再世,是所有人心中的好人,甚至是圣人。他一直喜欢林丁丁,在一次青春萌动之下,他摸了一下林丁丁的背脊,随后他的人生轨迹便如海啸袭来,全然崩塌,他被人从“标兵、榜样”的神台上狠狠拽下,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恶毒的谩骂和批斗,接着被下放到中越前线打仗,在战争中手臂负伤,截肢残废,在时代的洪流中经历了南下,也经历了北漂,最后在六十多岁时身患癌症离世,他的一生都在漂泊颠簸,没有财富,没有成功,平凡地不能再平凡,直到他临终前一刻,也在帮助他人,做好事,做好人。
何小曼,因父亲被批斗自杀,母亲戴着这个“小拖油瓶”改嫁,在新家里被继父、弟弟妹妹欺负,母亲也偏心于外人,从小就在看人脸色,委曲求全的环境下长大,她有一头乌黑茂盛的头发,可是当她离开这个家去文工团时,用剪刀剪下了长发,也剪下了对那个家的眷恋,真正地成为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文工团里,所有人都嫌弃她,只有刘峰愿意靠近她,陪她一起练舞,在她自卑又容易受伤的心里,刘峰悄然降落,尽管她知道没人可以取代林丁丁在他心里的位置。刘峰走后,她不久也因为假病跳舞被下放到前线,因为搬救男兵行走“十几里”而莫名奇妙地被套上“战地白衣天使”的皇冠,被各种媒体争相报道,人人都争着要找她签名,受不了的小曼精神失常住进了精神病院,期间新婚丈夫也阵亡了。出院后,小曼有找过刘峰几次,但都是以朋友的身份,在刘峰病重的日子里,她一直陪伴在刘峰的身边,直到他离去。
林丁丁,上海人,有一副漂亮的歌喉,是文工团里的独唱演员,她天真、可爱同时又深谙世事,她是刘峰的梦中情人,也是刘峰的红颜祸水,她欣然地接收着所有倾慕者对她的好,却不能忍受刘峰的一个拥抱,她不能接受神也有人的七情和六欲,因此她无情地拒绝了刘峰。后来她嫁给了世人眼中的高富帅,但她的生活并不如意,她没有给那个高干家庭带来荣耀,甚至不符合那个家庭的标准,在被抛弃后另外嫁人并且移民出国,后来她回国想与大家重聚,但是刘峰避开并没有与之相见,大概这样刘峰心里的林丁丁会一直是最可爱的少女模样,而不是一个发胖脱发的老阿姨。
郝淑雯,身材婀娜,家底富裕,是个典型的白富美,她曾经因为嫉妒,抢走了萧穗子长期书信往来的男友,并且让男友向领导举报了穗子,使得穗子受批,但也因此懂得了背叛是一件很伤人的事,劝告林丁丁不要告发刘峰,她曾经咄咄逼人地威胁何小曼承认那件破烂的内衣是她的,但也会为了帮助昔日的好友刘峰慷慨地借了给他1万元和帮他找工作。她是几个人当中最富有的,因为她嫁了一个会赚钱但也爱赌博和包二奶的老公。虽然她住着的是奢华的豪宅,但她依然过得不快乐。
至于萧穗子,因为是以严歌苓本人为的原型的人物,书中并没有特详细地讲述她的故事。可能严歌苓不太想透露过多关于她自己的过去。她曾加入文工团,也是一名跳红色芭蕾舞的文艺兵,后来因舞蹈无法给她带来满足与力量,她决定投身于写作,在纸和笔上里恣意畅游,挥洒她的激情与才华,成为了一个多产高质的才女作家。
这就是那个年代,那些人的芳华,从前的他们,稚气的脸上充满活力,每天排练,开会,听报告,会把汤圆馅当成零食,一个甜甜的油饼也能满足地吃一整天。现在的他们,飘散在全国各地,过着形色不一的生活,变化的是他们身上的伤痕和脸上的皱纹,不变的是对于青春时期,发生在文工团红楼大院里的那段美好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