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一年夏天来临的时候,我总是觉得,来的并不是一个新的夏天,而是,同一个夏天。毋宁说,夏天就像孤悬西天的启明星一样,从未离开,也谈不上回归。一直在四季里奔波的,不过是我们自己罢了。
因此,当夏天年到来的时候,我毫不惊讶。我始终相信,当人类厌倦了漫长的迁徙和奔波之后,总有一天会像猫一样渴望在夏天的屋顶在睡上整整一年。于是,夏天年便像偶然翻开一本旧书,撞见一片沾满了故事的银杏叶一样开始了。
到目前为止,我经历过两个夏天年。第一个发生的时候我尚在襁褓之中,因此,虽然有几分尚称得上记忆痕迹的东西,但并无值得赘述的地方,而另一个夏天年,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第43个春、与秋之间,倒是发生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儿。
夏天年来的前一年,我刚与前妻离婚,独自租住在一套单身公寓里。说是公寓,其实不过是一套带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印记的老旧住宅楼。
房间还算宽敞,加之我没什么家具,所以显得有些空荡。窗外是工业区,天空,则几乎被工业区烟囱里的浓雾遮住了。
若是天气晴好,上午,会有一束光透过窗台打进房间里,阳光出现的时间和位置随着季节更替发生位移,大约是上午八点到十点,光线从书桌移到衣柜;到了雨季,房间就大有变成动植物博物馆的趋势,青苔在墙角的裂缝里爬出来,像是被睫毛盖住的狭长瞳孔,整体连在一起,像极了一副印象派油画。虫子在房间的暗处自由穿梭,凝神谛听,甚至能捕捉到它们彼此呼唤,共建虫虫帝国的干劲。到了夜间,各种昆虫发出疯狂的鸣叫,足以把墨色撕成好几瓣。想起多年前看的法布尔的《昆虫记》,说是昆虫们通过这种方式来求偶,身处这样的夜晚,我总觉得我吸进的每一口空气中都含着让人失心疯的荷尔蒙。
不过除此之外,对于居住环境没什么不满意的,房东每月来一次,像公事公办的银行职员,拿到水电费立即走人,从来不问东问西,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了。
房客都是些和我同样寡言的人,隔壁的邻居在每天在楼道打照面三个月之后,才突然发觉彼此毕竟不是行走的植物,便匆匆点头致意了一下。总之,安静得一度让我怀疑,这座楼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冥冥之中挑选出那些舌头退化的人类作为房客。
对于离婚一事,我也没什么可叹息的,心理缺失一类的东西固然有,但这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谈不上遗憾。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那一年的我,就像在惊涛骇浪里与鲨鱼搏斗一番,终于捡回半条命返回陆地的侥幸水手。创伤固然还未复原,但相比于捡回性命的侥幸,身体的损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总之,夏天年来临之前,我过着相当规律的独身生活,除却旁人同情的眼神,一切都还不赖。
然而,那个上午,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我醒来的时候,墙上的时钟比平时多转了半圈,身体像出海归来的水手,带着满身的腥味和阳光,我甚至怀疑自己长了麟和鳍。依稀记得做了一个漫长的梦,但具体梦到了什么却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我像往常一样刷牙、洗漱、泡咖啡,在烤面包的间隙透过厚重的窗帘往外看,从窗帘里漏进公寓的那束阳光里浮着厚重的尘埃。一种火红的记忆被唤醒。觉醒似地,我意识道,夏天年来了。或许有一些更为科学的物理学说法,但从直觉的角度来说,便是:
夏天年来了。
总之,那是一种相当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一切都回到了原点,所有的夏天都像珍珠项链般连在一起了,自然,时间和空间必定会发生某种异变。
在夏天年里,一切都可能发生。
我继续煮我的咖啡,吃我的面包。
这时,唱机里传来熟悉的吉他前奏,是爸爸妈妈乐队的“CaIifonia dreamin”
我怔住了,遥远的记忆擒住了我。
随后,电话铃声响了。
我几乎是颤抖地关掉唱机,拿起电话“喂,你好”
没有回答。发丝般绵延不绝的电流声从听筒里扯了出来。
“你好,请问是哪位?”
尖锐的电流声仿佛要把我吸进听筒里。
“干,大清早的玩这种把戏”我嘟囔地要挂掉电话。
“果然是蚁啊,说话的腔调都没有变呢”
听筒里传来了男人的声音,骚扰电话的可能性马上被我排除了。仅仅在听到气息的情况下,我的脑袋马上就勾勒出了男人的形象,那种沙哑而慵懒的嗓音,不会是别人了。
“蛹,是你!”我能感觉到自己颤抖的嗓音。
“呜呼,是我啊”长长的气息从听筒里漏出来“该死的夏天年终于要来了”
“是啊,夏天年。”(果然一切都可能发生)。
“见个面吧咱,什么时候有空?”
“我嘛,随时都有哦。”尽管内心被皱巴巴的谜团所填满,我还是这样故作轻松地答道。一切都有可能发生的夏天年嘛,放轻松点。
“那就下午两点,大梅沙旁边的凉棚”
“好的”
“到时见”
“到时见咯”
挂了电话,我像灵魂被抽走了似地倒在床上。脑袋里尽是蛹的形象。
我仿佛看到在铺天盖地的阳光之下,蛹随意地倚在某个杂货店的公用电话亭,一手拿着听筒,一手叼着一瓶可口可乐。黝黑的肤色从T恤中肆意延伸出来。他身材魁梧,动作随意潇洒,简直可以登上《男人装》杂志的封面图片。虽然只有十八岁,却已颇有资深运动家的风范了。
然而,这个城市的公用电话亭早已如同不合时宜的落叶被扫光了,如同早已被时光埋葬了的蛹。
是的,蛹早已不存在于这个世上,我亲眼看到,他的母亲为他不过像睡熟了的年轻脸庞上盖上了白布。二十多年的盛夏阳光透过医院刻板的窗户,炙烤着我的脸颊,同一道阳光,也落在了蛹的脸上。
那一年,我上高二,是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胖男孩,自卑、腼腆、如同角落里的尘埃。蛹是我的同学,那个年纪的他早已是校园的风云人物,阶级在那个年龄段已经有了泾渭之分。如前所述,十八岁的蛹已经拥有了运动家的形体,不仅如此,蛹的成绩极好,家境殷实,身边环绕着一帮小团体。同还在为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苦苦挣扎的我对比,蛹未来的成功犹如握住一块硬币般毫无悬念,上名牌大学,接手父辈的家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
总之,是几乎和我不可能有交集的那一类人。所以当那个夏天的傍晚,蛹叫住正要出校园的我时,我甚至感到超现实的惶然。
蛹一行人走向我。他说的是有关艺术节的事,他正在组建乐队参加九月份的艺术节,因为我会吹口琴,所以想邀请我加入。
让我感到惊讶的并非他说的内容,而是他的神态。谦卑,腼腆,甚至带着恳求的口吻,仿佛我是什么大明星似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虽然会吹口琴,但是对于人前表演殊无把握,而且,我确信自己绝无可能融入他们的小团体,于是便婉拒了蛹:
“我只是略懂一些而已,完全没有达到可以上台表演的水准,而且,我可能也没什么时间训练哦。所以,还是算了吧”
这个借口完全没有说服力,不过蛹的回答也毫无说服力。
“没有关系啊”蛹搔着他的一头卷发,露出天真的神情“我们都很业余啦。”
“对啊,蛹超级辣鸡啦”团队里一个梳着油头的男生笑着推搡着蛹。
“好啦,这个建议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之前在社团里看过你的表演,老实说,当时就被震慑了,怎么说呢,也许技法上算不得成熟,但那调子里却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就像…额,那种东西,大约只能用灵性来形容。”蛹旁边另一个男生说道,不同于蛹的腼腆,他的眼神里有一种让人难以拒绝的坚定和真诚。
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会喜欢上这些人。
“好吧,那我加入。”我脑袋一热,答应道。
“Good job”三人一阵欢呼,肆意地吹着口哨,互相击掌,然后六只手掌一齐伸向我,手掌的后面是三双热切的目光。我犹豫地抬起双手,手心相撞的痛感透过神经传入脑袋。多少年了,还是无比真实。
于是,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我与校园风云人物蛹发生了交集,真是一切都有可能发生的夏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