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年之后,走到了埃塞。在埃塞的最后一天,去了趟传说中非洲最大的露天市场--马尔卡托,买了点原生的咖啡豆,回来撞上节日游行,公交改道,急急忙忙地往机场赶,哥们跟姐们来送机,为了出来道别,过了两次安检。跟哥们在机场外抽最后一根烟,结伴两个多月,说长不长,说久也是真久,对于向来独行的我们来说,这实在是罕有,跟姑娘都没试过走这么久的。临别前哥们送我一本子,说我可以在上面写点牛逼的东西。本子封皮的内页是他一个画家朋友给他画的侧面像,叼根烟,流氓气十足,画像边上是他朋友写的诗,俄文的,转译两遍之后是这样的:
醒来
我们就失去了一半的昨夜
昨夜\我们坐木筏航行
不曾意识到\我们是航行在生命之河上。
越看觉得越好,临走时挥挥手,头也没回地走了。后来姐们发微信说:你走后他都哭鼻子了。我觉得她肯定是在开玩笑。
2、迪拜一夜,晚至早走,睡一觉就搞定了的事情,想想也没必要办签证出去了,花花绿绿的机场我都不想逛,别说是还得出去了。
随便找了张长椅躺下,换了几个姿势,睡足醒来,裹着毯子坐长椅上看人来人往。边上的长椅是个姑娘,姿容委顿不掩青春美丽,一个清洁工走过,她叫住了他,翻下钱包,把一叠钱给了那清洁工:这些钱我花不换了,待会就上飞机,留给你吧。我这纳闷怎么不给我,她扭过头来,突然问我,“早啊,你怎么能一晚上都睡那么好的?”,我微微一笑:“作为一个看过大山大海,还是搭车露营的流浪汉,哪都能睡是一项基本素质。”她也笑,意思大概是“吹牛逼啊”。然后聊了起来,她在美国留学,读的社会工作,在西雅图,说哪天到了那欢迎敲她家的门。
我突然想起了《西雅图夜未眠》,情节忘差不多了,但有句话不时想起:“所谓命运,只不过是两个疯子认为他们自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之前觉得自己是个宿命论者,记得以前QQ上用了一个昵称很久"It is destiny",而很早以前前女友送了我一瓶CK的香水,香水的内盒上写着:"I am your destiny.",再到后来,一个姑娘很讨厌我老说随缘吧,她的人生观是:“去它的命运,你就是我的。”现如今我才隐约觉得:所谓的命运,不过是个偷懒的借口。
3、阿联酋土豪航空上的空姐来自保加利亚,温婉美丽,会问你酒够不够。喝了好多的酒,借着酒意写了好多的情话,譬如这句:“跟你亲嘴,就像是飞机上点免费的酒,我老想要续杯,但又总觉得不好意思。”又譬如这个:“飞机上吃完午饭,突然想起你,周边的人都还在吃吃喝喝,他们都不问我吃好了没,也不把东西分给我吃。”
航班降落广州的瞬间,灯火点点,虾饺肠粉老火汤的香味飘来,一些人脸晃过,心里突然有点害怕,突然想到的是:别人说近乡情更怯,我觉得你比故乡还故乡。
4、到达广州,因为是非洲回来的航班,重点检疫,完了跟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学生一块排队出关,拿到背包,但一齐托运的手杖迟迟不见,几次想走,一想到他这么一个离家万里的黑瘦家伙,要在这冷飕飕地深夜机场等一个已经离开并且不会归来的人。我就决定再等几分钟,终于把最后一般地铁给错过了。
站在空荡荡的站台,想着还在等我的朋友,风从地道吹来,一声叹息。
幸好等了一阵还有加班地铁,到市区时已经快十二点了。
要去住的是一个陌生姑娘的家,没有电话没有现金,我只知道一个华师地铁站C口,但地铁已经关了。
站在公交站台不知道等些什么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曾经在这个城市生活过。接着想到的是:我真在这个城市生活过吗?
微信上说要回国时,有朋友说来接我,还邀请我到他家住。他是多年没见的儿时玩伴,多年的同学,家住一个小区的,从阳台喊一声就一块上学打球的,当年熟得不得了。但就算不是已经有地方住了,也不能冒这风险:“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渴望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还是不如不见吧。
5、陌生的朋友就不会有这样的风险。见到T的时候,电梯门打开,她站在窗台上,失足少女要轻生的模样。我背着大包,站在电梯口,想着要不要跟她聊几句“人生实难,死了也好,但不死或许也挺好玩”之类的鬼话。但又觉得拯救一个人是一件责任过于重大的事。
正犹豫中,她回头看到了我,从一米高的窗台潇洒地跳下来,拍拍手:“嘿,我刚爬出去看看你来了没有呢?这你就到了。”
姑娘穿的开襟毛衣,长发过肩,五官精致,美女绝对是个美女,这样的开场之下显得尤其美,女侠一样,毛孩子一样。
接着我们几个人分一瓶小白葡萄酒,懒得拿杯子,我对瓶口喝了一口,并坦白说我可能潜藏了狂犬病毒的,哥们说,这个,会传染的不?“多大个事啊”,姑娘说着接过瓶子就来一大口。
姑娘是南昌人,读的空乘,却不愿当空乘,毕业后来广州做起了广告,一待就是三年,因为是要搬房子,又决定不干了:“搬家太麻烦了,干脆回家算了”。真是年轻(任性)啊。
她一个人住一套带卫生间厨房的顶楼公寓,就在地铁边上,夜景妩媚。她的同学D刚好也在,D的英文名很酷,叫Danger(危险),一生人勿近的名字,人却很友善。她同学知道她让我住她家的第一反应是:“你疯了啊,接个没见过的陌生男人到屋里睡。”
她就把我写的东西给她同学看,之后她给我发了条消息:“我同学对你很好奇,你来了后估计会有宵夜吃了噢。”
后来的宵夜,姑娘给蒸了流沙包和烧卖,完了点根“黄鹤楼”,烟雾缭绕中胃酸分泌,去国两年积攒的疲惫得到了抚慰。
迷蒙的夜色中聊了一会,她说三年前就知道我了,当时在人人的热门分享里看到我的约伴贴,但看到时我已经跑很远了。“有时候也会想如果当时就跟你走一转,生活会不会很不一样呢?”
我说,你么我不知道,我么估计不会那么心灰意冷吧:写那么好的一篇约伴贴,最后竟然还是自己走的,么么的,再也不约伴了。
她在微信上的签名是:少女胜过所有的诗歌。我搜了一下,大概是出自一篇给川端康成短篇小说的评论,原题是“少女心事胜过所有的诗歌”。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句很好的诗,仅次于少女。
6、广州回珠海,上车前跟历尽风霜的沙滩鞋和牛仔裤最后道别,扔进垃圾桶的瞬间分明听到心里扑通的一声,仿佛做了一件不情愿但不得不做的事,仿佛风萧萧兮易水寒,仿佛与君生别离。
7、到珠海,大巴早到了半小时,没手机,包扔在路边,点根烟,等老爸开车来接,一个姑娘笑嘻嘻地朝我走来,我扶了扶眼镜,鸟蛋了,这谁啊,怎么想不起来的。
后面一哥们从身边走过,他们拥抱在一块,我松了一口气。
8、两年之后,终于又回到家,汤已经煲好了,狗还往身上扑,两年没见狗还记得我。回家前老哥特别交代,“执正”(穿好)一点再回家,需要的话可以先到他家洗漱下换身衣服,免得老妈见到伤心。我说:没事的,上次有了经验,这回会把破旧的衣服都扔了再回家。穿着仅剩的一身干净一点的衣服回家,但老妈还是不满意:“你看你,又黑又瘦,头发又长。”接着又说:“幸好让你爸去接你了,不然别人看到你进小区就丢人了。”我心里想:唉,早知道那衣服鞋子就留着纪念了。
9、老爸煮了白粥做夜宵,吃完父子俩一块抽根烟,以前跟老妈一阵营,看到父亲跟老哥一块抽烟就要赶他们到阳台,现在才明白了当中有温情在。老妈还在说怎么这么瘦,怎么这么黑。老爸吐口烟:“回来就好。”嗯,回来就好,回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