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互骂站队、人肉骚扰..会引发很多涉及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的纠纷。
如果一方起诉至法院,另一方应该如何应诉?针对对方的骂人行为,可以提起反诉吗?
1-1 检查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是否齐全
收到对方的起诉材料后,先查收材料有没有缺,证据有没有漏,仔细看一下对方的起诉状、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如果有缺漏,联系法院补发。
如果资料齐全可以开始梳理对方的起诉材料了。
首先看所起诉的行为和侵害的权利类型是什么。一般是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就名誉权而言,包括侮辱、诽谤行为。
之后,再看看对方的取证结果,哪些证据指向哪些对方诉称的侵权行为,是否真实、是否有断章取义,是否属于自己发布或者转发的。
了解对方起诉的证据材料后,如果认为侵权人不是本人,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构成侵权的,直接抗辩不构成侵权。
1-2 结合对方的起诉材料,分析是否构成侵权?
一般这种网络暴力,无外乎三种侵权行为,第一是诽谤;第二是侮辱、第三是侵害隐私或个人信息。以下提供一个答辩的思路。
1-2-1 针对诽谤行为的抗辩
诽谤是指发布的内容中存在虚构或捏造的不实情形,致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而判断言论是否构成诽谤,则要看其言论是否有合理依据。如果就所陈述的事实,行为人能够提供初步证据,或者根据一般人观念能够合理怀疑存在涉案事实,则可以抗辩不存在诽谤行为。
比如在方某与崔某名誉权纠纷[案号:(2015)一中民终字第07485号]案中,法院认为,考虑网络用户对网络言论具有较高的宽容度,以及人们对相关传闻所能尽到的注意义务等因素,微博用户在发言时所表述、引用的事实并不要求达到完全客观真实的程度,而仅需证明其言论有一定的、合理的事实依据,按照其智力水平和认识能力具体分析,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引述事实、进行评论时主观上并不具有恶意,未对事实进行捏造、歪曲、夸大,并未借机进行侮辱、诽谤,一般即可免责。
1-2-2 针对侮辱行为的抗辩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贬损他人人格。在网络环境下的言论自由与侵权的界限较为模糊,是否构成侮辱,要综合双方社会关系、争论原因、侮辱情节、侮辱程度来综合来界定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意义上的侮辱。
有判例认为,“互骂”并不一定构成名誉侵权,但大多数判例还是从单个行为结合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但是,我方可以主张不构成名誉侵权的侮辱程度,并未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因为“互骂”这种情况确实可能不会造成降低。
况且,如果被告发布的信息侮辱情节轻微,其目的也是为了舆论监督、公共利益或者涉及群体利益的,也可以主张不侵权或者减轻责任。
尤其是涉及到一方的职业性质或者服务模式的,可以主张对方应对行为人言论有一定的容忍度,结合侵权的情节,可以抗辩不构成名誉侵权。
比如在王某与于某名誉权纠纷案[案号:(2021)京0106民初17039号]中,法院认为,于某在微信群中对王某的言论核心内容基本真实,没有明显侮辱、诽谤王某人格的恶意,同时考虑房屋中介所提供的服务模式和服务性质,关涉广大租户利益,社会公众享有对相关事件的知情权,王某应就中介工作所受到的舆论评价予以更高程度的容忍、克制...故本院认为于某的涉诉言论均未达到侵害王某名誉权的程度,不构成名誉侵权。
1-2-3 关于侵犯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抗辩
隐私指的是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一方面,私人生活安宁保障的是个人独处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规定,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首先,行为人如果公布的信息是根据公开信息获取的,并合理使用,可以主张抗辩不承担责任。
比如在赵某与曹某名誉权纠纷[案号:(2021)沪02民终574号]案中,法院认为,本案中,曹某转发的关于赵某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合法渠道公开,相关信息已不具有私密性,故而曹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的侵犯。
其次,如果公布信息是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实施的,可以抗辩未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公共利益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其内涵外延都不确定,但笔者认为,如果使用他人个人信息有一定程度的正当性,可以适当地减轻其主观故意程度,从而达到减轻赔偿责任的目的。
以上分析后,再针对对方起诉的具体侵权情节,结合证据材料,草拟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1-3 能否就对方侵权行为提起反诉?
如果行为人认为对方也实施了侮辱、诽谤、侵害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可以一并提起反诉。
SUMMARY
综上,如当事人收到网络侵权的起诉材料,不要慌,先确保收到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是齐全的,之后再根据对方诉请的侵权行为和证据材料,全面分析是否侵权、是否存在其他不侵权的抗辩事由,起诉赔偿的数额是否过高,是否有必要针对对方的侵权行为同步提起反诉。如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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