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
至味在人间
作者是《舌尖上》系列的总导演, 而且在网易云音乐上偶尔听到有声朗读版,虽然前几篇写的都是平常的咸菜和萝卜干,但读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所以就找来看。
作者跟我是一个大学毕业的(啊,我好惭愧),所以写到他的大学时光,甚至之后在北京的时候,他对地理位置的描述体系都和我一样.比如我们都认为北京东边和北京西边是两座城市,东边可以无限延伸至五环以东,而且我看到他坐运通111,路过十里堡、东大桥时还是觉得熟悉又亲切,莫非这就是乡愁?
书里洋洋洒洒写了七十多种食物,目前印象最深的就是SA汤,剧作者的描述和我自己的脑补,应该是一种类似于羊肉汤之类的食物,煮得烂熟的肉,汤浸透肉味,热气腾腾,香气扑鼻。还有就是作者在内蒙古吃羊尾巴的经历,一条白色的亮晶晶的油脂,再撒上盐,扑在你的小臂上,一口吸下去满口都是油脂和满足。
作者在书里曾经把乡愁解释为对家乡食物的习惯,对外地食物在生理上的排斥,他离家20多年,但倾注感情最深的还是家乡的酱和汤,还是他舅舅在清晨带她去吃的那一碗SA汤,可能人终其一生也都追求的是虚无缥缈并不存在的过去的回忆吧。
作者还在书里推荐里梁实秋,汪曾祺,沈宏非和蔡澜关于美食的作品,有时间再找来读啦。
人类的艺术
说实话呢,这本书就是那种应该读,但不太想读的书,同类产品还有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
插一句完全无关的话,昨天游泳潜在水中时,突然想起来看到一篇文章把朱岳称为“中国的博尔赫斯”,但博尔赫斯当年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公共图书馆的馆长,并且有着强烈的政治思想,也把这些政治思想付之于行动了,所以这么类比并不是很合适吧?想到了博尔赫斯,就想到前面那两本书,到底哪本是博尔赫斯写的?亦或是这俩都不是他写的?高中写作文时,就知道装模作样地吧“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当做作文不知所云的题记,可是四年过去了,我还是依旧没有读过他写的书。看过很多给大学生列的书单,《人民日报》等媒体微博发布的也好,很多人单独推荐的也好,反正《百年孤独》总是名列其中,但真正看过的又有几个呢?这种就是类似于理智上应该读,但心底里不想读的书吧。
脑洞发散的太远了,还是继续说这本书吧。它更像是评论,而非事实,房龙是个百科全书式的人才,用他实在是太广博的知识,从中截取了三十多个他认为对人类艺术是重要的片段,并加以点评。
之前闲的无聊看过考研的《艺术史》辅导教材,就觉得选取的材料完全不一样,尤其是绘画那部分。考研教材里对鲁本斯等巴洛克时期的艺术家一带而过,重点揭晓了文艺复兴之后的各种流派,而这本书里对鲁本斯,提香,丢勒(还有好多我忘了名字),版画等用了很长的篇幅介绍。所以怎么选择历史素材才能算是不是偏颇?
皮囊
特别喜欢他写的阿太,妈妈,爸爸的故事,其余的都十分不喜欢。、
他讲倔强的阿太,在去世之前让他妈妈转告给他,黑狗达,不许哭,要记得来看我呀。他讲壮年生病的父亲,摩挲他的照片直到泛白。他讲生性好强的母亲,即使让孩子上学学费交不上都得去建房子,看起来任性甚至有点儿发神经,但实际却是希望一家人活出精气神。在看前几篇的时候,数度泪目。
然后,在其后描写他的朋友的故事里,都透着一股“从前又穷又傻,现在终于衣锦还乡,要憋着劲儿炫耀什么“的小人得志,以及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后,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先见之明,文人要是刻薄起来,还真的挺可怕的。比如他描写那个小时候洋气的不得了,但去了香港之后只能当司机的阿小,他描写他在童年时视为天才,可后来终于庸碌无为泯然众人的文展,他描写他的的大学同学,愚蠢的、盲目的、幼稚的挥洒青春的张厚朴,都是一个路数。
而且作为一个从小生长在城市里的人,不太能理解长篇累牍对家乡山村无比的怀恋。也许是一个恶意的揣测,读到《愿每个城市都不被阉割》或者类似的大书特书对童年生活的落后的小城镇怀念的文字时,我总是翻个白眼,想:要真的不乐意呆在城市那就回农村呗?有没有人强求你?作者本身是逃离农村的既得利益者,这样获得了利益又要虚伪的抹眼泪,实在是不太厚道。
我在去了一次泰国,见识了必定有壁虎的房子,每天骚扰你的蚊虫,极其不方便的交通和很多审美低下三观有问题的景点之后,更坚定了我宁可呆在城市里的念头,宁可呆在有空调干净舒适的家里,也不愿意为了所谓的“返璞归真,寻找自己”而再去农村了。如人间精品大张伟所说,你想想,童年真的那么美好吗?又傻,又容易挨打,走路还摔跤,老师告你什么就是什么,所以是童年更美好,还是自己独立之后拿到薪水的那一刻更高兴?
蔡崇达是做记者出身,是前辈,他在后记里写过这么一句话,“理解他人是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精密复杂的境况和命运,最终如何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我学了四年新闻,对此务必认同。大一还是大二时,我在KTV看见陪酒小姐给自己的小孩子打电话,声音无比温柔,我当时就觉得千万不要轻易给别人贴标签下定论,每个人都有它的故事,你可以不认同,但每个人都应该被理解。
理解他人,进而理解这个世界,这可能是新闻报道的意义吧。
我的凉山兄弟
人类学启蒙读物,无论是作为故事,还是作为学术著作来看,都很精彩。作者作为一个年轻台湾女性,只身进入四川大凉山深处,进入一个因为少数民族和农村双重标签而被看做落后的地方,进入一个毒品和艾滋肆虐的地方,太值得佩服了。
我惊异与建国初期的民族政策,竟然是人为划分的,把自愿上报的四百多个聚落硬生生划分成五十多个民族,这样的政策埋下的祸根,没有民族矛盾才怪呢。
凉山的人民因为有种植罂粟的传统,然后在改革开放之后,走出大山、被看做有身份的人都开始吸毒,毒品成了身份的象征,也就在这个封闭的农村传播的更为广泛。此外,当地男子把出外打工,出外闯世界看做男子成人礼一部分,所以毒品也就流动了起来。当地本来是“家支”传统,并辅以巫术神术进行管理的,但一下子废除了这些传统管理体系,人民政府又戴着有色眼镜看凉山,不愿意接近他们,所以才让毒品问题愈演愈烈以致成为大患。
最后一章关于污名化的探讨也很有意思,本来凉山人不歧视艾滋病,因为他们基本没有艾滋病的概念,但是当地政府照本宣科地在墙上写上了“不歧视艾滋病”之类的大标语。啼笑皆非。
影单
完美陌生人
和朱一起看的,全程高能,跟《消失的爱人》一个路数,人性经不起考验,掀开生活还过得去的表象,发现都是一泡烂污。生活真是不能深究呀,的股且过吧。
之前看三部曲时,只有看完《红》觉得特别难过,那个爱好窃听的老头儿,发现看似恩爱的情侣天天吵架,看似和睦的家庭其实男主人是同性恋,反正发现生活中真是不如意之事常有百分之九十九呀。
这些人里面最喜欢男主人,他是除了gay之外唯一一个没有乱七八糟事儿的人,也是一开始最强烈反抗这个游戏的。他给女儿打电话,帮助女儿做出要不要去男孩家过夜的选择时真是好温柔。
反正,不要试图了解别人的生活,都跟你的一样操蛋哟。
陆垚知马俐
和家长一起在电影院里看到“割包皮“的情节是很尴尬的。包贝尔一出场,我就很想打他,可能是看《港囧》的后遗症吧。
并不是那么难看,整个故事逻辑还算清晰,关键是让我觉得莫名感同深受。可能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他对爱情的表达方式是默默关心你,怕你不高兴就不敢说出来,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所以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但他又依旧是爱着你的。
而且宋佳好美。
红气球
一个小男孩遇到一个红气球,红气球飘过了大半个巴黎,最后还是被他淘气可恶的小伙伴戳破了,这是一个短剧。
红气球可以是任何东西。昨天晚上熬夜看福原爱在news zero的访谈,她说乒乓球对他来说就像是老夫老妻了,哪有喜欢不喜欢,就是陪伴,红气球就是可以随时陪伴我们,给我一些安慰,给我们无色的生活中一点色彩的东西。希望都能找到他。
路边野餐
我对手持摄影真的有生理上的不适应感,所以在看到长镜头的一半的时候,我就吐了。记得之前看《玉观音》,《推拿》的时候都觉得像晕车似的。
看文艺片时,我总觉得诚惶诚恐,总是要瞪着眼睛盯着某一个元素,想想这是不是有什么引申含义?这个镜头是不是特别的电影语言之类的?但愚笨如我又什么都看不出。所以只能把这部片子当成一首诗,读一遍,能感受到他的色调,他的情绪就够了。
这部片子里的时间都很慢,人讲话都是絮絮的,空气是蓝绿色的潮湿的,窗外有瀑布飞溅的水花,田野上有随风摆动的麦子。
纽约我爱你
和《巴黎我爱你》是一个系列的,但不如那个好看。爱来爱去都一样。
唯一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在旅馆里,服务员遇到了过气女歌手。最后有人跳楼了,女歌手说:年轻人不应该这么伤心。
巴黎我爱你
十八个各异的爱情故事。
有穆斯林少女和街边少年的一见钟情,有在地铁站里干柴烈火的小情侣,有中国姑娘和法国老男人装神弄鬼,有满怀希望来到巴黎却失望而归的大妈,也有在王尔德墓前重归于好的未婚夫妇。
爱情故事都是大同小异,反而让我对王尔德的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遇见你之前
绝症剧真是赚人眼泪的利器,每看必哭,转天早晨起床眼睛肿的像桃子。
女主在《权力的游戏》里是超凡脱俗的美,可是在这个剧里就打扮的如同村妞儿,更别说那两条从来没有停止运动的眉毛。男主本来是个有学识有品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多金公子,但是在意外事故中高位截瘫,男主他妈觉得男主需要一个开朗一点儿的保姆,所以就把女主找来了。
一个多么庸常,甚至有点点俗套的故事开端,但是以这个情节为开端的无数故事都赚取了人大把眼泪,可能这是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一个艰难课题吧,如何正确面对自己克服不了的困难?如何面对自己能力的阈值?当自己的一部分能力受到各种限制,甚至当自己成为别人的负累时,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每一步绝症系列电影都如同西西弗,推着巨大的石头上山,又被石头追着赶下了山,周而复始,没有答案。这部电影也是,没有大团圆的喜乐结局,男主面对不了自己成为别人的负累而选择安乐死。
所以,当死亡已经在不远处等着时候,人类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勇敢,才算负责?或者人类有必要勇敢,有必要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