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奥菲尔斯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电影是这样安排的:男主布莱恩最后通过莉莎的信和照片,终于记起了这个给他写信的女人是谁。
可是原著作者史蒂芬·茨威格却残忍得多,小说里,莉莎没有给他寄照片,布莱恩最后根本想不起来这个和自己一夜情后怀了自己孩子并把他生下来抚养长大到9岁的女人究竟是谁。
故事中的女主人设莉莎是个不折不扣的疯狂的为爱痴狂的代表,她那么爱,从14岁到离世,她的一生,都把一颗心扑在了布莱恩的身上。
14岁某天放学回家,看见邻居有人搬进来,她对着那堆讲究的家具研究了半天,心中在想,主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她还没见过他,却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望着布莱恩家的窗口,静静地听着布莱恩的钢琴声,乐得心花怒放。在见到布莱恩后被他迷倒,他的存在,承包了她所有的快乐。可是他却从来不知她的存在,从来不知她在角落中对他的默默关注。
突然某一天,母亲告诉莉莎说:她为她找了一个有钱的继父,她们将要离开维也纳搬到茵市去了。未成年的莉莎在离开维也纳那天晚上,从火车站跑回来,坐在楼梯上等布莱恩,希望跟他当面告别。
半夜时分,布莱恩回来了,风流成性的他依旧女人不断。那天晚上他带回来一个穿着纯白裙的女人,笑声爽朗。莉莎躲在楼梯角落里,在黑暗中看着他们走进屋子。
成年的莉莎,终于可以自己生活了,她从茵市跑回维也纳工作,就是为了每天下班后去布莱恩住的地方,远远地看他一眼,希望有一天,他会注意到她。
“有志者事竟成”用在莉莎身上最合适不过,终于有一天,在街上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的夜晚,他终于注意到她了。于是她和他度过了美好的一晚。那天晚上,布莱恩给她买了一支白色的玫瑰,对她说,你真特别。
后来他说:我要去米兰演出,只去两个星期,很快回来。在火车将开时,他跑过来跟莉莎承诺:two weeks ,two weeks.
莉莎却流下了悲伤的眼泪,嘴里喃喃道:two weeks。
一别却是10年。
布莱恩走后,莉莎怀孕了。她独自一人把孩子生下来,拒绝了别人帮她找布莱恩的帮忙,说:我要你知道,我是个对你毫无要求的女人。
孩子长到9岁后,她嫁了一个奥地利贵族。因为他知道她和布莱恩的一切,但是他不介意。
可是命运总爱跟人开玩笑,莉莎嫁人不久后,布莱恩回来了,他们相遇了。
布莱恩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莉莎的心在见到他的一瞬间便沦陷了,就像14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几乎一夜间,她决定抛夫重归布莱恩怀抱。
她跑回到布莱恩住的地方,去买了一扎白色的玫瑰,满心欢喜地跟布莱恩说: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可是布莱恩却忙着给她倒酒,忙着在嘴上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喜欢旅行吗?
他说得越多,莉莎的心就越沉: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于是,她泪流满面跑出去了。她终于看清事实。可是她的儿子却死了。死于伤寒病。
后来,她也死伤寒,死前给他写了这封长长的信……
电影最后的镜头,布莱恩出门,回头看了一眼门口,14岁的莉莎倚靠门侧,脸上尽是羞涩和期盼……
纵使你对我一无所知,可我仍爱你甚于生命。爱到飞蛾扑火时,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种堕落,她原本可以跟她的奥地利贵族丈夫雍容华贵地优雅到100岁,把她的儿子抚养成人,却因为爱到失去了理智,葬送了两个人的生命。
她的爱究竟是什么?是真实存在的吗?还是她14岁的时候爱上爱情本身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