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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五监指的是唐代时的5个负责工程、教育、军需、后勤等事宜的政府机关,分别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唐代五监是将隋朝长秋监改为军器监之后形成的。
其中,国子监是负责全国教育及考试的部门,其长官称作祭酒,为正五品上;
少府监负责推动和普及农业、手工业技术,主官为监、少监,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
将作监负责宫室建筑、金玉珠翠器皿的制作、纱罗缎匹的刺绣等事,其长官为监,有2名,从三品;
军器监负责弓弩盔甲等军需用品的制造,其长官为监,正四品上;
都水监负责全国的水运、黄河及其他河流湖泊的治理,其长官为监,正四品。
唐代是中国各项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该五监的形成使政府机构得到很大完善,社会各项公共事务有了更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政府职能得到提高。五监的基本结构为后世历代政府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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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
1、主要职责包括:
● 管理国子学、太学等中央官学,主管朝廷太常寺所属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
● 主管全国教育行政事务。
2、国子监对古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 培养人才: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
● 传承文化:传承和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
● 推动教育发展:对教育制度和教育管理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少府监
● 战国时期:始置少府,掌管手工业和国君的私人庄园;
● 秦汉时期:沿置少府,列为九卿之一。负责征收山海地泽收入和管理手工业制造,所领诸事均为皇帝私人财政事项。东汉时,并兼管宫廷所用服御诸物、宝货、珍膳等;
●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北朝没有少府的建制,改设太府寺;
● 唐朝时期:少府仅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宋朝则但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朱记、百官拜表法物等事。钱币鼓铸设铸钱监管辖,但铸钱监为少府下属机构;
● 元朝时期:废少府。前代少府所领诸事散诸将作院、中政院、徽政院、储政院分领;
● 明朝时期:宫廷供应归诸工部;
● 清朝时期:专设内务府管理皇室、八旗事务,前代少府事均为所领。
将作监
● 将作监是中国古代负责宫室、宗庙、陵寝等政府土木建筑的机构,兼领百工。自秦、汉、魏、晋、隋、唐沿置,均隶属少府(少府监),少府负责工程技术与相关政令,将作监负责组织具体施工和隶属政府的匠户的日常管理。
● 不同朝代将作监的职责范围有所变化,例如,唐代将作监的长官为将作大匠和将作少匠,他们的主要职责分为两部分:掌管宫室和宫廷内部所需房屋的修建,如大明宫、兴庆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等的修建,称为内作;掌管山陵、诸庙、城门、省、寺、台、监、诸王府、街道和桥梁等的修建,称为外作。
军器监
● 唐朝:唐高祖武德初年设有武器监,后屡废置,开元三年(715年)置军器监。隋唐时期为五监之一,时设时废。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因兵器不够精良,特别设置军器监,掌管监督修缮兵器,监官多以文官充任。南宋时期归属于工部。
● 宋朝:宋初,三司胄案主管制造兵器,无专官。熙宁六年(1073年)废胄案,置军器监,以侍从官判监事。元丰改制后,置监、少监、丞、主簿等专官。南宋初年置御前军器所。建炎三年(1129年),并军器监于工部,并都作院于军器所。绍兴三年(1133年)后,又陆续置官。南宋后期,制造兵器等事主要归工部军器所,军器监事务稀简,成为储才之所。
● 金朝:金朝亦有设置军器监,元朝时期则改为武备监。
● 元朝:元朝时期,军器监改为武备监。
都水监
● 隋朝:隋文帝仁寿元年(公元601年)由都水台改名,长官为监,正五品。炀帝时长官先后称使者、监、令,次官先后称少监、少令,领舟楫、河渠署及诸津尉,为国家水利工程、水路运输管理机关,政令仰承工部水部司。
● 唐朝:唐高祖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改名都水台,旋降为署,隶将作监。太宗贞观(公元627-649年)中复名监,置使者为长官。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名司津监,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名水衡监,长官称都尉,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置都水使者二员,分总其事。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方自将作监独立,以使者、丞为长贰,领署与隋朝同。
● 宋朝:北宋初不置,其职司归三司河渠案,仁宗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复置,设判监事一员,以员外郎以上充任,同判监事一员,以朝官以上充任,丞二员、主簿一员,并以京朝官充任,丞轮流出外治理水利工程,又在澶州设外监。神宗元丰(公元1078-1085年)改制后,职掌与隋、唐略同,设使者一员、丞二员为长贰,又有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都提举官八员,监埽官一百三十五员,分治各地川泽渠堰、水利工程,有重大急务则由使者行视处理。别置南、北外都水司,各设丞统领,又或置外都水使者。领提举汴河堤岸司、街道司。
● 元朝:元初有漕运河渠司,世祖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改置都水监,设监(太监)、少监为长贰,有丞、经历、知事等属官,后兼领河道提举司。至元七年隶大司农司,十三年并入工部,二十八年复置,直隶中书省。后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增设官员,佩分监印,兼提点黄河事。
● 明朝:不置,以其职归工部都水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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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五监的影响力
1、推动文化教育:国子监负责教育管理,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培养了人才。
2、促进经济繁荣:少府监管理皇室财政和手工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3、保障工程建设:将作监组织工程建设,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
4、增强军事力量:军器监制造和管理兵器,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5、发展水利事业:都水监负责水利工程,有助于农业灌溉和防洪减灾。
6、促进技术进步:各监的工作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进步。
7、增加就业机会:为大量工匠和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
8、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
9、丰富社会生活:满足皇室和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丰富了社会生活。
10、传承工艺文化:使传统工艺和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
唐代五监的各自职能
1、国子监:主管国家教育,负责管理国子学、太学等中央官学,以及地方学校的事务。包括招生、教学管理、考试考核等。
2、少府监:负责皇室财政事务,管理宫廷财产、手工业制造等。监管宫廷用品的生产和供应。
3、将作监:承担国家工程建设,组织宫殿、宗庙、陵寝等重要建筑的修建。
4、军器监:掌管兵器的制造和管理,确保军队装备的供应和维护。
5、都水监:负责水利工程,治理河流、修建堤坝等,以保障农田灌溉和防洪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