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四——酒谋财于郊肆恶,鬼对案杨化借尸。
古语有言:“人之初,性本善。”那人性的最初是善?还是恶呢?其实很难断言。端视人而待。从古至今那么多名人志士都无法得出最终的答案,更何况是我呢!秉持本心正好!
今日初刻一书已读到十四卷,其中字字未提人性的深渊,但是却字字表人性深渊——贪婪。
卷中主人翁杨化原是于守宗座下一家丁(实乃戍边穷军),万历二十一年受家主派遣回主家原籍讨钱粮,哪知这一去便客死他乡,魂不归故里。而本则故事另外一个主人翁就是于大郊。于大郊就是一农家汉,因见杨收拾银两包袱,见钱眼开,遂贪心便起,设计在鳌山集用酒灌醉杨化,复用栓驴绳勒死了杨,后抛尸海边。杨死后得银钱二两八钱,军服一套,藏于厨房,后杨附身于得水妻李氏身,为己报仇的故事。
于大郊如果不是一时的贪婪,不会想方设法的害死一个于他而言毫无干系的人。于于大郊而言他不是没有生活下去的技能,也不是没有手脚,非的要去害人性命,纯粹就是因为人性去此,他从本心就是贪婪的,想要不劳而获,甚至不惜性命。别人的性命对于于大郊而言一文不值。贪婪促使着人去做坏人,去使尽阴谋阳谋暗害他人。
人性的贪婪乃一把双刃剑,害了他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人心有贪欲并不是可耻,但行正道,那你的贪念或许也不见得是坏事。我们应该正确的凝视自己,摒除一切杂念的凝视。贪婪是贪得无厌,是不知满足(不顾一切)。贪婪即原罪,一切罪恶的源头皆是因为贪婪,人一旦尝到了贪婪给自己带来的利益,那就会有一便有二,永不停歇,一生桎梏在其内不得出,最后走向灭亡。
贪婪即原罪,不要让贪婪控制自己,不然婪便会焚烧己身。
贪得无厌终害己,适可而止方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