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知道异性之间的喜欢的时候是在小学一年级,那是一种很天然的、原始的感觉,就是我想和他一起玩,我喜欢并愿意和他一起玩,我想和他一直就这么走下去,少了更年长一点的顾及,还有成人的欲望和利益。
我曾和我当时上初一的姐姐说起过,她笑我:小屁伢还晓得喜欢?其实回想起来,她才是那个小屁伢,因为我从小就有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的机智和腹黑,我一岁的时候就帮她教训欺负她的街坊家大哥哥了,我丝毫无所畏惧。我爸爸是这样和我描述的:当时你姐姐被欺负得哭了,你就屁颠屁颠的跑去说:哥哥,我跟你玩咧!那个伢把你抱起来,你一泡口水就吐到他脸上,拉起你姐姐就往屋里跑。然后别个上门来找我告状……
他叫丁泓宇,长得很白净清秀,是我的同桌,也是我第一个认识并结交的男性朋友。我小时候性子比较鲁莽,打人干架的事没少做,所以自然也就和男孩子玩得近,不过我是个外表很文静的人,从小就伪装的比较好,所以也有很多朋友,在此不赘述。
那时候我经常和他的好基友戴宇峰还有我的基友许雯怡一起玩,这些名字都已经离我很遥远了,但我始终都记得。在下午的操场撒欢,坐在位置上画画,玩飞机、战舰之类我也不太懂的游戏……那时候没有什么忧虑,日子过得很慢很慢,就像初春的阳光般缓缓的流淌,我很希望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然而我二年级转学了,离开了我那个熟悉的环境,开始了住校生活。
抛却我的孤单感和他们对新人的排斥,此时此刻我略自卑和寂寞,所幸,我没有忘记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他是一个学霸,还是班长,很瘦,当时五六年级一米七左右,戴着眼镜,也比较白,不过真的不好看,典型学霸脸,名字是彭瑞迪,因为他,后来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孩子都是学霸,成绩好对我来说有一种天生的吸引力,可能因为我是个追求上进的不太聪明的学民。
有如平民对皇帝般的仰慕,这就是我的全部感受,真的是仰慕,出于仰慕而产生的喜欢,这是一种很卑微的情感。
很久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真正有过交流,还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混得“人模狗样”,语文成绩不错的我有幸得到班主任的垂青,参加了升旗仪式护旗手、楚才作文比赛、读书知识竞赛……等一系列的活动,还当了班干部,混到二杠,所以,就有机会咯,勉强说上几句话,可以高兴好几天,面红耳赤的。
后来,换了班主任,我也混得比较栽了,就没有然后了。
有个很尴尬的事,就是全班都差不多知道了,甚至他还把我指给他爸妈看了,有时候我比较神经大条,这个还是后来别人和我说的。但是我会装啊,我嘴硬,我打死不承认,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在五年级的时候,我很“幸运”当了他的同桌,(这个地方有一部分我的私心,我本可以挑选和我好朋友坐一起的,但我选了他)因为住校,作业都是同桌间互相监督完成情况,以至于我的英语书上有好多他的签名,也算是我曾喜欢过他的“证据”吧,那本英语书去年我还找出来看过,现在是真不知道扔哪了。
到了初中的时候,我秉承着“时间会冲淡一切”,我忘了他,然后又栽进学霸的坑里,是的,他依然是个学霸兼副班长兼体育委员,他初一的时候是个胖子,有点黑,其实挺可爱的,后来初二减肥成功了,反而觉得不那么喜欢了,名叫汪宏毅,我依然是个学民兼班干部,历史又重演了。
是在初一下学期的时候,我闺蜜(她从小就是干部,官方得很,所以我当时感觉很不自在,也是属于仰慕她的光芒,所幸,她对我很真诚,我们也玩得比较好)最先发现了这件事(此时此刻我的性格是很外向的,因为有官职傍身,我暴躁之余还有点嚣张跋扈)我还是打死不承认,没有,怎么会,搪塞过去了。依然没有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他就是给我讲数学题,没错,就是这么……无聊!但是,我喜欢听呀,以至于我一度沉迷数学之中不能自拔,他考第一,我考第二,重点是,他依然做过我的同桌。
后来初二,他有了女朋友,我是哭得撕心裂肺,把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周围人就劝啊劝啊,我就是不听,就是矫情,我严重怀疑我的文艺气质就是那个时候被激发出来的!
扎心不只是在这里,在我自己的那张嘴!我说什么中什么,简直金口玉言。在此之前,我曾“勾搭”过他的基友,因为我从小就懂套路嘛:如何追女生?搞定她的闺蜜。于是,我倒过来,也是一样用嘛,同理可得。
在他基友面前,我也是矫情得不知所以,不自信、委屈、自怨自艾,所有现在我回想起来的恶心行事风格我差不多都使用了,他基友问我:你觉得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我就很耿直的把我认为他会喜欢的类型的姑娘的名字都说了一遍,结果是,他后来的两任女朋友都在我列出的名单之中。
在他们公开之前,我做了个梦,梦到了,然后哭着醒来我就看到他们的扣扣名和签名成了情侣的,我真的是一口血,我怀疑这依然是梦,然而,是真的。很久之后我和他基友谈起,他基友告诉我他也梦到了。真是有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后来,我就再也没遇到过学霸,也就谈不上喜欢谁了,也许,还是有点点放不下他吧。但我的原则是,我就矜持,我就不说,诶,我就不承认,打死都不,傲气!
在我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那个长得很帅的我也说不清楚是表还是堂的哥哥也结了婚,那天十月五日,许嵩来武汉《不如吃茶去》专辑签售会,我本来约好同学姐姐去的,被冲掉了,直接毫无准备地去了一趟我哥的婚礼,只有一个感觉,他没那么好看了,倒是他的新娘和她闺蜜美得不可方物,我小时候挺喜欢他的脸的,也只是喜欢脸而已,还记得八岁那年和他一起坐过的火车,和他一起看过的日剧《大奥》,他曾哼过的《take me to your heart》,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太知道,但我能记得好久好久,一想起又是陈年往事,一个时代了。
如果说,我还有放不下的人吧,那就是最开始的记忆,那个笑得很温和的,长得白净清秀的丁泓宇了,一算,失联了十二年了,真漫长,不过为了不失望,还是选择不找寻,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让他躺在回忆里吧,当我老去,他却依然一直年轻着!
瑾檀有话说:
看完这篇文章,如果你要问我:你的诗词情感都很哀婉深切,小小年纪是不是经历的感情很多?
那么,请恕我翻个白眼说上句:无可奉告!毕竟,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作为一个看张爱玲小说开始走向诗歌创作的宝宝并不想解释太多,这世界上的痴男怨女太多,我并不想趟这浑水,做个每天傻乐的孩子挺好。
2018.01.10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