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生性懦弱,且多愁善感。
因为害怕分离时悲痛欲绝,所以,对于交朋友这件事我总是表现得很畏惧,我不会去主动和某个人打招呼,主动邀请某个人一起去干任何一件事,即便在对方的眼里我都已经成功晋升为朋友了,都不会轻易去把自己内心最底层的东西拿出来分享,那些东西,更多的是夜里躺在床上闭上眼给自己说说,然后进行一段言简意赅的自我评价。
越是乍一看喜欢的人,越很难做到。
即便如此,还是有那么几个人突破了我的重重防线,成为了我的朋友。我告诉他们,如果哪天我们必须要分道扬镳,那么请别告诉我,直接走好了。结果却相反,每次分离都会有隆重的道别仪式,酒过三巡,胡言乱语,然后,就三三两两抱成一团,哭的昏天黑地。
小薇姐说她也是这样的人,并且纠正我这不叫生性懦弱,而是生性善良。
生性善良,说的真是巧妙,既让我瞬间信心倍增,又委婉地夸赞了自己,皆大欢喜,我不由地感叹小薇姐能够一步步在职场做得风生水起,靠的真是这种处处留心皆学问的心态。如今想起来,自己之前习以为常的每件事都是步步惊心啊。
我想起刘同那部《这么说你就被灭了》,庆幸自己在夹缝中没有被灭,顽强地活到现在,简直就是个奇迹。
小薇姐就是这么几个能够突破我心里精心设计的重重关卡成为我难以割舍的朋友的人之一。据她所说,我也是那个突破她所设计的障碍成为她的知心朋友的那个人,且很荣幸地成为了她这二十五年来的唯一。
我一听到“唯一”这个词,肾上腺素分泌瞬间增多,真的好荣幸,万万没想到我肖竟然还能被除了我父母外的人视为“唯一”。
我们都有彼此心里的那把钥匙。
小薇姐说。
我笑着调侃她,我的心里根本就没有钥匙这个东西,你是左手一把AK47,右肩扛着C4炸弹,风风火火地把我的壁垒给炸了个稀巴烂。
迅猛之势,我还来不及反应,你就把枪口对准天空开了一梭子,然后把墨镜摘下来,霸道地对我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乖乖就范吧。
我看情况不妙,只好缴械投降。
小薇姐眉开眼笑,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2
记得第一次在编辑部和小薇姐见面时的场景,她戴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部分脸,个子不高,穿着我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JNBY那件夏季最新款的黑色风衣,身材瘦小,气场却霸道十足,活脱脱一个现实版顾里。
这个季度的发行量怎么这么差?
她的身子几乎全部陷进宽厚的皮椅里,眉头紧蹙,我的上司们都站在她的面前,一个个面面相觑,要么欲言又止,要么索性缄默不言。
说啊?有什么想法都说出来?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面前这位浓妆艳抹的女士是什么来头,或许是老板的女儿吧。
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可能是出于对《知秋》发自内心的喜欢,越是喜欢一个东西,你越难容忍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东西向一条不归路上发展,况且你还知道导致这一切的原因。
站在人群最后的我试探性地向前迈了一步,我的顶头上司欢姐把我一把拉住,轻微却又坚定地对我摇了摇头,示意我不要去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我向后收了一只脚,趁她不注意,直接窜出了人群。
你好,我有话要说。
我两步并一步走到她的面前,深吸了一口气,没等她开口,我就侃侃而谈起来。
十岁那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知秋》,那时的我只是被它里面丰富有趣的插画所吸引。后来,我每一期都不会错过,对我来说,它更像是一个陪我度过十年漫长时光的好友,我亲眼见证了它的成长,它也亲眼见证了我的成长。
就在近一两年我觉得《知秋》变得陌生了,不再是我之前认识的那个《知秋》。
我说到这里,人群里有人刻意咳嗽了两声。
我想知道《知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也是我选择来《知秋》杂志社实习的原因。依我看来,这些东西您有必要看看。
我走到旁边我的那张办公桌前,从里面抽出一个蓝色文件夹。
这是我整理出的三百份读者的来信,或许您从中可以得到想要的答案。
我说完最后一个字,把文件夹放在她面前的办公桌上,全场鸦雀无声,我才发觉自己的手心已经冒出了不少汗,背后也阵阵阴冷。我就像一个等待命运宣判的被告孤零零地站在人群最中央。
管不了那么多了,说也说完了,要杀要剐随便好了。
过了两秒,她开口做最后的审判。
胡说八道!
她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从我身旁走过,又停了下来。
下个季度的销量如果还这么糟糕,那有一部分人将不得不丢掉这份工作,你们自己看吧。
说罢扬长而去。
欢姐她们认为是我激怒了领导,并且她迁怒于编辑部里的所有人,欢姐很生气地骂我不自量力,学人家公车上书,很天真很傻。
3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望着远方灯光璀璨的广场,啤酒一罐一罐地下了肚,喝得微醉,觉得委屈,干脆放声大哭起来。
喂,至于么,男子汉大丈夫,动不动就哭!
我抬起头,不禁讶然,都忘记了第一时间应该擦干眼泪。
后来很久,小薇姐都会以此来威胁我,肖你最好乖乖听话,我的手机里可有你哭的照片呦。
当我哭笑不得时,她又会补上一句。其实是为了时刻提醒你,男儿有泪不轻弹,尤其是身处职场之中,这个地方从来不相信眼泪。想当年我一个人独闯美国的时候,也没有你这么脆弱。
你叫什么名字?
她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
我觉得你今天说得很有道理,能不能具体再给我说说?
我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那不如这样,我叫安薇薇,你好!
她伸出手。
你好。
我也伸出手。
就不介绍下自己?
哦……哦,我叫肖勋,北城大学的中文系大四学生,今年二十一岁,能够来贵杂志社实习,深感荣幸,我……
呵呵……
她掩着嘴笑了出来。
我一脸茫然。
好了好了,我今年二十五岁,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叫我薇姐。
我觉得你今天说的话很有道理,能不能给薇姐具体讲讲你的建议?
那天晚上,我们聊到很晚,她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她一个问题。
小薇姐,既然我说的对,那当时为什么你还那么生气?
她说,我在那么多人面前骂你,是为了保护你,骂你,其他人难免会在表面上责怪你,这样,泄愤之后也就不了了之,可如果夸你的话,情况就截然不同,会有更多人在表面对你称赞,却在背后却处处为难你。
职场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真的希望你好,对你差的人也不一定是真的希望你差。
等你哪天到了我这个位置,你就会明白我的。
4
记得有一次,小薇姐说要带我去吃好吃的。我们走进了和平街一家日式料理店,里面装饰富丽堂皇,看起来像珍宝一样的珍馐美味被安置在玻璃柜里,不禁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误入了一家博物馆。
穿着艳丽和服的女服务员素面朝天地朝我们走过来。小薇姐已经轻车熟路地往里面走,我紧紧跟在后面,穿过走廊,和服美女推开其中一间和室的格子门,招呼我们在榻榻米上坐下。
静谧的空气中正回荡着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
小薇姐放下包,点了一些我听不懂的东西,问我要吃什么的时候,我脸色尴尬,
都可以,我从小不挑食,我妈都说我好养活。
和服美女噗嗤笑了出来,
咦?她能听懂中国话?
我的脸有些绯红。
小薇姐笑眯眯地对她说,
那就和我一样,再来一份。
菜已上全,服务员退出,我尝了一口,见四下无人,直接开始吐槽,
好难吃呀!
是不是吃不惯,要不然换一份其他的?
小薇姐说。
我说,不用了!
我看着她吃得特别认真,觉得自己耿直得有点不识抬举。
小薇姐,你说像我这种性格是不是很难在职场生存下去?
小薇姐说,不一定,这要看你的领导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他和你一样是个耿直率真、嫉恶如仇的人。那么,你会无疾而终。如果你的领导是个小肚鸡肠的人,那么你就岌岌可危了。
我想了想说,目前为止我见到的最大的领导不就是小薇姐你嘛,看来我会无疾而终的。
小薇姐连忙点头,孺子可教也,孺子可教也。而后,两人都为自己的自恋哈哈大笑起来。
5
小薇姐被调去上海的前一天晚上,也正好是我在《知秋》杂志社实训的最后一天。
下了班之后,我们沿着滨江一起散步,十月的滨江,已经丧失了往日波涛汹涌的模样。河床宽阔,却只有几股涓涓细流无力东逝,裸露的鹅卵石反射出两岸的星点光芒。
我率先开口打破僵局,
小薇姐,你这么做又是何苦?
她转过头看了眼我,把衣领高高竖起。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曾经有一些事,让你觉得没这个必要?
她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望着几近干涸的河床。
肖,你知不知道西夕?
当然知道,80后作家领军人物,看过他的文章,写得真好!
我由衷的赞叹。
对了,我的书架上现在还有一本他的书,叫《咖啡屋》,只是从来没有翻开过。
我附加一句。
小薇姐微微一笑。
那时的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靠着写短篇文章挣些生活费的大三青年。我只读过他的文章,清新隽永,意味深长,很少有人的文字能像他那样打动我。
小薇姐说,从他的字里行间我能够抚摸到他心底那道专属于青春的伤疤,真切深邃,我觉得我能理解他,而且自私地认为全世界只有我能够理解他。
小薇姐看向我,我也看向她,四目相对,竟发现她的眼睛清澈纯洁地如同头顶的星星。
小薇姐继续说。
后来,我们在办公楼的电梯里第一次相遇,上帝告诉我,没错,他就是西夕。
我说,你是西夕吧?那个会写文章的理工科大学生?
他一脸震惊地望着我,很淡定地略带羞涩地点了点头。
他说他和《知秋》的高层已经谈妥,今天是来签约的。
我说,我爸爸就是《知秋》的老板,我很喜欢你写的东西,我正好可以带你去。
我带着他在楼层里假装迷路,四下溜达,只有一个目的——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安薇薇和身旁这位相貌清秀,身材高大的男孩儿是朋友,因为我是水瓶座,对爱情比较谨慎,不打无准备之仗。
尽管从他的眼睛中我能看出他内心的慌乱,但我早已肯定,假使他没有女朋友,我一定要做她的女朋友,每天在他的面前放一杯炭烧咖啡,然后看着她伏案到深夜。
如愿以偿,我们做了恋人。
他骑着机车载我去他经常买书的书店、买CD的音像店、推荐给我他喜欢的书,用同一副耳机和我分享他听的音乐,以及这家老板为人如何,有哪些缺陷,那家老板为人如何,有哪些优点。
我们在和平街上走,沉浸在茫茫人海之中,深蓝色的海水正好可以将我们淹没,我们逆流而上,在可以呼吸的浅滩拥抱接吻,我们站在滨江大桥上望着浩浩荡荡的江面恣意呼喊。
八月的夜空,满天繁星。
那时候,我时常做一个梦,梦里有个人,相貌模糊不清,总是趴在我的耳边重复着一句话:任何美好愿望的实现,都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我从梦中惊醒,我想和他白头偕老,眼下我们已经是恋人关系,而后会理所当然的结婚,生孩子,安安稳稳地度过一辈子。
我对自己的余生心知肚明,幸福甜蜜、波澜不惊,我想,为什么我的愿望就这么容易实现?为什么我至今为止还没有付出任何一丝一毫的代价?于是,我夜不能寐地想,心情由一开始的舒适快乐变成了惶惶不可终日。
西夕总是会在背后把我抱得紧紧的,他安慰我不要胡思乱想,而后会像哄一个孩子那样把我哄睡着。
我看着小薇姐,平静而祥和。
后来呢?
后来啊……
西夕的名气逐渐变大,签了别家公司,和别人跑了。
我的脸有些热,后悔自己要一问到底。
对不起,小薇姐,我不是故意要问的……
其实没什么……
她笑着摇摇头。
那么,后来你就去了美国?
我问。
嗯,一个人在美国闯荡了整整五年,只学会了一个道理——天下之大,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我终于明白了有一部分人为什么喜欢远行。
一部分是为了遗忘,一部分是为了寻找。
6
我们都在茫茫人海寻找自己的那个百分百的一半,可知,世界那么大,遇到都是奇迹,何况彼此满意,你认为人家是你的百分百女孩儿(男孩儿),可人家却不那样认为。
时间久了,如果继续较真下去,就丧失了意义。所以,世间有了那么多例子,百分百与百分之九十走在了一起,百分百与百分之八十走在了一起,甚至还有百分之八十与百分之九十走在了一起,还有更将就的,彼此都不及对方心里完美另一半的百分之五十的,走在了一起。
她反问我,为什么要把自己封起来,我说,也是因为情感问题,只不过没有你如同小说一般的故事情节,又是一见钟情,又是逃离美国的。
很简单,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最后和别人远走高飞了。
小薇姐沉默良久,突然失声痛哭起来。
我不知所措地安慰她,把衣袖抬起来给她擦泪。
她哽咽着嗓子说,
弟啊,毕业了,一定要来上海找姐!
我点点头,表示答应。
如今已经毕业三年了,刚毕业那阵,也为了找工作而四处奔波,时常在夜里想起小薇姐,不知道她过得是否还好。是不是有了几个和我类似的人,拿着钥匙打开了她的心门,成为了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是不是有了一个比我还爱她,能够让她不再孤独的人,与她相依为命?尽管我觉得我已经爱她到了极致。
那个夜里,小薇姐打来电话,说她在上海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找了一个爱她的丈夫,结了婚,生了一个女儿,还把女儿的照片发给了我,她说她很想我,很怀念过去的时光,很期待我能立刻飞往上海。
我说,小薇姐,自从认识你之后,我心里的壁垒就更加厚实了,我觉得经过我的一番修整,不会再有谁能够仅凭单枪匹马就轻而易举闯进我的心里,而你如今却自行引爆了那层壁垒,把你的心随意地暴露在灿烂的阳光之下。
我说,上海我还是不去了,我真害怕自己哪一天也自爆壁垒。
还是相忘于江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