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小说家蒂克说过"忘记一个人是可能的,就因为这理由,所以即便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也常漫无目的地生活……"曾在冰天雪地的异乡,心情阴冷潮湿时,读到了这句话。
听说当一个人身处繁华喧嚣的闹市。无论是擦肩而过,还是与你同行,路人在眼中的逗留仅是一瞬,即使他(她)有着生动顾盼的眼神,或是英俊伟岸的身材。所有美好的影像,刹那过后便不复存在,当然除非你刻意记忆。
这样看来,忘记一个人是极易的事,一如流星划过夜空,转瞬即逝;亦如过眼烟云,飘渺散尽。但要你忘记一个不是在汹涌人潮中萍水相逢,而是一个曾梦里寻你千百度、一个你曾让他欢喜让他忧的人,这是你一生中很难做出的。他曾手持玫瑰欲走进你温馨的梦中。
他欲翩翩走进你的情怀,在那月白风清的夜晚,手持一束芬芳的玫瑰,渴望你给予热烈的回响。但你却闭紧了你的心窗,不让风听到你心碎的声响,不让月明了你满心的忧伤。他的柔情你宁愿不懂,于是你听凭他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他就这样走了,带着痛苦与失望。而你知道:姻缘本是注定,聚散各有道理。所有没有结局的故事,写不下去的诗行,回答不出的问题,都有万般的无奈、不舍和忧伤。
独居斗室,你常情不自禁地想,现在的他(她),过得怎么样?你想忘,却难忘。你终于明白:暂时的遗忘是可能的,而你却不可能永远遗忘,---如果,你曾倾心爱过或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