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两个心理学家,爱德华·戴奇(Edward L. Deci)和理查德·瑞安(Richard Ryan),提出一个学说叫「自我决定理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3],认为所有的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有三个最基本的心理需求 ——
第一是自主感(Autonomy),也就是你得有主人翁意识,自己可以做选择和决定,而不是事事都得听别人的;
第二是能力感(Competence),也就是你想做成的事儿你能做成,你足以胜任一些事情,比较自信;
第三是关系感(Relatedness),也就是你会感觉到被他人关爱,被人支持。
自我决定理论认为,当人的这三个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他的幸福感就强,他的表现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