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家里没有电脑的时候,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方式主要有三个途径: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课本里的大好河川,以及家人朋友的饭后闲谈。许嵩、林志颖、《快乐崇拜》、《过火》……
这些词远远超出我的认知范畴。
由于家里很晚才有电脑,家里电视收到的频道也只有二十多个,因此提及一些偶像、明星时,我总会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有一段时间,同学之间流行歌词本。家里买了第一台电脑之后,我一遍遍搜索着XX歌词,把那些自己并不会唱的歌,小心翼翼的誊抄在笔记本上。当同学们问我借歌词本时,我会觉得自己好像融入了大家。
中学时,流行起了MP3,低音炮,那种走路带歌的感觉,真酷。初二还是初三的寒假,我千辛万苦说服妈妈给我买了一个MP3,这样觉得自己也是非常酷的人了。
二。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认为那些由少数人带起来的风潮并被大多数人喜欢的就是时尚,就是我也应该去喜欢的,去迎合的。
为了不让自己与身边的人脱节,我有两本记满歌词的歌词本,有一个大容量至今都没有下载满的MP3,有一张买来就压在床底下的海报,而这些东西,早已不知所踪。
不能说毫无意义,或许我也曾真的喜欢过海报上的人,也曾听着MP3里的歌入睡,也因为自己和同学们有共同话题而开心过。
但我也必须承认,一些歌曲除了怀念,对现在的我来说没有什么多余的意义。现在的我并不觉得那首时常环绕在那些酷学生身边的《十一年》有多么好听,那首歌的歌词可能是许多人当时的心境,但不是我的。
三。
上大学之后,我有更多的时间去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是流行和时髦。对于变成一个受欢迎的人,我有了不同的理解。
不是我去迎合,去变成那个受欢迎的人,而是我自己,就是那个受欢迎的人,我自己本身的故事和魅力,足以吸引愿意和我成为朋友的人。
现在的我,并不想成为多么受欢迎的人。
首先,随着听到的、看到的越来越多,我的心态发生了改变。必须被所有人喜欢的想法太幼稚。
更重要的是,我遇到的人和事,越来越具有包容性。再小众的兴趣也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再古怪的想法也能得到倾听和认可。
我的世界变得开放了,我也变得开阔了。对于喜欢和讨厌,我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而不全是排行榜上的top 10。
四。
这种改变在我看来,是成长,是自我救赎。从以他人为中心变为以自己为中心,有自己的判断,逐渐形成自己对世界的认知方式。
我不想成为受欢迎的人,意味着我可以肆意的喜欢自己爱听的小众音乐,意味着我不会因为不知道某个同学的爱豆而感到尴尬,意味着就算一些圈子不欢迎我,我也清楚的知道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因为这个世界是多元的。
偶尔,我会在朋友圈分享一些音乐,但我分享的已经不再是让所有人都会喜欢的音乐了,而是我自己认真喜欢的。
因为我知道,就算只有一两个人喜欢,这首歌的分享也很值得。
就像在高中,无意间和一个朋友聊起爱听的歌,发现他也喜欢flower dance时,我就知道,所有的喜欢一定有人可分享。
文章:夏小花
图片:网易云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