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下午,在家看着股票,看的人很累。最近股票跌的太多了,越看越没有意思,索性躺在罗汉床上小睡一下。
刚睡一会,接到电话。叫我去高新区一家公司,熟悉开出货单与发票关联业务。导航了一下地址,感觉不是很远。为了节约开支,还是坐公交和甩15分钟的火腿过去。
到了某公司,在旁边听着财务人员的沟通,自己默默的想着。
最后总结就是1.出货单的数量和金额偶尔大于发票金额不能小于发票金额(有可能路途或者搬运的时候,有损耗。);2.先开出货单,收货确认后,对方结算的时候才开发票(出货单时间早于发票时间);3.出货单没写对,在上面写上作废二字;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