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谁也说服不了法官。
最高法现在差不多进的新人都是法学博士,喝过洋墨水,说起日本法,德国法,罗马法,口若悬河,头头是道,且不说他们有着天然的职业优越感,就连基层法院的法官也有着专业的法律思维,他们认定的东西是不可能被一个律师给轻易推翻的,要不然,今天被你说服了,明天被他说服了,大家觉得可能吗?
别说法官了,这年头,但凡管点事的,你能轻易说服他?你的领导、头儿,你能说服他?
所以,很大程度上,一个案子赢了,只是律师的说法,呈现出的事实与推论刚好暗合、增强、鼓励、推动了法官对自己判断的认可,让法官的自我判断更自信了。
对于客户来说,如果一个律师在你面前说自己认识谁,曾经打赢过多少官司,把什么法官都折服了,你就要小心了,人狂必有猫腻。
律师应该在研究法官思维,甚至某个法官性格上下功夫,远远比只要法理、法条适用上争论更有效果 ,大家都是法官过来的,法官又是案子喂出来的,他们的敏感性、专业性远远超过律师,压根就不是一个重量级。
如同,一个诊所的医生能和大医院医生比吗?难道不是同样都是医生吗?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实际上大部分律师在研究什么呢?
在研究哪里能搞到案源,而这只是初级、浅表的思维层次。
当然,这些都是我学习所得,并不是我多厉害实践而来的,这也是对我以后的学习方向一个校正。
那么,更高层次的律师思维是什么呢?
02
是学习业务,钻研业务,是读书,是写作。
最高院的一位领导曾经在公开场合说,很多人工作之后就不怎么读书了,不怎么写作了,潜台词就是说,工作之后还读书,还写作是非常难得的。
我读了这话,很受激励,因为我一直在读书,在写作,在尝试提升自己,我的一个朋友说,不管做什么,你只要自己拔着自己的头发前进,干哪一行也都会有成绩,哪怕是扫大街,你也会成为金牌扫大街人员。
看什么呢?
研究裁判文书。
这一点,民法大咖王泽鉴也说过类似的话,他一直就是研究裁判文书,这可是金字塔尖的人物,他们的做法全身就是对法律学习者的一种示范。
最高院指导案例有37批211个,还有公报案例2000个,这些如果看一遍,研究一遍,真的会不一个档次了。
想一想也是,据说这2000个公报案例几乎把当下所有的民商事争议都覆盖了,也就是说,再碰到民商事纠纷,这里面都有模板,都有差不多的处理案例,当然心里也就有底了。
因为,我们的法律框架基本上是从老外那移植过来的,这么多年,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经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各种鸟也都出现了,见多了就不会再见怪不怪了。
另外,还有北京、广州的知识产权、金融法院,杭州的互联网法院出的报刊,都是很好地学习对象。
学习什么呢?
学习里面的法理、学理和思维模式。
有一位资深律师前辈就说过,这些公报案例几乎囊括了现实的一切案件,这对于新手律师来说,无疑是指出了一条学习的明确道路。
怎么学呢?
03
有一个总的目标就是寻找对话感,什么时候读裁判文书读出对话感,那就是差不多了。
可以从当事人的主体维度,对方的抗辨维度、法官的裁判维度、学者的研究维度,上级法院的监督维度,社会舆论的大众维度,还有国家的政策引导维度,这些多方面的角度对分析安例的话,的确可以获得不一样的收获。
一位最高法的法官说,判决书是写给两种人看的,一种是败诉的律师和当事人,一种是上级法院。
一份判决书拿在不同的人手中,败诉方的当事人、律师,还有上级法院工作人员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
当事人会看到底法院怎么不支持我的诉求,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什么?败诉的律师会说,我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想到法官的点,法官这样判的依据是什么?上级法院会看一看这个案子判的有没有新意,有没有公开宣传达到示范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价值,或者说哪里还有欠缺,不够完美。
如果达到了这个境界,注意力都在提高和研究上,自然就超过了天天想去哪里找案源,怎么去挣得多一点,这个思维层次。
正如一位从上个世纪就干律师的老前辈所说:人求财求不到,而自己真正强大起来,你若花开,蝴蝶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