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9月1日起,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将减缴专利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将减缴专利收费的70%!”为更好地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酝酿多时,终于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送来了政策大红包——《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以下表格内容的价格为人民币计价,且原价,可在依法办理手续后获得减免70%或85%的价格免缴】注:依据专利的属性以及不同业务事项的需要,也就是并非表格内的所有内容项目都必须给予缴费。按基本需要的情况,获得减免之后,每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在1000元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2000元左右。因为专利需要缴纳年费,但前六年依据减免政策从而可每年仅为缴纳几十元或者两百元左右,且均可减免前六年,第七年开始得缴纳全额。所以现实点,申请的专利要有商业价值或者市场潜力,当然对于土豪爱拿证的可以炫富!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常见问题解答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于7月3日开始报名,考试定于2017年11月4日至5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为方便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进行复习、备考,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常见问题解答》
报考条件
1.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2.问:报名条件中的“理工科专业”和同等学历是如何界定的?
答:允许报考的理工科专业范围是指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07—10类,具体参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版)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政策解答一栏内的“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参见附件1)。
同等学历是指:通过自考、成教(全日制脱产、非全日制脱产的夜大、函授等)、电大、网络远程教育(部分属于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问:如何确定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答:报名人员可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以确定自己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4.问: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不属于理工科专业,因此,不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5.问: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如果颁发的相应的学位是理科或工科学位,则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否则,报名人员需要上传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课程证明的电子件,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可以参加考试。
6.问: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根据2017年考试公告,报考条件之一是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因此只要所持的学位证书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学士以上的学位,则也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7.问:报考条件中的工作证明有什么作用?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那些内容?
答:2017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报考条件之一是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工作证明的作用是证明报名人员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从事工作的单位、工作时间和种类等内容,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工作证明的模版参见附件2。
8.问:已从原单位辞职,目前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如何出具工作证明?
答:如果在原单位已经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则可以只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如果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原单位加上新单位累计的工作时间满足两年以上,则需要提供分别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问:报名人员是否可以通过提供其他材料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
答:如果报名人员能够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劳动合同等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则可以视为提供了工作证明。
10.问:硕士或博士在读期间是否视作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相关证明如何提供?
答:有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的、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就读院校的学籍证明。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提供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即可。
11.问:大学期间在学校或校外兼职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是否满足报名中的工作条件的要求?
答:报名条件中的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是指大学毕业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所从事的工作。
因此,除了“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的情况外,大学期间在学校或校外兼职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不满足报名中的工作条件的要求。
12.问:提交的工作证明是否必须是2017年由单位出具的?
答:工作证明的出具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只要能够证明满足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要求即可。报名人员可以提供去年或前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13.问: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如何进行认证?
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往年出具过的无需再次出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14.问: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报名程序
1.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何时报名,分几个步骤?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日0时至7月28日24时。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考点城市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的具体事宜。
2.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哪些考点?报名时可以选取几个考点?考点确定后是否能进行更改?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30个城市设置考点,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桂林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缴费确认后不得更改考点,报名时请慎重进行选择。
3.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有哪几种?
答:2017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问:报名人员如何进行注册和报名?
答: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分为注册和报名两个步骤,报名人员应当先用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然后再进行报名。对于仅关注考试,还不准备报考的人员,可以随时进行注册,但是报名设有时间限制,只能在7月4日至7月29日期间进行。
5.问:2010年至2016年已经在网上进行注册的报名人员,是否还需要注册?
答:2010年至2016年已经进行网上注册的报名人员,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要直接登录进行报名即可,考试报名系统会自动调出2010年至2016年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只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修改即可。
6.问:注册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答:报名人员务必使用自己的真实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注册的身份信息直接就是考试报名表的关键信息,这些关键信息在后面的报名和查验过程中无法进行修改。
7.问:预报名时需要填报或上传哪些材料?
答:预报名时,需要填报或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大陆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8.问:2017年报名时对于电子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2017年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因此要求照片为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且符合如下要求: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590像素,高:567像素。
9.问:2015年、2016年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报名人员,今年如何进行报名?
答:2014年、2015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报名人员,今年在报名时,只需要报考没有通过的科目即可。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系统会屏蔽往年已经通过的科目,自动选择没有通过的科目。
10.问:2010至2014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报名人员,今年的成绩是否依然有效?
答:2010至2014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报名人员,今年的成绩已经无效,但相关信息依然保留在考务系统中。报名人员需要重新进行报考,报名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或者同时报考法律知识和代理实务。
取得2014年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加快发展试点在本省(区、市)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包括中西部倾斜政策),应当自取得在本省(区、市)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之日起2年内进入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并在5年内考试通过不合格科目,否则撤销其在本省(区、市)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此,相关人员可以在取得本省资格证书后仅报名参加未通过的科目,5年内通过即可获得可以在全国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11.问:2015年或2016年在某一考点报名并且通过部分科目的报名人员,2017年是否必须在同一考点进行报名?选择其他考点是否会影响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获得?
答:报名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30个考点的任一个报名并参加考试,不是必须要到2015年或2016年选择的考点进行报名。只要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不变,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调取往年信息,选择其他考点也不会影响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获得。如果报名人员在今年的考试中通过了另一部分科目,则将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12.问:2017年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2010至2016年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不同应当如何处理?
答:如果报名人员2010至2016年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为一代身份证,2017年报名时使用升位后的二代身份证,即仅在原15位身份证号码基础上增加2位年份数和1位校验码的,则无需再次注册,查验时应当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如果报名人员2010至2016年报名时使用的证件类型或号码与2017年报名时使用的证件类型或号码完全不同,考试报名系统计算成绩时会无法识别报名人员的有效单科成绩,将会影响报名人员资格证的获得,请相关报名人员及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邮件联系(exam@sipo.gov.cn),进行身份证件的变更。
13.问:2017年报名时姓名等发生变更应当如何处理?
答:请相关报名人员及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邮件联系(exam@sipo.gov.cn),进行姓名的变更。
14.问:已经注册的报名人员忘记注册密码了,如何找回?
答:报名人员首先点击用户登录页面的“密码找回”按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手机方式找回密码。若报名人员同时遗忘了密码和注册邮箱或者手机号,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邮件联系(exam@sipo.gov.cn)。
15.问:报名时学历证书丢失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名人员可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应当上传该报告的电子件。
16.问:2017年是否进行现场查验?报名的资格审核如何进行?
答:2017年考试不进行现场查验,统一进行在线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在线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在完成预报名后,应当随时关注审核进程和结果,并积极配合审核进程中考点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8月4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17.问:报名时如何缴纳报名费?怎样才算报名成功?
答:今年各考点选择在线缴费或者现场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或者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24时。现场缴费的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点知识产权局确定,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考点的通知要求。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17.问:今年如何获取准考证?
答:报名人员应当于10月19日至11月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考 试
1.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何时举行?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4日至5日举行。
2.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哪些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4日9∶00—11∶3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150分;
相关法律知识:11月4日14∶00—16∶0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100分;
专利代理实务:11月5日9∶00—13∶00,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满分为150分。
3.问:今年采用何种考试方式?
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纸笔作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并提交答题纸的方式。
4.问: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机考界面的试题能否支持复制粘贴?支持何种输入法?是否支持繁体汉字录入?
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机考的试题和答题区支持对试题文本的复制粘贴和标注,并可以调整字体大小。具体输入法包括:全能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输入法、王码五笔字型输入法、极品五笔字型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同时,为港澳台考生提供的输入法包括:新注音输入法、注音输入法、无虾米输入法、大易输入法、仓颉输入法、自然输入法、新速成、广东话/粤语拼音输入法。
5.问: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需要携带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6.问:如果身份证件丢失,如何参加考试?
答:报名人员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7.问:如果准考证丢失,如何参加考试?
答:如果准考证丢失,请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8.问:如何确定合格分数线?
答: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9.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合格成绩如何记录?有效期如何计算?
答: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所要参加考试的部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
10.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如何发放?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11.问:报名人员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之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发布有关信息并向各考点发放考试成绩单。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若报名人员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查。
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1.问:考试合格后,如何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已填写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以下简称合格人员)的资格申请正式生效,无需再次申请。
2.问:如何进行资格核查?
答: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取消现场查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合格人员报名时提交资料进行核查。
3.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如何颁发?
答: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经核查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合格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7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
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报名
1.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采用何种报名方式?
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2.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选择在哪几个考点报考?
答: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3.问:台湾地区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采用何种报名方式?
答: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台湾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台湾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问:台湾地区居民报名需提供何种身份证件?
答:台湾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5.问: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答题吗?
答: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机考界面支持繁体汉字输入法。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其 它
1.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举办考前培训?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2.问: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复习用书包括哪些?如何购买?
答: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报名人员自行进行复习、备考。
3.问:报名人员如何查询与2017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相关的其他信息?
答:报名人员可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即报名人员报名网站)查询相关的考试信息,也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地方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网站查看相关的考试信息。
4.问:如何进行未尽事项的咨询?
答:若本《考试问答》尚不能解决报名人员的问题,请致电各考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考点负责解答报名人员与考试政策有关的问题,以及涉及考点具体安排的问题。请广大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各考点发出的有关通知。
同时,报名人员可以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用咨询电话010-62087927,咨询与考试政策有关的问题。
2017年各考点联系方式
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东辉
电 话:010-66173160
传 真:010-6618755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11层1106房间
邮 编:100035
网 站:http://www.bjipo.gov.cn
天津市考点
承办单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佳、杨洋、毕志诚
电 话:022—23039872、23039879、23039871
传 真:022—23039879
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30
邮 编:300384
网 站:http://www.tjipo.gov.cn
石家庄市考点
承办单位: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淼、陈治延
电 话:0311-86043434
传 真:0311-85692628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邮 编:050021
网 站:http://www.hebipo.gov.cn
太原市考点
承办单位: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孙丽娜、夏菁彦、高健、祈晓
电 话: 0351-7018334、4067992、4060024
传 真:0351-4067992、4060024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邮 编:030006、030001
网 站:http://www.sxipo.gov.cn
呼和浩特市考点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
联 系 人:朱启明、刘淑婷
电 话:0471-6282905、6266370
传 真:0471-6294692、5191693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山丹街科技大厦1012
邮 编:010010
网 站:http://www.nmkjt.gov.cn
沈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李肖冰、杨诗斓
电 话:024-86916051
传 真:024-86916000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46-6号
邮 编:110032
网 站:http://www.lnipo.gov.cn
长春市考点
承办单位: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联 系 人:孙健、郑博
电 话:0431-12330-1
传 真:0431-12330-1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
邮 编:130041
网 站:http://kjt.jl.gov.cn
哈尔滨考点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邓璐、杨峰
电 话:0451-87589223、82642951
传 真:0451-82627634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39号
邮 编:150001
网 站:http://www.hlipo.gov.cn
上海市考点
承办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四立、童伟宇
电 话:021-52288200-327
传 真:021-52285669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原南证大厦)B座10楼
邮 编:200041
网 站:http://www.ssip.gov.cn
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南京理工大学
联 系 人:金伟波、冯锋
电 话:025-83279965、84303360
传 真:025-83279984、84303386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邮 编:210094
网 站:http://www.jsip.gov.cn
苏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州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金伟波、周志、孙翔
电 话: 025-83279965、0512-68615371、65390501
传 真: 025-83279984、0512-68615314、6539050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森路9号5幢4层
邮 编:215163
网 站:http://www.szip.gov.cn
杭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中国计量大学
联 系 人:单鸿鸣、王卫平
电 话:0571-87054067、86835791
传 真:0571-87054067、8683579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
邮 编:310018
网 站:http://www.zjpat.gov.cn
合肥市考点
承办单位: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联 系 人:黄胜、郑红莺
电 话:0551-63600579、63492131、62999915
传 真:0551-63492131、6299992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5楼
邮 编:230001
网 站:http://www.ahipo.gov.cn
福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吴晓静、薛炳新
电 话:0591-87812159、87812130
传 真:0591-8781751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
邮 编:350003
网 站:http://www.fjipo.gov.cn
南昌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王 艳、王 杰
电 话:0791-86207581
传 真:0791-862081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南一路7号知识产权局
邮 编:330046
网 站:http://www.jxipo.gov.cn
济南市考点
承办单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汤兵、陈惠明
电 话:0531—88198515 68967372
传 真:0531—88198517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250014
政府网站:http://www.sdipo.gov.cn
郑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刘蕾、吕霄龙
电 话:0371-61738159、69069015
传 真:0371-69069015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副楼
邮 编:450008
网 站:http://www.hnpatent.gov.cn
武汉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专利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有军、施 燕
电 话:027-87168521、87660395
传 真:027-8764122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430072
网 站:http://www.hbipo.gov.cn
长沙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邓润林、李里
电 话:0731-88856516
传 真:0731-8894455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410006
网 站:http://www.hnipo.gov.cn
广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赵 飞、周秋玲
电 话:020-87680843、87686504
传 真:020-37666320、876859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
邮 编:510070
网 站:http://www.gdipo.gov.cn
南宁市考点、桂林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刘 凡、王静旭
电 话:0771-2613455、2613485
传 真:0771-263530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网 站:http://www.gxipo.net
海口市考点
承办单位: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协会
联 系 人:王 攀、邱 林
电 话:0898-68535574、65342625
传 真:0898-65342625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9号
邮 编:570203
网 站:http://www.hipo.gov.cn
http://www.hist.gov.cn
重庆市考点
承办单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理工大学
联 系 人:胡海容、覃伟
电 话:023-62563377、62563375
传 真:023-62563375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中山图书馆805办公室
邮 编:400054
网 站:http://www.cqipo.gov.cn
成都市考点
承办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丽萍、钟辉
电 话:028-85577275、85576789
传 真:028-8557727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邮 编:610041
网 站:http://www.scipo.gov.cn
贵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王曰洪、吴 颖、张 莹
电 话:0851-86821740、86860551、86867997
传 真:0851-86860551、86867997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五号楼7楼710/724/726室)
邮 编:550004
网 站:http://www.kjt.gzst.gov.cn
昆明市考点
承办单位: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汪 燕、张航琨
电 话: 0871-63118503
传 真:0871-6311850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科技大楼
邮 编:650051
网 站:http://www.ynipo.gov.cn
西安市考点
承办单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娟、张小雪
电 话:029-85566426、85534962
传 真:029-85534962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99号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邮 编:710054
网 站:http://www.snipo.gov.cn
兰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罗瑶英、牛振荣、丁羽
电 话:0931—8732912、8732925、8732981
传 真:0931—8732925、8732933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3号
邮 编:730000
政府网站:http://www.gsipo.gov.cn
乌鲁木齐市考点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范志刚、向思宇
电 话:0991-8878382、8810773
传 真:0991-881077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电子机械行办一楼103室
邮 编:830002
网 站:http://www.xjipo.gov.cn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