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了——余华《活着》赏析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余华因该作品于1998年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夫文学奖最高奖项,于2004年3月获得了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而且,它还入选了香港《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同时,这本书曾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呈现在观众面前,并受到大众的欢迎与热议。《华盛顿邮报》是这样报道的——《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那么余华到底是怎么写出小说,又是写出怎样的小说了呢?

1992年,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余华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巨大物质生活变迁。于是,在经历了多次运动带来的窘迫和不幸之后,在他第一次听到那首名为《老黑奴》的美国民歌之后,在被歌声里主人公的苦难而又深刻的经历打动之后,余华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那就是《活着》故事的起源。

春节过后,余华就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方米的平房里开始创作这部小说。我们都知道《活着》最大的写作特色就是小说中有两个第一人称,无论是作为倾听故事的青年人,还是作为讲述故事的福贵,余华都是用“我”来描述故事的真实性。而其实在最初,余华都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福贵的一生,他觉得困难重重,写作寸步难行。直到某天突发奇想用第一人称来写,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结果显而易见的十分顺利。可能是贺拉斯的话警醒了作者,让他不敢妄加议论别人的人生。是的,只有福贵自己,才能说出自己的故事来,如果让别人来说他的故事,那么福贵于读者心目中,就是一个在苦难中幸存者的形象了,小说想表达的意思就全毁了。

小说《活着》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福贵的男人经历了各种社会大变迁以及自己亲人的一个个离去时,仍然坚持心中的希望,忍受人世的孤独,继续活着。第一次听别人说《活着》的时候,我就在想,没有比这更恐怖的小说剧情了。全家人都死了,他为什么还能活着。可就是这样知道结局的我,却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不得其解,又不明似解。

前期,福贵就是一个富家公子哥的形象,吃喝嫖赌,游手好闲,输光了家业不说,还害得长根等仆人没有活计,在为母求医的过程中又被抓去打仗,一口气憋着,只想回家,却又不敢当逃兵。中期,福贵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妻子独自抚养一双儿女,女儿哑巴了。后期,悲剧更是轮番上演,家珍病重,儿子因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好不容易嫁人了,却在生完孩子后大出血而死,妻子不忍悲痛也继而离世,女婿被水泥板夹死,外孙因为吃自己煮的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余华总是以客观冷峻笔调陈述每一个事实,不带一丝自我的情感,却又用笔尖的文字撩拨着我们读者脆弱的心。有人评价他说:余华是少有的,能将语言的精致与朴素、内涵的冷静与热情、情感的温暖与美丽几近完美地结合起来的当代作家。没错,就是这么一个拥有近乎完美的写作风格的作家带给我们一本生死之书,一次无与伦比的邂逅,一首最神圣的生命赞歌。

正如作者所讲的那样,“活着”,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什么才是幸福?叔本华说,人类的幸福只有两个敌人:痛苦与厌倦。你幸运地远离了痛苦,便靠近了厌倦。若远离了厌倦,又会靠近痛苦。当福贵的父亲逝世的时候,他是悔不当初的痛苦;当他的妻子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是无所依托的痛苦;当他的儿子女儿离去的时候,他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当他的女婿孙子死去的时候,他是麻木之后的痛苦。福贵一直在痛苦中,却从未厌倦,所以活着的他是幸福又是不幸福的。我突然不懂得该如何去定义活着与幸福之间的联系了。

也许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从来都是在活着的基础上。当福贵的故事讲述完成之后,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当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当田野趋向了宁静,当四周出现了模糊,当霞光逐渐褪去,当黄昏消逝,当黑夜降临,我仿佛也如作者一样,“看到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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