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哔小姐
听过一句话:岁月失语,唯石能言。
大概意思是,岁月不声不响地流过生命的每一个瞬间,直到生命的尽头,只有石头虽看似毫无生命,却总能体会到时光流逝,并为此留下深刻的印痕。这让我想到手中的笔。它又何尝不是在每时每刻记录着我们的行踪、内心的走向、岁月的记忆?
笔是能够发声的。它以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的姿态,牢牢拴住时光所能带走的所不能带走的种种迹象。
古代史官,记功司过、彰善瘅恶,竹帛长存;使得其人已去,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后来者亦能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这是最早体现用笔发声的例子。
到了近代,文坛巨擘鲁迅“弃医从文”,用手中的笔跟黑暗势力较劲,用笔影响一代国人思想的典范深刻诠释了用笔祛腐、振聋发聩的重要性。
手中的笔固然重要。现代社会虽没有强制性鼓舞每个人都像鲁迅一样弃医从文,但犹如浩瀚宇宙中一颗飘渺的尘埃,我们依旧可以用笔为自己发声,为自己的内心掸去浮尘。
比如我今天想说的,写作。
写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走在写作路上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同。政治家的公文写作、小说家的故事性写作、自由诗人的两句三行锤炼、散文家的隽永随笔......虽文字和意义上大相径庭,但究其本意,无一不为某一物象发声或作记载。
写作便是一个让心沉淀、用心记忆的过程。有人说,“岁月从指缝间流淌过,我感觉到自己的星宿从轨迹中慢慢陨落。”是啊。每个人都会老去。不同的是,有的人到了白发婆娑的光阴,她依然一缕冰心,鬓丝禅榻,手捧一本厚厚的笔墨,品咂一生沉浮哀乐。有的人到了岁月末端,仍旧心力交猝。操劳大半辈子,回忆里只有家长里短的琐屑和细数不清的悲愁遗憾。
于渺小的个体而言,走走停停,随写随记,让所有碎片化的时光往后忆起掷地有声。
写作是心与心的对话,当然不是记流水账,也不是事无巨细一一记载。所写之文要有意义,以便日后回忆起起来都是有血有肉的丰满场景。“天籁自鸣天趣足,好诗不过近人情”。写作亦如此。要有感而发,触景而发,贴近生活。在语言快餐式的时代,有的人为了博眼球,尽写只言片语,或者运用大量华丽的辞藻,或于己无关的网络热词,或极尽自嗨之势。我个人觉得,与其揣摩捣鼓读者的喜好,不如潜心聆听自己的内心。与其给自己规定高产文章,倒不如多多捋顺自己的文章脉络,多写高质量的文章。然后以自己最舒适的、最自然的作文方式,用笔尖呈现。
你当然可以写春花秋月,写大自然的一花一木。你也可以写雨夜醒来,灵感让你突发奇想写了一大段故事;你还可以写身边人给你带来的启示、生活的所悟所感;或者你内心的需求等等。最重要的是真切,实在,并且富有回忆和可读性意味。
总之,就算在忙碌的时光里,你也不要停止对文字的书写。无论你是什么职业,百忙之余写一写,记一记,终归是有好处的。尤为重要的是,既然时光匆忙,我们无法抓住岁月的尾巴,那就变换一种方式,让自己在时光的大河里,狠狠地抓住一些回忆。
即使,你的笔头不如名人大家,但“不求好句,只求好意”。这样,你的岁月在耄耋之年才能余音缭绕,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