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笔写文已两年之久,至今仍一书无成,倒不觉得气馁,毕竟人大家还没说话呢,积蓄了很多东西,差个临门一脚,将所知所学所感一一总结爆发。可还是差一点,差一点共鸣的东西。
从何时与文字相遇,要从小学日记算起,那个时候真是太讨厌日记了,我不知道要记录什么,夏姐也是,于是我俩每到写假期日记,都是打乱顺序互抄的,真真是可爱至极。
两三个月前,一小叔叔结婚,亲族刚好能聚上一聚,与姑姑伯父什么的共坐一桌,说了点女大十八变,老爹忽然来了那么句,这丫头在网上写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得了稿费不好好上班之云云。可实在听得出他有点小飘。记得初中时候,他不许我看课本以外的书,尽管那些课外书的确没什么营养,高中他虽管不了我,但我坚决要藏起来。这大抵,才是我与文字之间最初的相识。
而激发我对文字感兴趣的,非高中语文老师莫属。那会儿是高中入学写的第一篇作文,我都觉得他有点瞎,就这么看中了乱编乱绉的我,表扬还真挺那么回事儿,说得我都信了,是的,信了,我觉得我跟他说的一样好。作为一个小姑娘,不论是内在还是在外,都需要别人的认可。如果对方是有资历且令人敬重的长辈,那就更令人欣喜,于是觉得我应该要更好,不负所望,尤其是他最热爱的古文,否则那些什么兮什么矣什么子曰他曰吾曰汝曰,早就被我烦透了,而非是如今我也喜欢捧着古文慢慢品来。可能八成的人都不会相信,我那高中作文常做为范文,但初中时候却是拼了劲儿才勉勉强强得一半分的。
一个人的兴趣爱好,需要另一个人激发,这是否是个定式,我不得而知,但于我来说,是这样的。倘无人肯定,恰如孕育着一个孩子没人期望与鼓励,我与文字之间不会有如此之深的羁绊,与他相知,他成为我灵魂的装饰,是这辈子最为渴望的梦想。
我爱他。沉闷苦恼是他,痴迷沉醉是他,傻了吧唧是他。我从现实生活穿越进我创造的虚拟,卑微压抑的一介草民化为无所不能的造物主,看一个世界在我手下慢慢成型,角色的悲喜、故事的荒谬,不做言怒的loser因此逐渐冷静,时常歪打正着地熬了盅浓鸡汤一仰而尽,眼前清明安静许多,我还爱这个世界的一切。
尽管我多次为他倍感压抑痛苦,却也甘之如饴。一如这次的,我想让他变成另一个我,复杂又简单的、活生生的,赋予思想,被人所认知与感受。两年前提笔时我就在追求,而逐渐逐渐……你知道的,歪路一往而深,求速度与激情,变得不伦不类,却没有一点反省,还为之沉迷。直到大骨推荐电影《死亡诗社》,豁然开朗,无形之中激发了我内在的一股“屌丝气质”——那种不受束缚的、面朝大海的辽阔思绪。像太平洋尽数倒灌于心胸。于是我删除曾经倍为珍惜的干货,不再看那些咋咋呼呼有模有样的东西,恰如基汀第一堂课便要求学生们撕掉课本中关于诗的定式。自由与思想,我辈即英雄。诚然,倘若三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指引,不过是条发疯的狗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