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12年,当时我一家还住在我母亲单位的家属院(由于工作关系,我当时还兼职着街道家庭调解室的调解员),当时正值五月,是一年中天气最舒服的时候,当时我正在家里很是悠闲的喝茶看书。但隐隐约约的听到下面有吵架的声音,但没有在意,因为我们家属院紧邻着一家菜市场,几乎每个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吵架,不是找错了钱,就是因为缺斤少两,看的多了,也就没什么动力下去看热闹。但很快,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我一看是我们家属楼的楼长打来了的,就接了。电话一接通,首先就传过来一个女人竭嘶底里的咆哮声,还有别人劝架的声音。然后我就听到了楼长的声音,说是12号楼三楼的住户家里有人来闹事,叫我帮着调解说说。我挂了电话,就赶紧的下楼去了12号楼。
12号楼三楼的住户我比较熟悉,男主人曾经是我父亲的同事,但年龄上比我父亲小了十几岁,比我大不了多少,大概十二三年吧,我刚参加工作在厂里的工会里做基础服务,我作为厂工会的代表曾经参与过调解,对他们家的情况很是了解。这个家庭里男主人属于那种比较老实的,除了工作之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属于一个老好人,也抽烟喝酒,但用的都不多,差不多一包烟要抽一个礼拜那种。
但是他那个前妻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前妻没有工作,是农村的,是男方的婶子给介绍的,长的很漂亮,在我们厂区也是数得着的俊媳妇,但却不是个安分的主,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唯一的爱好就是打麻将,可以三天三夜不下场的那种。每天家务也不问、孩子也不管,天天就是化好妆去麻将馆找搭子,羡煞了整个家属院需要上班带孩子的小媳妇们。
当时他们离婚时因为女方在外面找了个有“本事”的生意男,看不起在厂里的辛苦劳作的“窝囊”男主。其实情况很简单,女方出轨,男方也愿意离婚,他们只要直接去民政局就可以了,最后之所以闹到了全厂皆知,就是因为女方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男方给一笔不菲的补偿款,男方不愿意,女的就带着现任的“男朋友”以及一帮身上描龙画虎的朋友来要钱,甚至惊动了派出所,当时的经过我也记不大清了,只记得最后男主借钱给了女方十万块钱才算是把婚离掉。唯一的女儿也留给了男主,女人就跟着“有本事”的生意男享福去了,甚至断了联系,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有给过,因为这事,男主欠了不少钱,还带着一个女儿,很不好找对象,单身了很多年,孩子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男主直到05年才再婚,后来的这个妻子也是农村人,虽然没有他前妻漂亮,但人很实在,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也出去打零工,甚至对前妻的女儿也是一视同仁,家属院的老人们没有不伸大拇指夸奖的。
我到的时候,现场人员已经分成了三帮人,一帮人光着膀子,身上描龙画虎的围着一名中年妇女,那女的正在哪里骂骂咧咧的说着什么。另外一帮人则是男主夫妻,男的一脸铁青,女的手里抱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正抽泣,男主前妻的女儿在一旁扶着继母小声的说着什么,还有一帮人则是家属院的老人和一些休班的人,正指指戳戳围着几个老领导说着什么。我刚走近一些,就被厂里一位退休的副厂长拽住,说你别去了,报警吧,这些人不讲理,调解个屁,直接叫警察来,一帮子不是人的玩意!说的我是一头雾水,但作为居委会司法调解室的调解员,不出头肯定不好,只好笑着答应,但我还是上去了解了下情况,想着先把事情解决在说。
但一上去,我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第一反应就是拿起手机报警!
那个被一帮子光着膀子,身上描龙画虎的人围着的中年妇女就是男主的前妻,来的目的很简单,要拆迁费。原来,前一阵子,男主的母亲家被拆迁了赔偿了不少,要钱的理由是,男主再婚了,而且还生了一个男孩,她为了保障她女儿的权益,要求男主把拆迁费的一半给她,由她替女儿保管,直到女儿结婚在还给女儿。(多说一句,当时他们的女儿正在上高三,还有不到一个月就会面临高考。)当时男主估计也给气糊涂了,翻来覆去的就说,我们家兄弟三个怎么可能都给我,即使给我,我也的留给我女儿上大学什么的,我没钱,有本事你找我妈去。他现在的妻子则气的抱着孩子哭,前妻的女儿这个时候并没有跟自己的母亲站在一起,而是小声的安慰着自己的继母。
后来直到警察来了,男主的前妻才知难而退带着人走了。但你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了吗?没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男主的前妻天天来家属院闹,不管白天黑夜,也不管自己女儿正在高考的关键时间点上,警察来了她就走,警察一走,她就来!他们的女儿也由于自己的妈妈这么闹,高考发挥失常,只考了个一般化的大学,专业也不是很理想,后来据说还得了抑郁症。后来我听说,男主实在被她闹怕了,又给了七万块钱,才算结束。当时,我是心有戚戚啊,这男主也太“窝囊”,怪不得她的前妻敢这样闹!这事弄不好只是个开始!后来我就搬走了,也就没关心这事。
高潮是今年夏天,我接受了一个赡养费的小官司,巧的是原告就是上文中的前妻。前妻今年差不多五十多了吧,生活很困难,据说手里的钱被她有本事的“丈夫”全都卷走了,现在靠着卖废品、扫大街生活。被告的就是自己的前夫,要求他们给赡养费,理由是他的女儿现在已经研究生毕业已经移民国外了,她找不到!都怪前夫叫女儿读研究生移民,如果不移民她就能找到女儿要生活费,找不到女儿,前夫就应该负责她的生活。看着她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母亲”,出轨是你,绝情是你,现在老了不能动了,反而怪前夫把女儿培养的太好!甚至叫前夫来养自己,你觉得这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