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
“书的封面就像是房顶和四面墙壁,一个家。”
“你读完一本书的那个瞬间,那些故事会像最真实的梦一样持续陪伴你。”
爱阅读的人,或许都有过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书店的想法。最近看了一部电影《书店》,讲述的是一个丧偶女人在偏远小镇开一家书店却受到万般阻扰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哈堡,弗洛伦斯是战争遗孀,一个人生活的她钟爱读书和思考。有一天,她决定要在她生活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
原因是因为她和一见钟情的丈夫是在伦敦的一家书店相识的;另一方面是她喜欢阅读。可以说,书店是她对爱情的延续也是她的全部。
弗洛伦斯打算用闲置许多年的老屋开书店,花了六个月谈成了这个买卖。可她受邀去加马特夫人家参加宴会时,却被告知很多人都觉得老屋应该成为本地的艺术中心。事实上老屋是个潮湿的地方而且房子老并不意味着就有艺术价值。
加马特夫人她人脉很广,有权有势,对弗洛伦斯要开书店很反感,她本来对老屋有别的打算,可现在貌似感觉受到了某种冒犯。
但很快,弗洛伦斯的书店还是开起来了,生意也红火了起来。她从早忙到晚,暂时忘掉了和加马特夫人有关的一切,包括她想把老屋变成艺术中心的计划。
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唯一一个爱读书的人也是从不出门。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
当书店开始销售《洛丽塔》时,吸引了络绎不绝的顾客,前来买书看书的人更是造成了街道交通的拥挤。老屋书店隐隐成为小镇新文化的坐标。
可好景并不长,以加玛特夫人为代表的小镇的阶层势力不得逞不冒休。加玛特夫人让她侄子编篡了相关的法律。最后老屋被剥夺,书店被“合法”收回,弗洛伦斯被迫离开了小镇。
虽然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只开了很短一段时间,但她的勇气和她对书的热爱依然在暗流涌动的小镇闪烁着温暖坚定的光芒。还吸引到了两位忠实的朋友。
一位是与她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布朗蒂希先生。
这位在众人谣言中被妖魔化的绅士,因为厌恶外界纷扰,追求内心平静,独自住在哈堡最古老的房子——霍特庄园里。
他是这个小镇上的唯一爱阅读的人,也是书店的第一位顾客。
他始终给予弗洛伦斯最有力最真诚的支持,两个爱书人也生出了纯粹的情感。
他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她,在书店最危难时出面声援,不惜打破自己遵守几十年的规矩,破格走出家门,去找加马特夫人据理力争,希望她结束恶毒的迫害。可是,他回来的时候却因为情绪激动永远倒在了回家的路上。
还有一位是在书店帮工的小女孩,克莉丝汀。
她犀利勇敢。一出场就声称自己不喜欢看书,但她喜欢在书店和弗洛伦斯在一起,觉得在这儿工作很有趣。在这家书店里,她与弗洛伦斯相互陪伴,弗洛伦斯还尝试引导她喜欢阅读。她们用忘年的友谊温暖了阴冷潮湿的老屋。
临走前她把中国漆器托盘给了小女孩,这个她之前就想要的。小女孩说弗洛伦斯留给自己的除了漆器托盘还有那份勇气和对书的热爱。
弗洛伦斯被赶走后,小女孩跑到书店取出弗洛伦斯建议她读的那本书后,放火烧了书店。这是小女孩从她身上学到的勇气,她不让弗洛伦斯心爱的书店落入作恶者的手中,也给镇上争夺老屋,阻扰书店的人们一个有力的反击。
弗洛伦斯开书店的梦想起初看似虚无缥缈,但她却脚踏实地,实现了“不可思议”的梦想,惠及了小镇的人们,至少影响了一个小女孩的一生。
整部电影是从克莉丝汀的回忆中开始的。虽然她已离开,然而阅读永不落幕。那个曾经不爱阅读的小女孩,后来也开了一家书店,成为继承书店精神的存在。
梦想和希望都是可以传承的,原来一切都不曾失去,电影也传递了书店不会真正消失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