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鹅毛般的雪坠落着,堆叠着,染白了枯成灰色的树林。林间,两位刀客相面而立。一个一袭白衣,负琴提刀站在雪中,一个身着薄甲,长刀无鞘,持与手中,迎雪而立。
“天下第一刀,任落,你果然来了,今日必分高下,刀剑无眼,生死由天,你天下第一的名号我要定了。”
“我来,是为了渡你……”
“少废话,既带刀而来,战不可免,我沈七今日定要用你的血,来立我的名。拔刀吧。”
任落却面带微笑得说:“不急,今日踏雪而来,天寒地冻,不如先淡酒一杯,微驱寒意,再由我抚琴一曲,添些雅致。”
说罢任落抛给沈七一个酒壶,然后便以石为案,铺琴整弦,就雪而坐,抚起琴来……
琴音若盛春暖阳,沈七听的有些入迷,当缓过神时,才发现酒洒了一地,石案已被雪埋了大半,因而心中甚是愤恼。也不顾琴音的美妙,上前两步,一脚踢向琴,然而却如一脚踢空,只见古琴已经触碰到了沈七的脚,但却随着那一脚的轨迹平行移动着,仿佛琴与脚是一体的。两人的距离瞬间拉开了七步,琴被任落放于一旁,随后任落拔出了刀。两人都静静的站在雪中,持着刀,一动不动,刀客之间的比武,刀法是一,但更重要的是心,比武时谁先出刀,就表明谁慌了。时间一分分过去,终于,沈七出刀了,同时任落也挥刀迎之。
三个回合不到两人便用刀同时架到了对方脖子,沈七满脸的戏谑,任落却仍是一脸平静。此时只见有两片雪花落下,分别落在两人的刀上,雪落在沈七的刀上后,沈七的刀身直接碎成了数段,而落在任落刀上的那片雪花却固定在了刀刃上,细看,原来任落的刀,是一把无锋之刃。
任落背起古琴,收刀入鞘,转身离去,留下对着断刀凝望若有所思的沈七站在风雪中。
走出三步,有破空声向他飞来,带着杀气,比雪要寒。任落眉头似僧人双手合十般皱紧,心中念想:“如此不择手段,败了竟使下流招式,沈七配不上做对手了。”
一念万千,想这么多也只是一瞬间,任落拔刀转身斜刺连挑,刀使剑法,一气呵成,但却击空,暗器在于击弱,而不是破防,换是其他刀客此时定然心如死灰,朝着背后扔过来的暗器除非靠身法躲开,转身迎击打空了,便是自己被击中了,当然任落不是一般刀客,他可以忘了生死,忘了生死便是对自己的自信,不过当他定睛看向沈七时,入眼一抹红色,是血,落在雪地上,极其妖艳,这样的画面是他第二次看到,第一次是在一家叫粉墨楼的妓院中早上醒来时看到的,白色床单上落着那个年轻女子的处子之血,如花妖艳,略带狰狞。沈家七公子死了,被任落眼前这个被黑色斗篷包裹下不知男女的人杀死的,杀气和破空声的来源是他手里的那杆长枪,丈八长,枪杆乌青,枪尖三棱开刃,无光,是人血中的碱所致。
枪尖与枪杆的连接处,系着一根成人小臂长短的牛皮绳,可通过搅动枪杆抵挡弓箭。任落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先开口,声音中性,难辨性别:“没想到江湖盛名的天下第一刀任落竟是位不会使刀的人。你的刀用的是剑术。再用弹琴、喝酒激怒对手,确实好手段。”任落打量着他说到:“无所谓刀法剑术,兵刃招式在于与自身的融合,人与兵器合一,便是灵动。”黑色斗篷下身影瘦长,如若枪杆。黑衣人右手持枪,枪尖带血,沈七喉咙处被扎出一个血洞,还向外冒着血,他腰部发力,以腰为轴,肩似静湖,未有波动,脚步突然发力向前,肩肘跟着发力,一枪刺向任落,势如飞箭,理智的高手会选择以废只手或者腿为代价避开致命伤,但任落依旧没有躲开,世界上很少有人真的不怕死的,任落也怕死,但他的境界使他有了生的自信,便也忘了生死。
任落出刀,刀锋没有开刃,劈砍等于白费力气,因此任落手中刀面贴于枪杆,随枪刺方向贴着移动,枪杆搅晃,意图甩掉任落的刀,但刀生粘滞力,无论如何都紧紧贴着枪杆,不停的卸去枪的爆发力,接着任落的刀也随着长枪一同搅晃,然后忽然停下手腕发力以刀震枪,随即贴着枪杆刀尖到了她的胸前,是个女人,任落故意用他没开刃的刀尖顶了一下,斗篷帽子下,一张艳丽的脸,略带羞红,更显媚意,与任落对视片刻后,任落抬刀,至女人喉咙,刀未开刃,刀尖刺喉,足以杀人。女人收枪撤步,身上发着阴寒气质,刚才的媚艳风骚是手段,迷了心窍,她袖中的短刀便可取人性命。女人说:“有人出高价钱买沈家七公子的人头,他的人头我拿走了,江湖上没我的名号,大家只知道今天沈七来和任落比刀。”任落无奈,沈七的死,定会算在自己头上,但他还是冷静的说:“粘滞力是刀法独有,搅晃是棍法,最后可杀你的那是剑法,杀人只需一个尖就足矣。你的枪使的像暗器,袖中藏刀,你是方刀林不忘林家的人。”女人拿出一把方刃短刀,割下沈七的头,嗤笑一声:“可笑”。转身便离开,任落不拦。沈家是江南一霸,算得上小半个武林,所幸没多少人见过自己,这个名字名号坏掉了,无所谓了。任落用刀刨出两个坑,一大一小,大的放进沈七尸体,盖上土后,把刀放进了小坑,待雪掩埋刀身,任落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