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在从上海回来的渡船上。那是他妈妈带队我们三好生夏令营期间去上海一日游结束后回来的渡船。
不似清早的繁忙,下午的车渡是要等的。从第一辆车上船到装满了车开船快则一个下课时间,慢起来大概一节课吧。嗯,那时候的我计时方式也还很校园。
他那样姣好的面容我一定是去时就注意到了,可记忆偏偏从这归程才开始。他戴着全黑的墨镜,坐在甲板上唯一的凳子上,十指交叉,手臂撑在腿上,目眺江的远方。对不起,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墨镜的确是全黑的。
他只比我们大一两岁而已。可是车上其他的人,一天疲惫的游玩后早都孩子气地东倒西歪;只有他,还和清早一样挺拔,一样沉默。
我听到他妈妈叫他,以为他姓阮。后来知道并不是这个字,只是当下觉得,果真是连姓都透着深深的明星气。回看自己,虽然没有和其他孩子那样失了仪态,但要说有哪里能给我一点勇气走上前去,哪怕只是默默一同静眺远方,还真的是没有。
十三岁的那一刻,我发觉自己的心已经走到了身体的前面。
他第一次和我说话之前,我的身体花了四年来追赶我的心。那天送我去车站的女伴和他认识,一起等车寒暄了几句,之后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便自然而然坐在他旁边。
四年中在路上、商店里、饮食铺、游泳池暗自观察过他那么多次,闭起眼睛来我都能勾勒出他的俊美面庞。尽管如此,坐在不过一拳的距离两两相望交谈还是让我震惊于他五官的完美。而他的声音,有一种少有的低沉,只适合近听,那么适合近听。一路聊着,他把耳机一头给我,听的是back street boys,那震震的beat,恰好盖住了我重重的心跳。
后一个周末我们各自从市区的学校回到镇上,他便一早带了两个朋友找我一起去吃了新开的南京汤包馆。他和汤包馆老板的儿子看起来挺熟,是个有精致纹身的青年壮男。那家的汤包,是用吸管吸出汤汁的,个头足有半个肉包子那么大,除了汤包,配着姜丝的蘸味碟,码上亮黄色蛋皮丝的汤,都是我头一回见到的精致。
而后我们又一起去了镇上唯一一家音像店。他介绍老板给我认识,从此我每盘卡带可以只付9块,而不是行价的9.8。我装作刚知道的问他你和老板认识啊,其实那里是我以前最常见到他的地方,他每次一待一晚上,在柜台里面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很多时候,我们还是在他家里几个人一起玩,他妈妈认识我,也认识我家里人,她表现的很喜欢我,我觉得挺正常的,从小没有同学妈妈不喜欢的,我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呗。
他和我说起之前和其他女孩相处的事情,说觉得漂亮容貌的姑娘没有有趣的灵魂,我知道了镇上最美的姑娘们他都熟;他说我戴着大眼镜胖胖的样子像机器猫;他说我虽然很聪明却傻乎乎的;他带着我去每个朋友家玩;他带着我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一起逃了夜……那夜朋友们留我们两个在阳台上看星空,我只想知道北斗七星在哪里,而他想的根本不在天上。
我以为我的身体跟上我的心了,可他的世界还是在我前面好多好远。就好像他带着我在饭馆,咖啡厅,歌厅,出入的很自在,但没有留意到我跟在他身后的一点点怯。我躲过了他的拥吻。回到了我的孩子气王国。
一段装作自己长大的旅程就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