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郡县掾属

州、郡、县各级地方机构中长官之下的属吏。

魏晋南北朝时期,其设置大致沿袭汉末之制,但在人员编制、名称、职权等方面各朝又有增减变易。各级掾属的选授,一般由地方自置;北齐开始有吏部除授之例,隋文帝开皇(581~600)中期以后,一律由吏部除授。

州掾属,各朝常置掾属有:①别驾,随刺史巡察各郡,掌管众务,职权甚重,居州掾属之首。②治中,助理众务,亦为上佐。③主簿,掌管文书事务。④功曹,掌管掾属的选用与考核。晋以后称西曹书佐,北齐称功曹参军。⑤文学,经学教官。魏晋及南朝梁均有文学从事,隋称博士。

郡掾属,各朝常置掾属有:①主簿,职与州主簿同。②功曹,职与州功曹同。③仓曹,掌仓库、租赋、市场、度量衡等事务。④户曹,掌户籍、田宅等事务。⑤兵曹,掌军事。⑥法曹,掌刑法。⑦士曹,掌交通、建筑。⑧参军事,无常职,有事则出使。

县掾属,有主簿、功曹及诸曹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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