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换句话说完有些爱折腾。
所以造成一种局面,我想做的事太多了,比如买的书已经有百余本,但是认真看的却没几本,我还想学法律,想写毛笔字......
想业余多看书增长见识,但因为各种类型的书实在太多了,一会想看这本,一会想看那本,结果很多都没有看过。
想学法律,考司法考试,考了两次,嘴上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多看书,就一定可以通过,然而,有时间看书时经常给自己找个理由不用看书,就算看书,多数时间效果并不好,法律本就是系统性比较强的,而且内容还很多,必须花很多时间才能吃透,所以通过考试是没有捷径的。
为了写毛笔字,我买了楷书四大家的原碑帖,大中小型号的毛笔各买了许多,墨水也是好几瓶,然而练了几天的毛笔字,除了一本有翻过之后 ,其余几本都是新的。
我想做的事太多,每天白天还得上班,哪里有那么多精力去平衡那么多事情,所以自己每天处于十分焦虑的状态 。说实话,我真的好羡慕那些每天看几集电视剧就觉得很满足的人。
02
中午午休前,随手翻来这本前几天准备好午休前要看的《精要主义》。我当时买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在网上排名靠前,凑单买的。
该书的作者,[英] 格雷戈·麦吉沃恩,THIS公司创始人,该公司致力于帮助个人和企业将80%的时间用在正确的事情上,免受琐事的困扰。公司客户包括苹果、谷歌、Facebook、皮克斯、Adobe、Twitter等多家知名公司。
大致的翻了一下,感觉书中所说不正是解决目前焦虑途径吗,所以决定认真看一下这本书,并写些读书笔记。
03
关于精要主义,作者指出:
精要主义正是对“更少,但更好”的不懈追求。这意味着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把追求“更少,但更好”当成行事的铁律。
精要主义不是如何完成更更多的事情 ,而是如何做好对的事情 。
作者建议,做一件事前先问问自己值得花时间和精力吗?
就拿我个人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因为工作的需要,看起来还很迫切;练毛笔字则是因为自己的爱好,如果写得不好也不会影响工作;至于看书嘛,这是为了开阔视野所需要的。
所以想明白了,就得去实践,这就是执行。其实执行力也是相当难的,有些时候我们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知道应该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就到执行的时候就难了。
04
工作中,你有没有遇到这样的人,每天忙得半死,但是在同事的口碑中却不怎么样?
我想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每一个工作环境里总会有这样一些人,比如临开会了,还会想着可以发一个传真再去,或者在QQ群里传一个邮件再去,又或者是别人不管说什么事情,都会揽上,生怕不答应人家 就会惹来别人的记恨。
其实工作中的取舍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若是什么事情都想干,什么人都想帮忙,只会导致工作频繁出错,在同事间也没什么好印象。
拿《精要主义》里的说法,这里就涉及到自己的选择权的问题,其实有些事情该不该做,自己是可以选择的,而不是一味的接手。若是我们丧失了选择权,那么别人就会替我们作出选择。
所以,慎重地选择有所不为,千万不能做老好人,否则就只能不由自主,任人摆布。
05
以下为读书笔记。
书中提到精要主义者的思维模式是这样的:
●选择:我们可以选择如何支配自己的精力和时间。若无选择,讨论权衡取舍就没有意义。
●甄别:几乎一切都是噪声,只有少数事情价值非凡。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费时费心地去辨别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有些事情比其他事重要得多,因此费力找到它们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取舍:我们不能什么都有,也不能什么都做。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大可不必评估和淘汰各种选项。一旦接受了取舍的现实,就不要再问:“我怎样才能完成这一切?”而是要问一个更加诚实的问题:“我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探索:区分无意义的多数和有意义的少数
我们不是要找过多的好事情去做,而是寻找个人贡献峰值的所在:重要的事情,恰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
排除:摆脱不重要的多数
淘汰非精要之事不仅是心智的训练,也是情感的训练,比如必要的时候对社会压力说“不”。
考虑到取舍的现实性,我们不能选择什么都做。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怎样才能做到这一切,而是谁来决定我们做什么和不做什么。
当我们丧失选择权的时候,别人会替我们作出选择。所以,要么慎重地选择有所不为,要么不由自主,任人摆布。
执行:让有意义的少数做起来毫不费力
不是逼着自己去执行,而是把时间省下来创造一种方法,用来扫除障碍,使任务执行起来变得尽可能轻松自如。
探索,排除,执行并不是呈周期性循环的独立事件,若我们能持续运用,就能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
总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做一个“更少,但更好”的精要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