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
唐开元七年,二十四岁的金乔觉来到九子山之时,举目滔滔云与雾,荒山野岭,岭下有一小片平地,有个化城寺,始自东晋,香火不绝,惠及周围数十户人家。此地远离长安、洛阳繁华之所,虽地近江南商埠,因山高路远,却是尘嚣不到。他今已孑然一身,只有随行的白犬名唤善谛,正须寻个去处,见此心喜,便去叩门。
时值地藏法会结束,寺院刚恢复清静。老知客见眼前是个年轻和尚,也不在意,唤他去后院找活干。不料金乔觉说,他投此丛林并非为了“求职”,而是想专心修行。老知客见他不化,毫不客气直接回绝,请他自找修行所去。于是,院门在年轻的行脚僧和狗面前,重重关上。
天色已晚,金乔觉领着善谛转悠了一圈,还是只得回到寺前水池边。“善谛,咱们今晚就在池边一宿了。”善谛点点头。这时,人与狗都听到了对方肚子里发出的饥肠辘辘的声音……好在他俩都已习惯了,知道只要入睡,睡着了就不再有这种声音,或者,是听不到了。
忽然,金乔觉听到有人唤“师父,师父”,睁开眼时,见一灰衣人端着一碗粥——还热的,来招呼他吃。原来是寺院对面的一家商号主人,正要闭门时候看见了这行脚僧与白犬,于是主人亲自去厨房端了热粥来。
金乔觉感激地接过,喝了半碗,递给善谛喝了,又怕主人见善谛舔过碗,于是拿自己的僧袍下摆把碗擦干净,才双手奉还。主人笑眯眯地站在一边看他和善谛吃粥,发现这僧人与白犬都气质不凡,便问:“师父从何处来?”
金乔觉肚里被热粥温暖了,答道:“小僧来自新罗国,在长安勾留半年有余,因欲寻觅清静修所,一路向南。”
“长安乃繁华之所,佛门鼎盛之地,丛林正宜留住,何故离开?”
“喧闹过甚,不宜久居。”
“看来师父真是修行人。敢问师父上下?”
“法号地藏。”
“甚好。地藏师,此去六里外的山谷,有村名凤凰松,有几处苦修的茅篷,已空了大半,可以落脚。”
金乔觉喜出望外,便要辞了商家主人起行。主人劝道:“黑天赶路,山上虎豹正出来,恐怕伤人。何不镇上一宿,明早再上山。”又指点自己的商号,名“喜缘”者,让金乔觉带着善谛去门廊处露宿。
这一夜,一僧一犬就睡在人家门廊之内。正是夏末秋初,夜里雾水较重,好在不算太冷,还避风,故僧犬皆满足。
入梦。金乔觉回到了家乡。他是新罗国王族,从小出家,对自己的世俗家庭没有什么依恋。父兄都在朝廷当值,因宫中内斗疲惫不堪,有时倒羡慕这出家人不问世事,少了许多烦恼。当然,世俗的享乐,亦与出家人无缘。
金乔觉被选中派遣去大唐留学时,专程回到世俗家中一趟,主要是与母亲话别。当时派遣留学每期为三年,但是路途险恶,也有留学生病薨于半途的,所以这样的远行不次于生离死别。母亲见儿子已出落得一表人才,假如在俗,早已是成家立业的年纪,不由悲伤。但是朝廷仕途险恶,出家似乎更能保全孩子的性命,又稍为宽慰。母子俩依依话别,谁也没想到从此便是永无再见之日——金乔觉终生不返,唯有名声远扬,传到新罗。那时候母亲早已病逝。此是后话。
作为留学生,长安的一切都那么新鲜。金乔觉小时已学汉文,少年已能作汉诗,时人视为天才神童。在长安,语言不存在障碍,风俗也与家乡相去不远,年轻的金乔觉如鱼得水。留学生的日常,是在寺庙里随汉僧修读佛经。当时主要佛教经典的翻译工程已臻完成,更主要的是佛教界的国际交流。更不必提繁荣的丝路商贸,为长安带来多少新奇珍玩,对金乔觉这个年纪的异国人充满诱惑。
不过,金乔觉是个认真的修行人。看多了丛林为香火钱之分配不匀大起纷争,看多了一些出家众渐渐回归到在家众的行业,竟忘了自己为何身穿黄衣(僧袍)行走于世。当时,民间有一句损话:“地狱门前黄衣多。”说的就是这个现象。
认真的出家修行者肯定也是有的,并且不在少数,只不过他们分布于各处名山大川,轻易不得见。长安郊外便有终南山,是修道人结庐而居的好地方。金乔觉去访过那山,觉得仍然离人境太近,于是返向东南,徒步访求各个丛林,成了行脚僧。
其实,一起留学的伙伴,大都在长安渡过三年,他们在大唐寺院、在市井,已够学三年的了。期满之后返国,多被奉为上宾。这样的留学,也可称为“镀金”了。
金乔觉被同人视为“不化”,也自行脚始。或曰:大家都安住在寺院,过着平静生活,这个年轻人却选择行脚,图什么呢?还带着一条白犬!多不靠谱啊~
善谛其实是一条十二岁的老狗了,金乔觉少年时收养了它,当时还冒着被住持惩罚的风险。现在它是金乔觉的忠实朋友,陪他流浪到天涯。
夜里,宿在门廊下的行脚僧与白犬,紧紧地偎依在一起。也许白犬也梦见了自己的老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