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在逃离彼时的一切后开始疼痛,开始学会思念——曾经的“牢笼”。
——题记
三年前,那部《致青春》没能勾起我的感触,三年后,当我远离了生活的小城,开始挥洒青春,却无法抑制心中的思念和孤独,让青春仿佛也变成黑白。
曾经,我在那座城中成长。历经春夏秋冬,感受过炊烟袅袅升起,爱过春花秋月,懂得夏雨清凉,经历过冬日暖阳。曾经,有一双手陪我从小手一天天变成大手,这双手由温暖,有力,年轻逐渐变得有了皱纹却依旧温暖。岁月,怎会如此残酷,一代代的人,一天天的过去,红颜不再,时光长流,小城却一如既往,不变的小城,我爱的小城,温暖的小城。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我呢,爱这座城里生活的家人,更爱这座我出生的,成长的小城。小城,给了我的勇气,让我能够永远做我自己。小城,给了我回忆,给了我温暖与力量,让我有力量去拼搏去搏击。哪怕经历了再大的挫折和伤害,我都有可以依靠的家人和依赖的小城。
记忆里的小城,我最爱牵着爸爸的手吃着棉花糖走在小城的路上,我最爱和朋友们互相搀扶着走在冰雪覆盖的小城,我最爱一个人在午后的悠闲时光中走进一个又一个精品店,看着午后的时光打在树上洒下一地碎影,留下一片光阴。
那些温暖,随时光长流,永远烙在我的记忆里,曾经的失望与感动,曾经的不自信与打击让我永远忘不了这座在他人眼中不发达在我眼中承载了我成长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小城。
三年前,我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努力拼搏,三年后,我离开了小城,明白了故乡,思乡突然在我的世界里变得明朗。什么是家乡?有家人的小城就是我的家乡,这座城养育了一代代人,她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或许在别人眼中,她比不上有冰糖葫芦,冒儿胡同的北京,比不上时尚现代的上海,更比不上灯红酒绿的广州,
外地的风很冷,或许是心理原因,这座城在我的眼里,很繁华却也很冰冷。在外面的我回不到那个温暖的小城。我对自己说,这座繁华的城,它的喜怒哀乐,它的一切都不属于我,我无法在这座城中,找到一份独属于我的温暖,对它来说,我只是众多过客中的一个,一个微小而不起眼的人。
所以,我忘不了我的小城。
我爱我的那座小城,爱旧时光里的人和物,我爱它,因为那座城里有爱我的人,有一个可以永远为我遮风挡雨的地方。我爱它,因为那座城里有我熟悉的人和物,有着我永远无法抛弃的旧时光。
可是,我回不去。 在另一个城市没有我所牵挂的人,夜晚的灯光让我倍感失落,拥挤的人群让我感到孤独,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上大学的异乡客都有这种感觉,但每当人潮拥挤,夜晚降临时,我的小城总是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小城里的胡同,小城的桥,小城的海以及……小城的人每一寸土地都验证了我的时光,我的青春。我忘不了旧时光里的小城,小城里的人与物。
可是,行走在世间的每个人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不仅仅是生活给的压力,还有心情的压力,在陌生的远方,与一座陌生的城市格格不入,最后,高兴是一个人的高兴,悲伤是一个人的悲伤,所有人生的千姿百态都要一个人体会,没有可以交心的好友,没有可以为我的高兴而高兴,为我的悲伤而悲伤的人。
这样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纵然生活了几百个日日夜夜我却在万家灯火时倍感孤独与冰冷。
曾看过的文章里写到“有时候说走就走的旅行并不一定美好,有时候未来不一定在远方”。那么,这时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在陌生的城市与陌生的人生活在一个城市,人潮拥挤却感受不到彼此。
每每这时候,我都会想念起我的小城,那个也是众多人的小城,不繁华却温暖,不喧闹也不孤单。
曾经,小城以养育了一代代人而自豪,现在我以身为小城人而骄傲。
年轻时,不懂什么叫故乡,不懂“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也不懂为什么长大了的哥哥姐姐要住在外地,后来,我终于明白,时代在发展,美丽的小城,不太发达的小城无法供养年轻一代的生活,满足不了她们的梦想,于是“故乡”一次又一次被我们提起,却又一次再一次的被我们抛弃。今生今世,无法抛弃,又无法触摸。
这一次,抛开梦想,抛开欲望,用心去感受小城的温柔,小城的美丽,小城的清新,正如《致青春》说,爱一个人应该像爱祖国,爱山川,爱河流那样。我说,爱一座城,应该像爱一个人那样,没有谁的青春能永垂不朽,爱一座城,要爱她年幼时的单纯干净,不谙世事,要爱她的青春飞扬,张扬自信,更要爱她,年老时的皱纹与白发。
愿时光温柔,愿小城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