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里,樊胜美与王柏川看中了一套房子,因为王家父母出了首付而不想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最终与王分手了。
网上有很多关于该不该写她名字的争论,各执一词,各有道理。
一般的看法是,首付是父母出的,婚前写一个人名字,也是理所当然。
但小美却异常伤心的离开了。
她跟姐妹们哭诉:首付是他父母的,但柏川这些年在上海能生存下去,她是付出很多的。而且,婚后房贷是要一起还的。
那个房子不仅仅是一个房子,更是一种安全感,是所有关于生活的梦想。
但是王帅哥这回显然不能满足她了。
如果,我是王,我会怎么做?如果真爱小美,首付可以借父母的,名字必须写小美。因为这就是一个男人的爱情宣言。
所以我完全理解小美最终选择离开王。
这并不能说小美爱钱。这只是恰好让她看清了,王并不是像他说的那么爱自己。
也显然,小美也没有那么的爱王。
她在他失意时安慰他鼓励他,给他介绍生意,但却很少去关注他真正的想法。她依赖他,凡事依靠他,却从未真正爱过他。
所以,后来一切的发生也就顺理成章了。
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买房。那时候刚生了女儿在家带孩子。那套房子总价10万元,大部分是我的婚前积蓄,另外一部分是通过父母借来的。最终他一个人去办房产证时,却只写了他的名字。当时责怪了几句,却也没有往心里去,没有因此吵架或者不开心。
那么多年过去,那套房子后来真的成了他的,也因此省得办过户手续了。
只是突然想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者,是听从了他父母的建议?
当然现在再去追究,已经毫无意义了。
不过奇怪自己当初并没有太当一回事。
也许,是自己太无心机。不过,更多的也是因为自己的一份笃定吧。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