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条例》再次修订,也展示了党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的决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纪律约束,让党员干部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才能避免犯大错误,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
手握戒尺,严明党的纪律时刻不能放松。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对党员干部而言是“带电的高压线”,严守政治纪律就是要用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扛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使命责任。要严用“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与纪律严不起来、作风实不起来不无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善用“戒”,加强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思想抛锚、方向跑偏、超越“底线”等“犯戒”行为进行敲打提醒、惩戒警示,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另一方面,要警戒自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手握戒尺,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