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一个人,向往一座城

0

米小姐第一次去北京,已经28岁了。她在高铁上,盯着手机上联通发来的首都欢迎你的短信,久久出神。

然后她发了一条朋友圈:

文先生,我在你当年的年纪,来到了当年我们说好要见面的地方。

朋友在火车站接她,问:“你想去哪里转转?故宫长城?后海天坛?还是北大清华?我这几天都能陪你。”

米小姐说:“积水潭医院吧。”

朋友愣了半晌,轻叹了一口气。


1

米小姐认识文先生的时候,刚刚高考结束。高考结束,埋头苦读十几年的米小姐终于解放。

家里装了宽带,网速突然比拨号上网的年代快了几百倍,米小姐便一个暑假都泡在网上,逛论坛,泡聊天室,和陌生人聊MSN——虽然大众都爱QQ,可那时候MSN才是逼格的象征,米小姐只用后者。

她至今都还记得,她是为了找一首她根本听不懂却实在非常喜欢的法语歌,在某个论坛找到某个推荐帖子,然后找到发帖人的资料,继而加上文先生的MSN的。

人生中有那么多的细节,那么多的选项,每一个不同的抉择,最后共同汇聚出了这样一段人生,将你推向某个人,或者将某个人推向你。

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米小姐一直在想,如果当时她不会心血来潮去看一部冷门的法国电影,她就不会觉得里面一闪而过的那首只有十几秒的曲子好听;

如果她没有特别矫情地四处去找这段曲子的出处,她不会搜了一个晚上最后找到那个更冷门的论坛;

如果她没有在论坛帖子里看到答案以后好奇心起去联系发帖人,她就不会去加文先生的MSN;

如果文先生没有最后通过她的好友申请,他俩也不会认识。

米小姐因此觉得,认识文先生,是命运对她的召唤。


2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和文先生聊天,就成了米小姐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文先生也爱与米小姐闲聊,有时还会给她写长长的邮件,附上一些他自己拍的照片。

文先生比她大十岁,生活在北京,职业大概和法语有关吧,翻译或者外语老师什么的。

文先生不是北京人,可是对北京自小就有种奇妙的向往,因为他的父母是北京名校毕业后回家乡工作的高知识分子。文先生曾在给米小姐的一封邮件里写过一段很长的话:

其实高考时到底为什么这么想去北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很清楚的记得,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是很受尊重的,弄堂里的人都觉得他们是京城来的知识分子,所以特别有文化特别有身份的样子。那时候,弄堂里的小孩子们一起玩游戏,我总是理所当然的“老大”,理由是“他们家是北京来的”或者“他爸爸会说外国话”。

听到这样的评论,我总是觉得特别骄傲,觉得我爸爸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我爸爸戴着眼镜,顶有学问的,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我妈妈总是穿着鲜艳的衣服和漂亮的高跟鞋,跟弄堂里的阿姨婶婶们都不一样,比她们都好看。

而这一些的与众不同的理由,一切得以抬头挺胸着骄傲的理由,都被年幼的我归结为两个字,这两个字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城市的名字,北京。父母的不同,父母的优秀,是因为他们来自那个叫做北京的城市。

你有过这样的经历么?

在你年幼的记忆里,存在着这样的一个地方,你不知道那里漂不漂亮,不知道那里好不好玩,也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好吃的,有没有友好的小伙伴,你甚至不知道它到底在哪里,离家里有多远,可是它就是那样奇妙地存在着,占据着你心里的一部分,和一切有关骄傲、有文化、漂亮衣服、了不起之类让你愉悦让你快乐让你挺起胸膛的词汇紧密地联系着,怎么都分不开。这是一种奇妙的色彩,晃动在你年幼时纯白的心里。

于是你从小就无法抑制的向往着那里,不顾一切地想要奔向那里,尽管当你长大以后知道那里其实并没有多么特别,却还是无法切断那种一直以来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强烈的吸引力。

那时候,北京之于我,就是这样的存在。

米小姐一直觉得,她就是从看到这封邮件开始,对文先生动心的。她能从他的文字里,读出他内心深切而温暖的情感。她相信文如其人。

他喜欢读各种刁钻的书,看小众的电影,听冷门的歌,他会摄影,后期技术不错,审美品位绝佳。

可她身边的男同学学长们只会打电脑游戏,唱流行歌,看烂俗偶像剧,写从网上抄的情书。

他和他们是那么不一样。

他有趣,成熟,懂得很多,见过很多。年轻的米小姐简直为他着迷,连带着对北京这座城市也开始着迷起来——就像文先生说过的那样,似乎北京的天空都要更美更蓝一些。当然,那时候的首都还没有雾霾呢。

文先生知道米小姐对他的好感,但他一直不提。那时候网恋还算是个挺新潮的事儿,见光死也是常有的。所以他俩真的不算网恋,一点儿都不算。

米小姐管文先生叫“大叔”呢,他俩怎么算网恋呢!那时候可不像现在,姑娘们开口就是韩剧就是欧巴就是大叔。那时候,隔开十岁,隔开一千多公里,就是隔开了一个世界。

有一次,文先生对米小姐说:“我其实很平凡,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她想,不提也好。反正,她连他长得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3

米小姐依旧和文先生聊MSN,往来长长的说着生活琐事或者各种废话的邮件。尽管她努力克制着对文先生的好感,可是对北京却无法抑制地憧憬向往热爱起来。

我们总是爱上别的城市吧。穿过经纬,想念那个人的呼吸。时而觉得那么近,时而又觉得那么远。那个城市盛开得最美丽的究竟是牡丹还是郁金香,又或者是香水百合,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生活在那里的人,他是否如我想念他一样在想念着我。

有时候,感情越是克制,越是无法被控制,克制过度,就会以爆发的形式失控。米小姐失控的那天,是一个清晨。那时候大概只有五点钟,因为学校有活动,她已经出门了。

天还是黑的,有点冷,空气里有薄薄的雾气。她走在去往活动场地的路上,塞着耳机用mp3听着歌——那些都是文先生推荐给她的歌。她正巧听到一首《Let her go》,忽然觉得心里特别特别难过,脸上竟然湿了。

她一边骂自己矫情,一边掏出了手机,给文先生发了一条短信——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给他发过一条短信,他们所有的联系都仅限于网上。

她对他说:

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会以一种什么形式,遇见一个什么人。那个人会很突然让你觉得莫名亲切,于是你会无法抑制自己想要亲近他的冲动,就像是在暗夜里行走,突然看见一只明亮的火把。

你就是我的火把。

然后,她把手机关机,埋头进入了一整天繁忙的活动里。

米小姐重新把手机开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她非常非常害怕,反复犹豫了许久。这一整天,她什么都不敢想,虽然数次把手机拿出来,可又数次咬咬牙放回去了。

手机亮了起来,过了半响,有短信进来了,是文先生的号码。他说:

那你也要高兴起来,不然怎么和我在一起。

这句话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直到十年以后,米小姐都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4

幸福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天上白得像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是海里游得自在的小鱼。是盛夏满树丫叫唤的知了。是严冬铺天盖地飘洒的雪花。

是你喜欢的男孩对你说的一句,你也要高兴起来,不然怎么和我在一起。

初尝爱情的米小姐,真的很幸福。

他们的网恋是含蓄而羞怯的,文先生从来没有说过爱,对她的态度也依旧和往常一样,只是偶尔会在邮件中流露出一些细微的宠溺。

米小姐给他发去自己的照片——那时候的手机还没有如今这么方便快捷的拍照功能,没有相机的穷学生米小姐只有非常蠢的入学登记照,和更蠢的大头贴。

文先生评价说米小姐青春无敌,长大以后一定是个美人儿,说得米小姐觉得自己是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屁孩。

米小姐找文先生要照片,文先生却只发来了一张背影。在北京某个大街的街头,那个男人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头发很长,在脑后扎了起来,从背后看身材似乎不错,比例适中,可是,看不见他的脸。

米小姐要看正脸,文先生说:“不怕见光死的话,就见面吧。”

米小姐说:“好。”


5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却不是在北京。

文先生要去出差,特意买了要经过米小姐所在城市的火车票。他说:“晚上8点10分,火车经停,我会下车。”

那是一个小站,火车停留的时间并不长。米小姐随便买了张火车票混进站内,从6点多就开始等着文先生来。

7点,7点半,8点,8点半。火车晚点,米小姐一直盯着火车要来的方向,内心期待激动,却又惶恐不安。她拿着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他电话,她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声音。然后电话突然响起来,一个陌生的男音说:“我马上就到。”

那个陌生的声音,说的那句话,就此刻在了米小姐的脑海中,一留就是十年。那一刻,米小姐忽然就不害怕了,她觉得那就是她想象中的声音,低沉的,有点沙哑,但是很好听。

属于文先生的声音。

文先生一直没有挂电话,两个人就那样拿着手机,听着彼此的呼吸,然后火车鸣笛了,进站了,停下了。下来了好多人,米小姐站在两人约定的位置等着,文先生在电话里说:“我看到你了。”

米小姐循声望去,看到了那个举着手机的长头发的男人。和她想的一样,不难看,不好看,一个普通的男人,可是,就是她想要的那样的。

那一刻,十八岁的米小姐,爱上了二十八岁的文先生。

他们的对话像是两个傻乎乎的陌生人。

“你好。一路顺利吗?”

“挺顺利的,你呢,待会儿回家要注意安全。”

“嗯,我知道。”

“见到你挺好的。你觉得呢?”

“嗯。”

然后就是长久的沉默,可是米小姐不觉得尴尬。她享受这种和文先生一同营造出的沉默,有点温暖,有点舒适,他们看着彼此,文先生就这样看进了她的心里。

然后火车又鸣笛了,文先生说:“我要走了。”

“嗯,下次见。”

“嗯。”

“下次我去北京。”

“好。”

米小姐伸出右手,弯起小手指,说:“拉勾。”

拉勾。


6

后来也没什么改变,米小姐和文先生没有见光死,也没有进入热恋状态,还是以一种温和,安静,平稳的状态相处着。

米小姐开始认真计划着请假、翘课、借钱,去北京。她对北京有越来越强烈的期待,还没有去过,就爱上了那座陌生的城市。

然后,她开始在网上连载一部爱情小说,以她和文先生为原型,写了一个很暖很浪漫的故事。她把小说的连载地址发给文先生,她以为文先生会称赞她,或者觉得很甜蜜。可是并没有。

文先生只是回复了几个微笑的表情,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地,他对她进入了冷淡期。她发的消息,十来条他只回复一条;她写的邮件,他甚至都不再认真回复。电话彻底没有了,打过去总是占线的。

米小姐只有十八岁,她是第一次接触爱情,她完全不懂发生了什么,她在困惑不解和安全感缺失的状态下,渐渐变得有些歇斯底里起来。

她在连载小说的网站下更新帖子,说:“暂停更新。文先生不要米小姐了。”

于是,有好多粉丝涌到了文先生的博客去留言,他们说“米小姐那么好,你为什么不要她?”“你们的爱情那么浪漫,不要半途而废。”“你这人真是渣男。”……

米小姐以为这样她会出口气,可其实心里并没有很开心。

文先生彻底不再理会她了。

他从米小姐的生活中消失不见了。


7

米小姐只有文先生的MSN,邮箱,博客,手机号,其他的一切资讯她一概不知。文先生废掉了自己的博客,MSN再也没有上线,手机号停机,邮箱也再无回音。米小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这段恋爱是多么蠢。

浪漫吗?简直蠢爆了。

她想尽一切办法联系文先生,她给他写长长的邮件,一直持续发短信,MSN留言,都没有用。她真的再也没有心思写自己的长篇小说了,那篇小说从此太监,所有人都不知道故事里的米小姐和文先生的结局是什么。

米小姐太痛苦了。她实在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她确定自己从文先生身上感受到的一定是爱,可此刻仿佛又不是那么确定了。

文先生消失了半个多月以后,忽然在一个深夜打来了电话。他刚刚开口,米小姐就痛哭出声,文先生等她平静下来,才说:“你用我们的故事来写小说,利用我来给你炒作,你想红,也不用这样。我们分手吧。”

然后,不等米小姐说话,他就挂了电话。再打过去,电话关机了。

米小姐想,就为了这个吗?怎么听,都只是借口啊。

后来米小姐想了很多理由,变心啦。新鲜感过啦。距离太远啦。年纪差距太大啦。彼此太不了解啦。这段感情太不接地气啦……十八岁的女孩子能到的一切理由,她都想过了。

然而没有意义,他已经离开了她。


8

米小姐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直到大概半年后的一天,她忽然收到了一封邮件。发件人是,文先生。

她看着那个名字,心跳都漏了半拍。

在她的心里有这样一块位置。她一直以为那里是空着的,尽管那里曾经被填满过,但后来她以为被放空了。偶尔觉得空荡荡的,没有安全感。可是一旦出现了关于他的消息,那个空出来的位置会突然变得和他格外契合。仿佛是预留出来的空位,被那些关于他的消息,无声无息地填满。

米小姐颤抖着打开了那封邮件。没头没尾,像是一大段文章里的节选: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形容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在茫茫人海里,人群穿梭不停,你却能够隔着层层的人群,看到远处的某个人。

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你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动的声音,它在告诉你,就是她了。就是她了。

小米粒,就是我在茫茫人海里遇见的那个她。她安静地待在那里,不张扬,不炫耀,不引人注意。因为她只是在等待,等待一个对的人来对她说:

就是你了。

我问我何时爱上她,是从她第一次叫我叔叔起,还是她第一次告诉我我是她的火把时?

我问我为何爱上她,是因为她年轻而充满朝气的笑容,还是因为她固执又任性的脾气?

我问我是什么让我对她如此着迷,是她偶尔的让人惊奇的突发奇想,还是她对我无法看到未来却让人心潮澎湃的热情?

可当我一一推翻所有的假设,却更加确定我对她的爱。

我想一份感情,如若能轻松罗列出原因,那便不是一份严肃的感情,所有说得清的理由都会变得黯淡,被时光磨蚀,随浮尘飘散。而唯有不依托任何载体而萌发的感情,才是不会消失的纯粹的爱。

我想,爱一个人,是抛却一切惟愿与她相守的决心。

米小姐看得浑身激动颤抖不已,文先生一直叫她小米粒,这邮件一定是他写的。可是她紧接着看到了邮件末尾的一句话:

“文XX已于上周过世了,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这是他邮箱中未发出的草稿,我想他应该是想发给你的。谢谢你,让他在生命最后,有一段干净简单的爱情。不用再联系他了。也不用再回复邮件了。”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9

十年以后,米小姐才终于第一次到了北京。

这时候的北京已经有严重的雾霾,沙尘暴,还有愁死人的堵车。可是米小姐刚走出火车站,就感觉自己好像对这座城市无比熟悉,无比热爱。

十年里,她一直不敢来;十年后,她终于还是来了。

她带着一个铁桶,在积水潭医院外,把厚厚的一叠稿子放进铁桶里,点燃烧了。

“文先生,我写了我们的结局,没有给任何人看,你是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后一个,你喜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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