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榴莲旺季。
再也没有一种水果像榴莲这么有争议。喜欢它的人爱之入骨,讨厌它的人视之粪土,只有少数人站在中间地带。遇上另一个榴莲粉,忍不住会再问一句“你也喜欢榴莲”“嗯,我也喜欢”确认过暗号,仿佛瞬间成了盟友。
我是榴莲的死忠粉。在我人生的诸多小确幸中,吃榴莲绝对算在其中。面对榴莲,分分钟丧失自控力,每次大快朵颐,欲罢不能时,都要毛哥善意提醒:够了,少吃点。
初识榴莲,出于偶然。多年前,骑着电动车上班,路过西街“水果森林”店,正值红灯,感觉有一阵异香袭来,瞬间圈粉。油门转不动了,故意等了两盏红灯才过。
第一次吃榴莲,心中充满忐忑与期待。这个浑身长刺的家伙,这么特异的香气,它的果肉会是甜的?酸的?苦的? 小心翼翼地扒开其坚硬的外壳,只见淡金黄色的果肉乖顺地附着在内壳上,轻轻托进盘中,细尝一小口,竟无比意外,细腻,绵软,香甜!与拒人千里的外表形成强烈的反差。
无论你爱它恨它,榴莲好比特立独行的大明星,始终保持着昂贵的出场费。动辄就是上百元一个。正如一位闺蜜调侃,普遍工薪阶级要实现榴莲自由,还有很长的路!为此,我常常安慰自已:榴莲热量高,长肉,不宜多吃。
啊! 榴莲!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