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意见》树立了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有利于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动村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促进党群关系更加紧密、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党心民心更加凝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巧于穿针引线,规范工作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级基层组织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面对群众的第一线,但目前村级组织却面临着“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的窘境。《意见》的颁布有助于村级组织理顺“千条线”,既明确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范围,以清单等方式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依法依规将工作事务精准“引”入部署;又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和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了考核体系,整合了各条线需求;还取消了不合理的证明事项,明确了特殊证明事项相应的衔接政策措施,确保了工作“不断档”,提高了村级组织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
敢于化繁为简,优化工作体制。一段时间以来,村级组织工作机制多、加挂牌子多问题始终存在,甚至有机制无服务、牌子满墙工作撂荒,加重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负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村级组织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设计和改革优化:一是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要求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统一纳入村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做到一站多能、一岗多责,提高村级治理和服务效能;三是明确要求了村级组织挂牌的数量、名称和式样,解决了牌子“满天飞”的问题,减轻了村级组织制牌支出负担。
专于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振兴。村级组织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特别是在迈向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如果基层干部被种种“无谓事务”束缚住,那么抓落实就成了空话,政策就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意见》的出台不仅仅是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更是要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让广大村干部能够有更加明确的努力方向,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中去,在带动产业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丰富乡村百姓精神生活、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美化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更多的民生实事,提高乡村百姓的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正是为了确保村级组织的工作能够更加精准有效,更好地激发村干部的潜能,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的大局,早日绘就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