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题材颇为耳目一新,读完后略可了解些藏族的土司制度和生活习俗。土司制度类似于封建农奴制,把奴隶视为牲口,打骂随意,生杀予夺,就在土司一念之间。绝对的专制只会培养深不见底的欲望。欲望一旦无法被满足,便开始走向残暴,反噬其身。这种违背历史潮流的制度必将走向消亡,而本书正好给我们呈现出最后一代土司的消亡历程。从此书中,我们得以审视爱情和死亡背后的人性选择,得以窥见人性最深处的荒诞和虚无。
本书主角在书中被其他人认为是傻子,因为二少爷老是说一些做一些在聪明人看来与众不同、格格不入、被视为愚蠢的事。而在读者看来,这种傻,这种蠢,隐隐有番大智若愚的味道。封闭落后的山寨中笼罩着愚昧和残忍。这份愚昧无知容不下任何的出格,于是翁波意西必须被割掉舌头,但是傻子却非常懂他,把他调到自己身边记录历史。傻子的聪明很多时候都不被大家所承认和接纳。所以往往傻子提出的问题,谁也不能回答。聪明人不会问这些问题,而会问的却被当做傻子,糊涂人却老以为自己聪明。何其讽刺?
外面战火纷飞,土司间寨子里却为这了巴掌大的权力互相争斗。傻子不傻,他只是比别人想得多一样,看得远一点,所以作者让他预见了未来,看到了曾经的居所变成一片废墟瓦砾和一朵蘑菇云。傻子在书中成为了一个开放与封建的矛盾体。封建的一面在于他始终遵守着土司的规则,从小到大约定俗成的规则,不论是面对爱情,面对生死,他都能在规则下找到自认为得当的方式去了结这一切。所以能跟杀手店主喝酒畅谈,能容忍塔娜背叛自己去跟大少爷睡觉,也能坦然地死在杀手店主手上。开放的一面,却在于他的眼光和视野,比家族中的其他人都高远和清明。他能拆掉边境粮仓的围墙,能施舍给饥肠辘辘的贫苦百姓,能把边境的粮仓建成一个交易的场所,化干戈为玉帛,公平交易,造福四方。这份远见,被土司制度束缚的当权者无法企及,而傻子却只是在追随自己的本心。这也是傻子的独具魅力之处。
作者更多地是通过傻子来传达一种潮流已至不可阻挡的沧桑和豁达,对荒诞终归于虚无的冷眼旁观。傻子一直在问: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身为一个封建土司的儿子,一个众人眼中的傻子,提出这种层面的问题,本身就是颇具荒诞色彩。另外现实中,国民政府居然派人来种植和收购鸦片,土司居然会因为光种鸦片不种粮食而造成饥荒和战乱,这一切不管是真是假,本身就不可思议。作者把这份荒诞渗透到小说中的每一个角落,貌似一切都在顺势而为,自会水到渠成,直到故事发生后回头再看,才意识到这群聪明人都做了些什么蠢事。聪明人的私欲一直在膨胀,愚昧的周遭人继续推波助澜,直至陷入毁灭的深渊。而唯有众人眼中的傻子从始至终都在追寻和坚守自己的答案。
外面的世界不得安宁,战争未曾停歇过。把日本人赶跑了,红色汉人和白色汉人又打起来了,终于战火蔓延到土司脚下。土司们不懂红色和白色有什么区别,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成了什么颜色,但是不妨碍他们坚守自己的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一亩三分地。那代表着一份众人之上的权势,更是一份不可舍弃的诱惑。早已沉浸多年,又怎会轻易撒手?容不得感叹,一阵阵的炮火袭来,如雷震耳的轰鸣声,把曾经高耸的山寨轰了个粉碎,从此以后土司制度归于虚无,而荒诞也可暂告停歇。自立为土皇帝的时代在这里被红色汉人一股脑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扬起缭缭尘埃。等尘埃落定之时,一切也彻底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