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掌阅书架上摆满需要预读的书,长长一列,要用手指多次划过屏幕才能划到底端。都是我喜欢的书,有些是看到书友评论,有些仅仅是逛书城偶然相遇,爱上封面或者书名。读一本书也是缘份,跟遇到一个心意相通的朋友一样具有不确定的偶然性,值得珍惜。
有些书读到开头,便按下删除。与它与它的作者,缺少共鸣。有些书读完放进已读专类,珍藏起来,留待以后再次阅读回味。如同相待旧友,总有最深沉的位置安放。
朋友与书,存有许多共同的特性,真实,坦率,直接,喜爱。无论外表还是内在,是自已喜欢的样子。书与朋友,又有各自不同。与书交灵魂,与友交真诚。能让自已灵魂提升,保持一种独有精神的,书更胜一筹。假如有一位能有灵性相交的朋友,亦是人生万幸,可遇而不可求。
每天,打开掌阅,看到那些书,一本一本排列有序,等待我去读,去思考,去与它们交谈。有时候会感叹时间不够,此生不够,世上有那么多美妙的文字,用尽终生不能阅览一二,实在是莫大的遗憾。这种感觉如同吃货面对世间美食,美食万千,胃只一个,怎一个憾字了得。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此话一点不假。精神食粮对于世界,对于国家,对于寻求知识的青年会起到多大的支撑作用,我不敢妄谈,但是它对于我,早已过了如品珍馐美馔的地步。苏轼曾有“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感叹,放到这里,我觉得竹与书交换更能体现书的重要。饭可少吃,觉可少睡,假若忙碌到没有时间读几页书,会觉得少了什么,心里难以安定,非要熬夜点灯,哪怕困的读不到几页就会书本一撒,呼呼睡去,才算圆满过完一天。
虽然说起来很像有学问的人才做的事。其实,我并不精读。只是习惯,只是爱好,只是需要精神中有美好的远方存在。
经常在掌阅上读书,是因为手机阅读的方便性,可以随时随地机动灵活的选择读书时间,哪怕仅仅几分钟的空隙。多数人很排斥电子图书,我初时亦有同感。电子版的图书如今多是男频女频宫廷穿越黑帮总裁之类不能称之为书的书,乌鸦鸦一片。读这种书简直是在浪费生命。却偏偏有人写,有人读,无语。好在掌阅(声明一下并非广告)中出版类书籍很多,我只选择此类,知已所好用其所能。自然,纸质书在阅读中可以体会到一种电子书无法传递的优雅感,还有书墨之香,袭心悦目。有喜欢的书值得保存的书会网购,收藏。这种习惯会坚持下去。
小学的时候,父亲给我和弟弟买过许多书。他是读书人,自然要儿女多读书。《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灵通漫游未来》,是给我深刻记忆的书。喜欢是一回事,但是我们不懂珍惜,每次父亲买来书,读完就没影了,大多是借给同学而后忘记借给谁而后消失匿迹。有一天父亲大怒,喝令我俩跪下,面前堆起可以找得见的书,划一根火柴点燃,夜晚的火光格外明艳,也格外吓人,记忆犹深。从此父亲不再买书给我们。
那个年月,他一个人的工资二十多块,要养活全家,书,简直是奢侈品。很对不起他。
不过,这个丢书的习惯并没有彻底改变,如今还是好丢书,除非极其喜爱的。父亲假若还在,不会再罚我下跪了吧。
心里有一个梦想。梦想就是不一定能够实现的想法,暂时安慰自已。假若退休以后,在乡下有一个小院,种满四季花草。树下一桌,一椅,一杯清茶,一本闲书。清风明月,花香满屋。然后安静的,尽乎于孤独的,静待黄昏。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