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好像是一项很简单的技能,到能把故事讲的这么自然、这么纯净、这么简洁,汪曾祺独树一帜。汪曾祺的故事就是没有赘肉、没有雀斑、素面朝天的美人。
他的语言生活化,平易近人,内容也是普通人的生活,一些平淡的细节。
汪曾祺师从沈从文,他们的文字都朴实简洁不煽情不做作。《受戒》里英子在芦苇荡里划船、《大淖(念nao第四声)记事》里巧云挑着担子挣“活钱”分明就是翠翠。
《受戒》和《大淖记事》是汪曾祺的名篇,写人,明子和英子、十一字和巧云的爱情是水到渠成佳偶天成,写风俗,寺庙里的和尚、明子画画、英子干农活,自然大方,大淖风俗人情里细腻之处,三言两语就明明白白。
但我反而更喜欢《岁寒三友》和《陈小手》。
汪曾祺的短篇清新平淡,惊心动魄的事也一笔带过。像《陈小手》。他的长篇厚重沉郁,但也总透出生的希望,哀而不伤。《岁寒三友》里三人的那些起起伏伏,不屈不挠。人生苦短,但总有一段时间特别漫长。
在这些小说所描写的那个年代,我们的印象里是黑暗痛苦折磨。他的小说把男女之情、生活之美写出来,都透着光明美好,是一种乐观豁达。
以上是内容和语言。
最重要的是小说的节奏。
汪曾祺大概是我见过最能把握小说含藏的,他本人原话:
“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是一种庸俗的处世哲学。写小说却必须如此。话到嘴边留半句,偏偏不要去点明,尤三姐有言:提着影戏人儿上场,好歹别戳破这层纸。都点出来,主题倒是清楚了,但也就受到了局限,意味也就索然了。
小说往往就在进入高潮之后戛然而止,篇篇如此,概莫能外。搞得人心里挠痒痒。
汪曾祺的小说好在哪里,简单的概括一下就是,读完你就忘了,但时不时就想拿出来重温,百读不厌。